当前位置: 尊龙体育官网-尊龙官方平台 >> 文章详情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彭方明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2-11-21 03:03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条、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和国法官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及《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条四、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提请任命:
彭方明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许一鸣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庭长;
贾亚胜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王源渊、樊锐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施峰峰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程皓、雷曦、鲁杨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肖淑云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李杰为武汉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
刘东为武汉海事法院立案监督庭副庭长;
周达为武汉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副庭长;
潘晓帆为武汉海事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熊文波、吴良志、万怡、戴良桥、吴昊、安馥、金隽艺、刘童玲、陈银华为武汉海事法院审判员。
免去:
胡兴儒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胡文利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庭长职务;
贾亚胜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侯振坤的武汉海事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丁拥军的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肖淑云的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田清的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没职务;
王亚军的武汉铁路动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附:彭方明等同志的基本情况及任免理由
院长:郑少三
201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