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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7-10-11 06:56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6年7月17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  高  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和《湖北省预算执行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开展了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今年预算执行审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服务大局,注意分析把握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进一步加大了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促进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主要审计了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发改委等6个省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政法政策性转移支付等3个省级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两家医院医疗服务收费政策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9个县市财政决算情况,6个重点建设项目及国土资金、清江移民资金、住房公积金和房改资金等其他专项资金管理及财务收支情况。

审计情况表明:2005年,省财政等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和省人大批准的预算,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管理,省委、省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经济发展呈现良好态势,财政收支状况不断改善,经济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有所缓解,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一是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入稳步快速增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2005年,全省全地域财政收入突破1000亿元,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75.5亿元,比上年增长21%;工商税收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0.2%,比上年提高3.9个百分点。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比2004年增加21.9亿元,增长30.1%。

二是在保证基本支出和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2005年,省财政共筹集支农资金56亿元,保证了农业税减免、粮食直补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用于农业支出比上年增长31%;筹集19亿元,支持落实省政府承诺的“八件实事”;筹集17亿元,支持企业改制和科技创新;用于社保、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的投入75.7亿元,比上年增长16%,合理有效配置资金,促进了我省各项事业和谐发展。

三是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缓解了基层财政困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省财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不断完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2005年省对下一般转移支付安排48.7亿元,比上年增加25.3亿元,增长108%;对下新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12.6亿元,支持建立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安排专项借款8500万元,支持县(市)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促进县市企业发展。

四是加大财政改革和监督力度,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提高。省直118个部门全部编制了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省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已涵盖126个一级预算单位和450个二级预算单位;省本级政府采购规模达到15亿元,比上年增长96%;财政与编制公开试点工作开始起步,2005年14个试点县市已公开专项资金17项。

去年审计报告所反映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决议要求省政府督促省直部门和地方政府认真整改。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开展了后期整改工作,并专门召开省直部门规范财政管理工作会议,通报了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责成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省审计厅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调查。省直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积极整改,纠正违纪违规问题22.82亿元,占应整改金额的91%,未整改的主要是由于确无资金来源,部分挤占挪用的资金无法归还;部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已安排使用,难以再纳入预算管理进行纠正,只能在今后加以规范;有些虚报套取的资金检察机关正在立案查处过程中等。通过整改,上缴财政各项资金2.32亿元,下拨滞留欠拨资金9.5亿元,归还各类被挤占挪用资金3.07亿元,撤销归并银行账户集中账外资金2.72亿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纳审计建议完善制度规定410项;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审计线索立案查处各类案件46起,有7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省本级预算管理的审计情况

2005年,省级财政总收入495.83亿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94.59亿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3.1%;中央补助收入311.62亿元;市县上解收入53.85亿元;历年结转(余)27.88亿元;上年专项结转7.71亿元;调入资金0.18亿元。省级财政总支出488.53亿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12.17亿元,为预算的96.6%(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为:基本建设支出7亿元,为预算的100%;农业支出7.24亿元,为预算的108%;医疗卫生支出5.05亿元,为预算的67.4%;教育支出12.09亿元,为预算的101.1%;科技支出2.35亿元,为预算的100%;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5.72亿元,为预算的100%;社会保障补助支出5.91亿元,为预算的100.9%;公检法司支出12.16亿元,为预算的101.4%);上解中央支出33.28亿元;补助市县支出343.08亿元。收支相抵,2005年实现财政净结余7.3亿元。

总的来讲,2005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完成了省十届人大批准的预算和调整预算,预算管理行为逐年规范,理财水平不断提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收入未按规定及时纳入预算管理,金额2254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3303万元、基金预算收入9245万元。一是因受年终结算时间影响,2005年底部分单位行政性收费滞留在财政预算外专户,未及时缴入金库13303万元。二是将城市住房基金实行专户核算,未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管理5165万元。三是将育林基金和森林植被复垦费一直作为预算外收入,未缴入国库作基金预算管理。2005年,该项基金收入4080万元,直接从专户拨林业厅2498万元。

