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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7-12-11 08:46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7年7月26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省旅游局局长  郭玉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近年来全省旅游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近年来全省旅游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做法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全省各级政府及其旅游工作部门和旅游行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执行《湖北省旅游条例》,严格依法行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全省旅游业呈现出健康、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宣传贯彻《湖北省旅游条例》,增强对旅游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自2005年3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湖北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全省旅游行业狠抓《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省旅游局举行了贯彻实施《条例》新闻发布会、座谈会,举办了《条例》培训班和知识竞赛,制作了《条例》挂页,印发了《条例》单行本,并在电视台、电台、报纸上进行宣传报道,扩大了《条例》的影响。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了《条例》培训班,市人大主任亲自主持宣传贯彻。十堰市在市内主要媒体上开辟《湖北省旅游条例》宣传专版,分期介绍《条例》相关内容,并开展了公众有奖问答活动。武汉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武汉市旅游条例》。通过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各地切实增强了旅游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对发展旅游业重要性的认识。各地普遍出台了《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提出了扶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了主导发展旅游业的力度,成立了旅游发展协调领导机构,党政领导亲自抓旅游发展,十堰、咸宁还层层签订责任书,狠抓旅游发展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加强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景区的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武当山、明显陵都尝试了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相结合的新途径;旅行社积极拓展公务接待的新领域,宜昌出台了关于旅行社参与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促进了旅行社业的发展。

(二)加强旅游规划和资源整合,着力打造旅游精品名牌。省政府以鄂政发〔2006〕82号文印发了《湖北省“十一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纲要》,各地制定了“十一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同时,编制了红色旅游、三国旅游、乡村旅游等专项规划,以及三峡、神农架、武当山、大别山、明显陵·大洪山、九宫山、清江流域、柴埠溪、恩施大峡谷·腾龙洞、襄樊荆山、丹江口库区等一大批景区开发建设规划。在规划的科学指导下,狠抓资源整合和新景点开发,先后提升、改造和新建了三峡大坝截流园、三峡人家、柴埠溪、神农架滑雪场、金丝猴唤引中心、武当山南岩宫、木兰天池、汤池温泉、大别山、吴王避暑宫、黄石国家矿山公园、赤壁龙佑温泉、九宫山滑雪场、古隆中、洪湖旅游区、明显陵、黄仙洞、腾龙洞等一大批旅游景区。目前,“一江两山”旅游目的地形象进一步凸现,2006年三峡大坝、武当山、神农架均被纳入全国假日旅游景区预报统计系统,占全国32个重要目的地的1/10;红色旅游快速发展,大别山国家红色旅游基地和武汉、黄冈、湘鄂西、孝感等4大红色旅游系列景区逐渐成型;以金银湖、红莲湖、梁子湖高尔夫球场为基础的高端度假旅游产品开发取得新进展;漂流、探险、户外运动、科教旅游等系列专项产品推向市场;乡村旅游得到拓展,木鱼、红坪、武当山、汤池等旅游城镇得到改造提升,系列乡村游产品和各具特色的“农家乐”旅游项目已经形成;随着温泉、滑雪项目建成开放,冬季旅游产品日益丰富。

(三)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不断壮大旅游产业规模。全省积极探索投资主体多元化,逐步形成了国家和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外资和国内大型企业资本、民营资本加快进入,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旅游投资格局。国家先后安排我省旅游国债和旅游专项资金3.6亿元,促进了三峡、神农架、武当山、东湖、大别山、九宫山、陆水湖、梁子湖、神农溪、柴埠溪、九畹溪、清江闯滩、梭步垭、坪坝营、明显陵、大洪山、襄樊荆山、长阳清江、炎帝故里等一批重点景区和红安、大悟、洪湖、监利等地红色经典景区开发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省政府先后召开了大别山、武当山、神农架、恩施、长江三峡等五次旅游现场办公会,每年投入上亿元,支持重点地区旅游业的发展,同时建立了全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06年达到5000万元。大部分市州县将旅游发展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大了对旅游业的投入。武汉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经费达到1000万元,宜昌市旅游宣传促销专项经费达到500万元。加强对外招商引资,社会化、市场化、企业化的旅游发展局面形成。2003年以来,全省旅游行业启动旅游项目400多个,投资总额500多亿元。新加坡宏成、香港领创、香港信德、香港九龙仓等海外投资商和深圳华侨城、宝安、杭州宋城、浙江均瑶、大连海昌、中旅、国旅等国内大型企业集团都先后投资我省旅游景区、饭店、游船、旅行社、旅游交通等各个领域,促进了旅游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2006年底,全省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9座;质量等级旅游区111家,其中三峡大坝、黄鹤楼为首批5a级旅游区,4a级26家;国家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17家;星级饭店551家,其中五星级6家,四星级40家;星级游船18艘,其中五星级6艘,四星级5艘;旅行社747家,其中国际旅行社47家(出境旅游组团社21家),有6家营业收入过亿元,长江海外、省海外、省中旅、大三峡国旅、武汉大学旅行社先后进入全国“百强”行列;旅游从业人员43.36万人,其中导游1.2万人;设有旅游院系的大专院校28所,旅游中专22所,旅游职高56所;打造了《盛世峡江》、《梦·三峡》、《神农架的梆鼓敲起来》、《夷水丽川》和武当武术表演等精品旅游文化节目;开发了系列旅游商品,各景区建立了旅游购物厅或购物一条街,省旅游局建立了湖北旅游商品展示中心。

