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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民族法制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及方案

时间:2012-06-21 07:18   [收藏] [打印] [关闭]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省直各单位: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12年“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的通知》及活动方案的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定于6月21日—7月5日组织开展“2012年‘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民族法制知识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2年6月21日至7月5日

二、参赛方式

本次竞赛采取网上答题、抽奖的方式进行。具体《参赛须知》、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和试题登载在2012年6月21日至7月5日的荆楚网、湖北人大网、湖北法治网上,参赛者登陆即可直接网上答题。

三、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个人和组织奖,颁发奖金。

四、有关要求

(一)为了进一步普及民族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民族法律意识和民族法律政策水平,不断增强遵守、执行民族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各级各单位依照民族法律法规政策处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各市州林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和省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广泛动员广大干部职工、青少年学生和基层群众参加网上答题竞赛活动。

(二)竞赛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将对在组织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给予奖励。

附:2012年湖北“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民族法制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2年6月20号

附:

2012年湖北“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民族法制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12年湖北“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的通知》的安排,制定开展民族法制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按照我省“十二五”规划和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的总体部署,营造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良好的法治环境,推进我省民族法治进程,促进我省民族地区全面发展,以民族法制宣传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  主办单位

  省人大常委会

  三、  承办单位

  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

  四、  协办单位

  省司法厅、荆楚网、湖北人大网、湖北法治网。

  五、  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湖北省民族省情。

  六、  活动时间

  5月拟定竞赛试题,6月21日至7月5日在网上登载、答题、阅卷,7月上旬进行网上抽奖,8月初总结、表彰。

  七、形式和范围

  (一)竞赛形式:由荆楚网设计制作知识竞赛专题网页,集纳本次活动的《参赛须知》及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等,专题网页在荆楚网、湖北人大网和湖北法治网等媒体同步登载,点击后即可直接网上答题。

  (二)答题范围:全省党政机关干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八、评审和奖励办法

  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网上答完题后,由电脑系统直接判定出成绩,并作为随机抽奖依据。

  (一)竞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

  个人奖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0名,每名奖金500元;二等奖30名,每名奖金300元;三等奖100名,每名奖金100元。

  组织奖5个,每个奖金1000元。

  (二)个人奖在全省参赛成绩优异者中随机抽取确定,组织奖在全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和省直各部门中确定。评奖结果将于2012年7月上旬在荆楚网、湖北人大网和湖北法治网上登载。

  九、相关要求

  全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省直各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和本部门的参赛者上网答题。

  联 系 人:宗丽娟

  联系电话:027—87237623  87237625(传真)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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