2.有些专项资金安排使用不及时。至2005年底,未安排使用的专项资金52916万元,其中主管部门未提出分配计划的资金47597万元,单位未提出用款申请的资金5319万元。财政专项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发挥。

3.科技三项费用分配较为分散。2005年省级预算安排科技三项费用11560万元,分配到1322个科研课题和科技项目中,每个项目平均8.74万元,其中5万元以下项目803个,占总项目数的60%。

4.财政厅及有关主管部门在安排省本级企业挖潜改造专项贴息资金时,对无贷款的7个项目拨付贴息资金共计94万元。

5.项目工作经费未纳入单位部门预算,影响部门预算的完整性。2005年,分别从湖北省重大新产品开发专项基金和科技三项费中,安排两个单位工作经费和管理费540万元,未纳入有关单位部门预算。

(二)省直6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近年来,省直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各项规定,积极深化财政四项改革,完善规章制度,增强自我约束,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管理逐渐规范。今年共审计省财政厅、发改委、国土厅、教育厅、地税局、作家协会等6个省直部门。

2005年,这6个部门实际支出594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5069万元。审计发现部分单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规范。在预算编制方面,有的单位上年结余、经营收入等未纳入部门预算,共有9416万元;预算执行方面,超预算支出3628万元;有的单位还存在年初预算未完全执行到位和支出无预算的问题。

2.应缴未缴财政资金3421万元。主要是:税款470万元、耕地开垦费等预算内行政性收费收入627万元、地方教育发展费等预算外规费收入2324万元。

3.违规收费和多提手续费373万元。主要是无依据收取查询费268万元,多提地方教育发展费征收经费105万元。

4.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严格。审计查出,省国土厅、作协两个部门单位土地证收入、广告收入等801万元不入账,将资金转入二级单位或直接抵支费用等。省发改委等部门单位以会议费名义报销费用597万元,然后将资金转入所属培训中心,除支付正常会议费、专家评审费、专家劳务费外,从中报销消费品、餐费、交通费等350万元。如省发改委机关27个处室、3个临设机构以会议费名义在委财务报销394万元,资金转入所属信息技术培训中心,该资金除实际用于会议费179万元外,还用于购买礼品、餐费等支出175万元,至审计时资金结存40万元;委机关及所属单位设置账户过多,共开设银行账户110个。有的单位搞风险投资,造成资金损失。省教育基金管理办公室将教育基金投入证券市场和对外投资3600万元,其中委托闽发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基金等公司代理理财3300万元,向湖北楚天教育实业有限公司投资300万元。目前,闽发、银河证券所投资的股票市值已大为缩水,按2006年5月30日收盘价计算,账面浮亏近1100万元。

(三)省级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今年,在省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对省财政预算直接安排的三个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或延伸审计。其中对全省85个县(市、区)公检法司部门2005年省政法政策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审计,对9个县(市、区)2005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个市县21户粮油企业2003—2005年粮油精深加工技改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

1.政法政策性转移支付资金审计情况。2004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对全省县(市、区)公检法司系统经费保障实行政策性转移支付,其中2005年省财政下达全省85个县(市、区)政法政策性转移支付资金35122万元。审计情况表明:省委省政府关于政法政策性转移支付的决策,对规范和完善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机制起到了积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从制度和纪律上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为政法机关公正执法创造了良好的经费保障环境。

一是政策性转移支付资金到位情况比较好。2005年,85个县(市、区)对省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35122万元,均按照规定的原则、系数分配到公检法司各部门。截止2006年3月,已拨付到位33466万元,到位率为95.4%。