(四)加强对外旅游宣传促销,大力开拓海内外旅游市场。近年来,全面整合各种宣传促销资源,建立促销联动机制,促进了海内外客源市场的大幅增长。开展了大型系列促销活动,增强了湖北旅游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先后举办了“游三峡,见证历史”、“大篷船”华东行、华中旅游博览会等活动,参加了省政府举办的香港“湖北周”、韩国“湖北周”、北京“湖北周”等重大对外经贸活动和国家旅游局组织的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等重大旅游促销活动。创新了旅游与文化整合促销的模式,集中宣传湖北旅游形象,重点推广湖北旅游产品,组织各地旅游局、重点旅游景区、主要旅行社和演职人员80多人,赴北京、郑州、广州、深圳等地,围绕“来湖北、游三峡、探神农、登武当、品三国、逛武汉”的主题,采取文化表演、景点展示、多媒体演示相结合,把六条精品旅游线和重点景区与神农、荆楚、三国、三峡、红色、武当、名人、土家、山水等九大旅游文化结合起来,特色鲜明,形式新颖。加大了主流媒体宣传力度,今年投入500万元在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栏目全年播出我省旅游形象广告,投入400万元在省内高速公路上制作了一批大型旅游形象广告牌。每年还有针对性地赴外开展旅游促销活动,同时邀请旅行商和记者来鄂实地考察,举办了武汉国际旅游节、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等旅游节庆活动。

(五)狠抓旅游行业整治,努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针对景区普遍存在的“脏、乱、差”和“八乱”现象,开展了旅游景区整顿和规范管理行动,探索了“五个一”的管理模式。“一个班子”就是成立了以省政府分管秘书长为组长,省民宗委、建设厅、文物局、林业局、旅游局等5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湖北省旅游景区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景区整治工作;一个重点就是“八个必须”(乱搭乱建的必须拆掉,乱堆乱放的必须搬掉,乱开乱挖的必须关掉,乱刻乱画的必须清掉,乱吐乱扔的必须扫掉,旱厕、异味、污水必须除掉,有白色污染的物品用具必须换掉,脏乱差、不文明的帽子必须摘掉);一个目标就是“八无”(无白色污染,无卫生死角,无安全隐患,无违章建筑,无假冒伪劣商品,无重大刑事案件,无拉客宰客和黄、赌、毒现象,无一起责任投诉);一个手段就是每年邀请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员和新闻记者组成检查组,对旅游景区进行明察暗访;一个机制就是对好的景区升a,差的景区降a,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布,年终总结评比,推选出“本年度湖北省十佳旅游景区”。按照这个模式,把景区整治上升到政府层面,通过一抓三年不变,实现了经营秩序、市场秩序、卫生秩序、交通秩序“四规范”,打造了一批和谐、舒适、便捷、安全的新景区,新建、改建了200多个旅游厕所,树立了旅游景区的良好形象。还面向全行业开展饭店规范管理,重点落实“四进入”(湖北旅游线路推介宣传品进大堂,湖北旅游宣传音像制品进客房,湖北旅游工艺品和土特产品进商场,鄂烟、鄂酒、鄂菜和湖北风味小吃进餐厅);开展了旅行社业“一打二清三规范四公开”活动,重点规范旅游合同、门市部经营和导游服务。开展旅游执法检查,净化旅游市场秩序。省旅游局每年都对各地旅游规划管理、景区开发管理、环境和文化保护、旅游企业规范经营、旅游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和查处。特别是抓住旅行社、三峡旅游、导游ic卡三个重点,围绕三个“黄金周”和暑期等重要时段,采取日常检查和随机暗访相结合、重点抽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等形式,并与重庆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一是积极协助开展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旅游方面的视察和检查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加强对旅游业发展的监督和指导,每年都要听取全省旅游工作和《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深入景区调研,赴各地视察《条例》的落实情况,省旅游局积极协助,做好汇报等相关工作。二是加强整改,认真改进旅游工作。针对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在视察、调研中指出的全省旅游业发展和《条例》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提出的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我们都认真组织并加强跟踪督办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省人大报告,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领导出席全省旅游工作会议,参加重大旅游活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指导。四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五年来,省旅游局先后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52件,做到了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100%。

