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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03年1月24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 命:
李春明为湖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李宗柏为湖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邱思胜为湖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路 钢为湖北省教育厅厅长;
郭生练为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厅长;
郭大孝为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刘章棠为湖北省国家安全厅厅长;
翁绍许为湖北省监察厅厅长;
傅德辉为湖北省民政厅厅长;
张 坚为湖北省司法厅厅长;
罗 辉为湖北省财政厅厅长;
张兆本为湖北省人事厅厅长;
吴永文为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杜云生为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张发懋为湖北省建设厅厅长;
任必年为湖北省交通厅厅长;
张 洪为湖北省信息产业厅厅长;
段安华为湖北省水利厅厅长;
陈柏槐为湖北省农业厅厅长;
尹汉宁为湖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厅长;
蒋昌忠为湖北省文化厅厅长;
朱忠华为湖北省卫生厅厅长;
施中传为湖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高 林为湖北省审计厅厅长。
杨永良同志
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2003年1月24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刚刚结束的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的领导人员,本次常委会会议又决定任命了省政府部分组成人员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组成人员,这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今天被任命的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
今后五年,是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极为重要的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做好今后五年的工作,对于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努力使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走在中西部前列,具有重要的意义。各位被任命的省政府工作部门的负责同志,肩负着履行政府职责、加快湖北发展的重任,全省人民对大家寄予厚望。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被任命的省政府组成人员提出几点希望。
第一,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勤政为民。 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作为政府部门的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自觉地为民尽责,为党分忧,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要把对上级负责与对人民负责一致起来,把创造工作业绩与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一致起来,勤奋工作,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谋利益。
第二,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的关键,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大强调:“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被任命的同志要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忠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熟练地掌握履行领导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解决改革发展稳定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提高社会经济管理的法制化水平。要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事项的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第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开拓创新。 “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前进,永不自满,永不懈怠,这是我们要长期坚持的治党治国之道。”每个被任命的省政府组成人员都必须不断解放思想,增强创新意识,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不断探索,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努力使我们的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第四,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坚持廉洁自律。 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国情所决定的,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西柏坡考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认识坚持“两个务必”的极端重要性。无论是在成绩面前还是在困难面前,都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自觉地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做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表率。总之,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建设“廉洁、务实、勤政、高效”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工作方式,为完成新一届政府的各项任务、加快湖北现代化建设步伐而不懈奋斗。
各位委员,大会选举我们担任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这是全体代表和全省人民对我们的信任。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大会决议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决不辜负全省人民的期望和重托。本次会议原则通过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03年度工作要点》,我们要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由于时间的关系,常委会五年工作计划还来不及提交本次会议审议。会后,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就起草五年工作计划抓紧调研。也请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认真思考,早作准备。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研究。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证。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主法制建设第一线的工作。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一起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为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明了方向。同时,也对新时期的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六大精神上来,从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俞正声同志在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上就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围绕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尽职尽责地做好人大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二、围绕大局,依照法律,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是全省工作的大局。人大工作要紧紧围绕这个大局,把保障和促进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法律保障。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了省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概括地讲,主要是四个方面的职权,即地方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我们要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继续完善人大常委会的各项职能,着力搞好立法和监督工作。在立法过程中,要立足湖北实际,坚持立法与我省改革发展的实际相结合,把经济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地方立法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搞好立法选项的调研论证,在此基础上尽快制定本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要坚持从全局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正确处理行政机关依法办事与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关系,规范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程序和范围,加大对执法者不作为和违法行政的约束处罚力度,严格控制行政审批、收费、处罚的设定,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化。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专家学者、法规涉及各方的意见,特别要重视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的意见。立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要登报公开征求意见或者组织立法论证会、听证会进行研究论证,使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使我们制定的法规和通过的决议具有可操作性和权威性。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省人大常委会在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我们要在现有的基础上,把监督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工作大局,进一步改进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要改进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坚持不懈地营造规范严明的法治环境。加强和改进对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工作的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国家政令的畅通和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当前要重点抓好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改善投资经营环境和财政预算、国民经济计划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促进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提高。要敢于和善于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勇于触及行政、司法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提出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办法,增强监督的实际效果和工作水平。要加强对重大事项的讨论、决定和监督,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报告的基础上,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把省委的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全省人民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在依法实施监督的同时,还要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不断改进常委会的工作。
三、加强学习,改进作风,搞好常委会的自身建设完善人大常委会的职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取决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要不断加强常委会的自身建设,努力成为民主公正、清正廉洁、务实高效、认真负责的工作机关,树立人大机关的良好形象:
第一,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不断加强学习。 现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丰富多彩,不坚持学习、不刻苦学习,就会落后于时代的要求,难以胜任我们肩负的重要职责。本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大多数是新当选的,同志们来自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具备丰富的领导经验和专门知识,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条件。现在到人大常委会工作,工作的性质、内容、方法都有所不同。为了适应新的工作要求,无论是连任的同志,还是新当选的同志,都要始终抓好学习。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以及人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同时,要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等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基本职权和工作程序,掌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要学习经济、文化、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议事决策能力。
第二,总结经验、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近些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各个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可以说年年有进步、届届有发展。地方人大常委会20多年来的工作实践表明,要认真履行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能,就必须在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下,把依法办事与实事求是、依法行使职权与不断开拓创新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面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新的任务和要求,人大工作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加需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围绕全省的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人大工作的实际,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完善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努力推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使本届人大工作在历届人大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前进。
第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依法办事。 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特点是集体行使职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根据法律规定,召开常委会会议是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的重要方式,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常委会会议,会议议程一般包括审议通过法规案、听取和审议省“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报告、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内容。人大常委会就有关事项作出的决定,都是在民主审议的基础上,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形成的。为了保证议事质量,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按时出席常委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在常委会闭会期间,由主任会议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集体决定的事情,一定要贯彻落实,抓出成效。
第四,坚持群众路线,搞好调查研究。 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人民的代表机关,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人大常委会在依法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要不断扩大公民对人大工作的知情权和有序参与,逐步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调查研究,是人大工作的基本方法,也是国家权力机关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途径。要紧密结合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扎扎实实地开展调查研究,使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规和作出的决定,符合我省改革发展的实际,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础和保证。人大常委会要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拓宽人大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努力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第五,抓好机关建设,改进工作作风。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担负着为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服务,为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服务的任务。各专门委员会是省人大的常设工作机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常委会领导。各专门委员会要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省人代会的决议,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工作,协助人大常委会行使好职权。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要树立强烈的服务意识,切实发挥好参谋和助手作用,为常委会开展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按照省委关于省人大机关机构改革的要求,搞好机关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提高效率,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机关干部队伍。要紧密结合人大工作的实际,切实改进作风,以保证人大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位委员、同志们,目前我省改革发展的大政方针已定,关键在于狠抓落实。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五年任期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争取一个良好的开局,具有重要意义。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艰苦奋斗,恪尽职守,继往开来,与时俱进,为实现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新春佳节即将来临,我给大家拜个早年,祝同志们新年愉快、工作顺利、阖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