二是财政对政法系统的经费投入大幅增长。各地在确保政法政策性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分配和使用外,合理调配财力,经费预算大幅提高。2005年,85个县(市、区)公检法司部门财政拨款24.72亿元,比实行转移支付政策前的2003年拨款7.98亿元增加了16.74亿元,增长2.1倍;公检法司四部门经费安排,按实际人数人平5.3万元,按编制人数人平7.5万元。

三是公安公用经费基本达到最低保障标准。全省公安系统按实际人数计算,公用经费人平243万元,目前已有65%的县(市、区)达到或超过省财政厅、公安厅提出的最低经费保障标准。

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各类违纪违规问题资金11246万元。主要是:财政部门滞留欠拨转移支付资金1656万元;政法部门挪用转移支付资金444万元,乱收乱罚、无依据收费6304万元,坐收坐支罚没收入1769万元,账外存款1073万元等。还有少数地方存在收支脱钩不彻底、以收定支等问题。

2.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延伸审计情况。2005年,省财政安排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1500万元,主要分布在全省30个粮食生产县(市、区),重点补贴粮食生产关键环节的农机具。其中对审计抽查的潜江、江陵等9个县(市、区)共安排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500万元,占全省补贴额的33%。经审计,发现部分地方执行国家农机补贴政策不严,致使农民利益受损。一是农业部门指定供应商的供货价格高于市场销售价格,导致购机农民未能足额得到国家补贴实惠。如在京山县抽查发现,浙江湖州生产的碧浪200型收割机当地市场零售价为每台4.58万元,农业部门的指定价为每台4.76万元,指定价高于市场价格0.18万元,占每台补贴标准1万元的18%。二是4个地方农机部门在办理补贴购置过程中,违规、搭车收取年审、办证、培训、保险、押金等费用23万元,增加购机农民负担。三是个别地方农机补贴户弄虚作假骗取补贴款或转卖农业机械,获取差价。

3.省粮油精深加工技改贴息专项资金延伸审计情况。据统计,2003—2005年省财政厅、省粮食局共安排鄂州、荆门、黄石等12个市县21户企业技改贴息专项资金1902万元,占全省3年贴息资金总额的33.8%。审计调查发现,有15家粮油加工企业没有进行技改或技改投资少于批准贴息贷款额度,占这次调查企业的71%,共多获财政贴息资金812万元。其中2家企业实际没有技改项目投资,仍获取贴息53.4万元;13户企业技改投资少于批准贴息贷款额度、技改投资不到位,多获贴息758.6万元。此外,有3家企业挪用贴息资金244.33万元。主要是洪湖浪米业、黄石欣麦面粉、湖北福娃等公司将贴息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本金、来客招待及其它开支。无技改投资或投资不足仍获得技改贴息,资金效益没有得到很好发挥。

(四)省属人民医院、中南医院审计情况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中南医院的行政、业务、科研等方面现隶属于武汉大学领导和管理,但其预算和财务管理仍隶属于省本级财政。2005年,省财政对两家医院补助拨款3361万元。这次重点审计了两家医院的财务收支、医疗服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同时对一家药品生产经销企业进行了审计调查。

1.2005年,两家医院违规收取医疗服务费4626万元,占全年医疗业务收入的10%。主要是提高标准或无依据自立项目违规收取手术费、化验费、治疗费、检查费、床位费等。

2.生产企业营销费用过高,直接抬高药品价格。据对我省一家国有药品生产企业调查,该企业2005年药品销售费用高达6461万元,是药品生产成本的1.23倍。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营销费1605万元,终端维护费及联谊费等1000万元,销售让利2909万元。这些费用最终都转嫁成患者负担。

3.药品招投标制度有待完善。2005年,两医院选用中标药品约2000余种,其中85%药品由省招标办指定两家公司配送,15%指定一家公司独家配送。这种做法实质上是默许了少数几家医药公司的经销垄断特权,不利于低价药品进入医院,造成药品价格难以有效降低。

