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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王晓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审查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2011年12月27日
省人大常委会:
2011年12月23日、25日,省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分别对拟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任命的部分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26日,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王晓东等二十位同志职务任免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省人民政府《关于王晓东同志任职的议案》的审查
今年12月,中央批准,王晓东同志调任湖北省委常委、提名为副省长人选。委员会审查认为,王晓东同志政治立场坚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坚决,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事业心、责任感强,熟悉经济和党务工作,思维敏捷,工作思路清晰,有开拓精神;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能力强,工作有魄力;作风扎实,讲求实效;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领导班子团结;谦虚谨慎,团结同志,要求自己比较严格。王晓东同志的任职提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李宪生同志辞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委员会审查认为,李宪生同志提出辞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是因其工作调动,符合《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三、关于段轮一同志辞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委员会审查认为,段轮一同志提出辞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是因其达到了任职年限,符合《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四、关于段远明同志辞去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委员会审查认为,段远明同志提出辞去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是因其达到了任职年限,符合《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五、关于高林同志辞去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提请免去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委员会审查认为,高林同志提出辞去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提请免去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是因其达到了任职年限。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的相关规定,需分别按接受辞职和免职程序办理。委员会同意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六、关于杜祖森同志辞去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提请免去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委员会审查认为,杜祖森同志提出辞去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提请免去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是因其达到了任职年限。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的相关规定,需分别按接受辞职和免职程序办理。委员会同意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七、关于梁惠玲同志辞去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委员会审查认为,梁惠玲同志提出辞去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是因其工作变动而提出的,符合《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委员会同意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八、关于徐德文等同志职务任命的提名
委员会审查认为,提名徐德文同志为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德炳同志为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友松、于湘泉同志为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朱忠华同志为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亚平同志为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田喜同志为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杜云生、金世贵同志为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崇堂同志为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华新、徐学敏同志为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光萍同志为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秘书长,均是根据工作需要,经省委研究决定而提出的。李德炳同志已于2009年参加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其余12位同志参加了此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分别为:徐德文89分、张友松88分、于湘泉83分、朱忠华88分、陈亚平88分、刘田喜86分、杜云生90分、金世贵92分、周崇堂91分、王华新87分、徐学敏89分、王光萍95分。他们的任职提名均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同意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