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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07-23 08:46   [收藏] [打印] [关闭]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鄂发〔2013〕14号)精神,为确保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教育实践活动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开展,取得实效,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结合省人大机关实际,以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和机关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努力造就一支理想坚定、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廉洁勤政的省人大机关党员干部队伍,不断提高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水平,为加快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实现富民强省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照镜子”,主要是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维护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原因,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二)目标要求。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人大机关工作进一步改进。具体要求是:

一是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深化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真正英雄的思想认识,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二是转变党员干部作风。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三是始终保持清廉本色。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完善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规范权力行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

(三)基本原则。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健康开展,在活动中要着重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二是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三是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

四是坚持分类指导,针对机关不同情况,找准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合实际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

五是坚持领导带头,作出表率,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重点解决学风不正,知行不一,文山会海,贪图虚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不切实际,不求实效,热衷于做表面文章等问题。

(二)坚决反对官僚主义。重点解决宗旨意识淡薄,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漠视群众,与民争利,以权谋私,推诿扯皮,独断专行,急功近利,好大喜功,划“小圈子”,搞亲疏有别等问题。

(三)坚决反对享乐主义。重点解决理想信念动摇,精神懈怠,不思进取,不敢担当,纪律松懈,庸懒疲沓,讲排场、比阔气、搞特权,贪图享受,玩风盛行等问题。

(四)坚决反对奢靡之风。重点解决铺张浪费,追求奢华,超标接待,违规配车,多占住房,变相旅游,挥霍享乐,骄奢淫逸,腐化堕落等问题。

省人大机关要结合实际,认真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努力提高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 

按照省委的统一安排,经与省委督导组联系沟通,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出如下安排。

动员部署(7月1日至7月8日) 

1.成立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7月7日上午召开机关党组(扩大)会议讨论实施方案,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省委督导组审定。

2.7月8日下午,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田承忠同志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赵斌同志传达全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精神;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乔余堂同志作动员讲话;省委督导组组长杨元寿同志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同志作重要讲话。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部分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参加会议,邀请组织关系不在省人大机关的专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和机关非中共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三个环节安排。教育实践活动不少于3个月,每个环节大体上按一个月安排。

第一环节:学习教育,听取意见。(7月8日至8月8日)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

1.学习教育。一是开展个人自学、专家导学、集中研学等形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群众路线的有关论述、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法规法纪,学习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先进典型事迹。二是机关党组中心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重点内容进行专题研讨。三是党支部集体学习研讨。按照以上个人自学的内容,各党支部组织集体学习讨论不少于4次、12小时。四是邀请专家辅导。邀请专家学者进行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教育,组织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举办为民务实清廉专题讲座。五是在省人大网站开设“践行群众路线大讨论”专栏,刊发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系列言论,引导和推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2.听取意见。一是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召开一次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二是召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三是召开机关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四是发函征求部分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专(工)委组成人员和各市、县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和建议。

在深入学习、征求意见过程中,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到边学习边思考、边反思边检查,做到思想上有真触动,认识上有真提高。

第二环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8月8日至9月8日)重点是围绕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深入分析问题。机关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汇总形成征求意见情况报告。涉及领导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和其他厅级干部个人的,由机关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向本人反馈。

2.开展交心谈心。机关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机关厅级干部之间相互谈心。各专工委专职副主任(秘书长)、办公厅、法规室、研究室、信访办厅级干部与分管和联系的处室负责人交心谈心。各支部书记(处长、主任)与本处室干部交心谈心;重点谈思想、谈作风,相互征求意见,帮助查找问题。

3.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分析问题原因,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整改措施。机关其他厅级干部、处级干部也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机关党组集体对照检查材料和机关党组书记的对照检查材料送省委督导组和常委会党组书记审阅把关。机关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和机关其他厅级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阅把关,并送省委督导组审阅。机关其他厅级干部对所分管和联系处室的处级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阅把关。

4.召开民主生活会。适时召开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采取“个人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同志批评帮助”的方式进行。要发扬整风精神,做到讲党性不讲情面、讲原则不讲关系、讲问题不讲成绩、讲真话不讲套话,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民主生活会邀请省委督导组全程参与督导。

5.评价反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后,配合省委督导组对机关党组民主生活会整体情况及班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并对民主生活会情况在机关处以上干部会上进行反馈。

6、机关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书记要对本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点评,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机关党组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视情况派人列席支部组织生活会。

第三环节:整改落实、建章立制。(9月8日至10月15日)重点是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机关党组及其成员存在的问题扎实开展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集中进行整治,建立健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

1.制定整改方案。机关领导班子、机关各党支部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分别提出整改的目标、内容和时限,明确整改的具体措施和责任主体。抓住重点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监督。

2.开展专项整治。围绕机关要解决的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治理,实行机关党组成员领衔督办。

3.加强制度建设。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把建章立制贯穿始终。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修订完善省人大机关作风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注意将教育实践活动中总结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定,坚持“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整改、抓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力,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形成加强省人大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一)省人大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乔余堂任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王亚平、陈国荣、邵俊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传亚同志任主任,抽调精干力量,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各支部的教育实践活动,在机关党组和分管厅级干部领导下,由支部书记负责组织。

(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教育实践活动,由常委会党组制定实施方案。王亚平同志为常委会党组教育实践活动联络员,协助常委会秘书长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三)省人大常委会10名专职委员参加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教育实践活动,党组织关系不在省人大机关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专(工)委组成人员,在原单位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同时加强对所在专(工)委办公室党支部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

(四)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的教育实践活动,请老干一支部和二支部根据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采取灵活的方式组织活动。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确有困难的,经机关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批准,可不参加集体活动。离退休干部处、机关车队等有关部门要为老同志参加活动做好服务工作。

(五)欢迎机关非中共党员同志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教育实践活动献计献策,但不对他们提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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