2006年度,全省接待海内外旅游者8565.35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539.74亿元。其中,接待入境旅游者105.57万人次,实现外汇收入3.20亿美元,分别增长27.86%和15.79%,旅游业总收入相当于全省gdp的7.2%,已逐步成长为我省发展较快的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进一步增强。旅游业还发挥较强的综合带动作用,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了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改善了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推动了全省生态和文物保护工作。

二、当前旅游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省旅游业目前正处于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大省的过渡阶段,旅游工作还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条例》贯彻落实力度不够,对旅游业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深化。《条例》的出台,对全省旅游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部分地方执行落实力度还不够。有的地方对“抓旅游产业就是抓经济发展”还未达成共识,没有真正把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来抓;有的地方对旅游业的重视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落实在行动上,缺乏对旅游业的引导性投入和实实在在的扶持措施;有的地方忽视旅游机构建设,抓旅游发展的人手不够;有的地方不重视旅游综合环境建设,旅游市场还不规范。

(二)旅游经营机制不活,旅游管理体制有待理顺。部分景区缺乏经营意识和竞争意识,没有很好地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体制和机制,仍然实行的是事业性的体制,接待型的机制,活力还不强。条块分割、隶属于各个地区和各个部门的景区管理体制,以及靠财政拨款来维持、守着金饭碗讨饭吃的接待型经营机制,使得旅游开发难以协调,旅游管理难以同步,对外宣传难以统一,制约了全省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三)旅游要素配套不够,综合接待能力有待提高。一些地方旅游各要素没有得到全面发展,旅游综合接待能力跟不上,旅游配套功能不强。如“一江两山”地区虽有一流的资源,但旅游大通道还没有完全畅通,可进入性不强;三峡周边、武当山等景区内部循环交通尚未形成,给游览造成了一定影响;没有像样的旅游娱乐场所,旅游商品的特色也不够突出等。

(四)旅游资源整合不够,旅游精品名牌建设有待加强。由于一些景区可进入性差,加之投入有限,以及条块分割的状况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三国文化、荆楚文化、红色文化等一些特色旅游资源的优势还没有实现有效整合,未能很好地转化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经济优势,同时我省也缺乏跻身全国前列的具有一流开发水准、一流服务设施、一流管理水平的旅游精品名牌。

(五)旅游企业实力不强,行业整体素质有待提升。我省旅游业起步较晚,尚处于由粗放型数量增长方式向集约型效益增长方式的转变过程之中,行业整体素质还不高,旅游企业“小、散、弱”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块头不大,实力不强,没有很好地发挥出在促进旅游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与此同时,旅游景区“脏、乱、差”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旅行社违规行为没有得到根本遏制,星级饭店、旅游船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高,导游队伍整体素质亟需提高。

三、下一步旅游工作打算

省九次党代会提出要“大力发展旅游业,突出抓好一江两山和红色旅游、文化及生态旅游区建设,使湖北成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为我省旅游业指明了方向。今后,我们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一个重点(“一江两山”),构建两大旅游圈(武汉城市旅游圈和鄂西生态旅游圈),实现三大突破(旅游目的地和精品名牌建设的重大突破、经济增长方式的重大转变、向旅游经济大省的重大跨越),促进全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力争到2010年,全省接待海内外旅游者1.3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800亿元,使旅游业成为全省重要支柱产业。

针对当前旅游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年6月26日至29日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调研后形成的《关于对宜昌、十堰、襄樊三市旅游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中指出的旅游资源整合不够、旅游精品名牌不多、旅游企业实力不强、旅游要素配套不够、旅游交通还不畅、旅游发展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等6个方面的问题,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一)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旅游条例》,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旅的力度。要继续加强对《湖北省旅游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为全省旅游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旅工作,大力加强旅游行风建设,大力开展旅游行业诚信建设,同时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努力净化我省旅游市场秩序。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使有关促进发展的规定进一步落到实处。当前,要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条例》立法质量评估工作,把我省依法治旅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主导发展旅游业的力度,推动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各级政府在旅游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综合环境改善、招商引资等方面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为旅游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理顺重点景区的旅游管理体制,促进景区转变经营机制。明确旅游业的产业定位,把发展旅游业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旅游发展目标责任制,加强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考核。定期研究旅游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制订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继续采取现场办公会的形式,解决重点地区旅游发展的紧迫问题。

