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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011年12月27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八次主任会议原则通过)
2012年的监督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省委人大工作座谈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目标,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监督工作思路,坚持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坚持为推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凝聚力量,坚持综合运用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努力在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我省“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确保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目标的圆满实现。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政府公共服务、社会中介服务和居民自助服务“三位一体”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拟安排在3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地税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全省地税工作总体现状等。
拟安排在5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湖北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有关扶持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省直有关部门和对口支援市对口支援产业、项目、资金和人才情况;各受援县(市、林区)领导机制、工作专班和方案的建立及工作对接等情况;当前试验区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推进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拟安排在7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由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繁荣文化事业,壮大文化产业情况。
拟安排在9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由教科文卫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土地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情况;土地执法情况等。拟安排在9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塘堰扩挖、沟渠疏浚、田间“最后一公里”渠系整治等工作情况。
拟安排在11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报告。由农村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1年省级财政决算(含201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重点审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重点支出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预算超收收入安排和使用情况、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和上级财政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该报告在7月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同时,由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2011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厅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2上半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同时听取和审议
2012年上半年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在7月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厅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该报告在7月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厅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在11月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厅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三、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
为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
重点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等情况。检查工作安排在7-8月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提请9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厅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专题调研
(一)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报告拟印发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牵头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报告拟印发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牵头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开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报告拟印发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由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负责组织和实施。
以上专题调研报告,交由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做好对省人民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在实施201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时,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对具有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要提前介入、深入调研,及时汇总各方面的意见,交由“一府两院”在报告中作出回应。二是加强跟踪监督。选择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跟踪监督,督促有关方面切实改进工作。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跟踪监督。跟踪检查常委会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处理,必要时选择部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安排常委会会议审议。三是加强监督公开工作。依法将有关监督事项向省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增强监督工作的透明度。把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和“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
对列入201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要严格遵守监督法、我省实施办法和《湖北省人大机关学习贯彻〈监督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按照本计划的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保证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个具体监督项目的实施方案均由办公厅统一协调汇总。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