(三)进一步加大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夯实旅游业发展基础。大力推进旅游交通建设,增开直达国内外主要城市的航线,提高主要旅游城市、旅游景区间的公路等级,改善景区内部交通条件,建立安全、快速、畅通的旅游交通网络。加强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全省旅游网络咨询服务系统,在城市重要集散场所、重点旅游镇村和景区提供旅游咨询服务,在公共场所建立多语种标识系统。加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网络预订、散客接待、投诉处理、疾病监控、卫生防疫、金融服务、邮政通讯、环境监测等配套设施,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完善景区公共服务设施,提高景区国际化水平;支持旅行社依托资金、品牌、规模、特许权等优势资源,走集团化、网络化的发展之路,建立批零销售网络体系;加强对内河内湖旅游船特别是三峡游船的管理,尽快建立游船运营管理中心;加快建设高星级饭店,争取在“十一五”期末达到60家以上;大力发展旅游商品业和娱乐业,提高其在全省旅游总收入的比重。

(四)进一步加大精品名牌建设力度,提高全省旅游核心竞争力。以加快旅游目的地建设为重点,实施精品带动战略,着力建设“一江两山”国际旅游区域、武汉城市圈旅游区域和清江土家民俗生态旅游区域,以及红色旅游、三国文化旅游两个重点专项产品。围绕把三峡·神农架·武当山建设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复合型旅游目的地,大力实施“一江两山”区域旅游综合开发,彰显品牌特色,提高核心竞争力,宜昌市发挥三峡旅游综合优势,重点建设三峡大坝、三峡人家、凤凰山屈原文化旅游区、昭君文化旅游区;神农架突出生态特色,着力打造全国著名的原生态旅游目的地;十堰市突出世界遗产文化特色,加快武当山玉虚宫、五龙宫等文物古迹保护、修复力度,大力弘扬和发展武当武术。加快建设以武汉为龙头的城市旅游圈,提高全省旅游经济的运行质量和水平,武汉突出都市风情和滨江滨湖特色,加快大型主题公园、现代城市景观和旅游集散功能建设;武汉周边重点开发一批高质量的温泉、山岳、湖泊型休闲度假旅游区和生态、文化、工业、乡村、科教等专项旅游产品。积极开发清江土家民俗生态旅游区域,突出民俗文化和生态旅游特色,重点建设腾龙洞、恩施大峡谷、坪坝营、神农溪、土司城、柴埠溪、武落钟离山、巴国古城,培育新的旅游经济增长点。重点建设1个红色旅游基地(大别山)和4大系列景区(武汉、黄冈、湘鄂西、孝感),打造红色旅游精品名牌。以荆州、襄樊为依托,充分发挥全省三国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形成以“六古”(赤壁古战场、荆州古城、襄樊古隆中、当阳关陵古庙、武汉黄鹤古楼、鄂州吴王古都)为代表的专项旅游产品。力争“十一五”末全省国家5a级旅游景区达到8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达到40家。

(五)进一步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进区域联合协作。以武汉、宜昌等主要旅游城市为依托,以三峡、神农架、武当山等核心景区为龙头,加快区域内、区域间、省际间的旅游资源整合和协作。在完善和提高“一江两山”的基础上,加快构建鄂西生态旅游圈。拓展、深化和推进“一江两山”、鄂西生态旅游圈和武汉城市旅游圈等三大旅游经济板块的资源整合与协作。重点整合推广魅力三峡之旅、世界遗产·三国文化之旅、武汉都市之旅、鄂东南名人名山名寺名泉之旅、清江民俗风情之旅和“一江两山”自驾游精品示范线。加强与全国特别是周边省份的旅游合作,鄂渝联手打造长江三峡无障碍旅游区;鄂豫皖协作开发大别山红色旅游基地;鄂陕共同推广西安兵马俑—武当山世界文化遗产旅游线;鄂湘合力推介长江三峡—张家界山水精品旅游线和湘鄂土苗民族风情旅游线。

(六)全面提升旅游行业素质,扶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继续开展旅游行业创建工作,以“创造品牌、营造环境、塑造形象、创造效益”为目标,开展“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宜昌开展“中国最佳观光旅游城市”创建;以壮大县域旅游经济规模为着力点,开展“中国旅游强县”和“湖北旅游强县”创建,打造一批对全省旅游发展起重要支撑作用的旅游强县;围绕游客中心、生态停车场、中英文标识牌、信息网络、救援设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重点环节,开展景区创a,实现景区高起点开发、高水平建设和高标准管理的统一。同时,大力开展饭店创星、旅行社创强、导游创佳和厕所创星等工作,提升行业整体素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清理阻碍旅游企业发展的各项规定,制订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财政投入、税收、信贷、土地、旅行社参与公务接待等方面,为企业做大做强创造良好的环境。整合武汉和三峡地区优势旅游景区、旅行社、游船公司、汽车公司、旅游航空公司,力争有1—2家旅游企业上市,并在全国具有较大的影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经过多年的发展,旅游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恳请省人大常委会对报告进行审议,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和批评,我们将虚心接受,认真整改,主动及时汇报整改情况,并恳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继续加强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指导,依法促进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以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把湖北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中的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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