4.财政投入水平低,医院公益性质弱化。2003年至2005年,财政对两家医院的补助分别为3610万元、3087万元和3361万元,占医院同期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02%,3.8%和3.73%,医院运行发展主要靠收费和药品销售收入。2005年两医院医疗服务收费收入45631万元,药品销售收入39369万元,按现行财务制度进行核算,审计认定实现盈利3109万元,医院的公益性质明显弱化。

二、9县市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从对洪湖、武穴等9个县市2005年度财政决算审计情况看,近几年来省财政不断加大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力度,各地坚持“一主三化”方针,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县域经济、财政运行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一是县域经济总量不断增长,发展水平明显提高。2005年,9县市实现gdp总量407亿元,分别比2003年、2004年增长12%、6%;经济结构有所改善,gdp中第一、二、三产业比重由2003年22:47:31,分别调整为28:36:36。特别是民营经济拉动增长较快,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二是财政收入规模增长较快,收入质量明显提高。9县市2005年实现财政总收入406738万元,与2003年、2004年相比分别增长41.41%、18.64%。工商四税占税收收入比重为71%,分别比2003年、2004年提高34.05%、19.43%,主体税收逐年增长,地方经济发展影响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呈上升趋势。三是政府财力稳步增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2004年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以来,省级财政加大了对下转移支付力度,9个县市2005年财政供养人员人均可用财力17098元,分别比2003年、2004年增长44.85%、19.76%。政府可用财力的增长促进了县级运转保障能力的全面提高,各地在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保社会稳定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各项财政性资金,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支出结构明显改善。审计也还查出一些问题,主要是:

1.6个县市多报财政收入12633万元,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17.75%。从审计情况看,随着县域经济发展,县市财政收入质量逐年提高,但由于历史因素,有的县市以前年度多报的财政收入数额尚未全部“消化”,仍沿袭至2005年。其中多报行政性收费收入1511万元、其他收入9727万元、企业所得税等1395万元。

2.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7208万元。其中省专款2233万元,本级专款1358万元,其他专项资金3618万元,挤占挪用的资金主要用于部门经费和基建。

3.滞留欠拨各项财政资金58500万元,影响资金效益发挥。其中上级专款39397万元,本级专款19103万元;2005年当年专款23590万元,以前年度专款34910万元。

4.5个县市挤占省级收入622万元。主要是: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共享税调作地方税收入库,影响省级收入463万元;将税收罚款作一般罚款收入缴库,影响省级收入68万元;将规费作一般预算收入入库和滞留过渡户影响省级收入91万元。

5.税收征管方面存在问题9570万元。主要是:6个县市漏征漏管或应收未收税款5634万元;2个县市延压税款及社保资金3600万元;2个县市收过头税336万元。

此外,审计调查发现,县级财政运行还存在一些困难,主要是:由于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制约,目前县级财政运行对上级补助资金的依存度较高。2005年,9县市财政总收入中来源于上级补助收入占58.97%;由于供养人数居高不下和各县市进入偿债高峰期,地方财政支出压力很大,每年9县市财政需偿还各项债务约1.8亿元。缓解县级财政困难,提高县域经济发展速度,实现2007年省定县域经济发展目标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同时,在财政改革方面,各地发展不平衡。县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标准偏低,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约束能力不强,政府采购监管不严,收支两条线改革不彻底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县级财政四项改革仍待进一步深化。

三、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清江水布垭电站、十漫高速公路等6个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共查出各类违法违规问题9.29亿元,占审计投资总额的9.37%。

1.违法分包、转包工程2.6亿元,获取非法收入4180万元。清江水布垭电站、沪蓉西高速公路宜长段7家承包单位将58项2.6亿元的工程肢解,违法分包、转包给68家施工单位和个体户,违法获取承包差价和管理费收入4180万元。68家施工单位有63家无施工资质,占92.6%。

2.部分工程招投标不合规。有的工程未执行招投标,有的项目违规以议标方式发包,有的工程将排名在后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有的中标单位连续弃标抬高标价。如水布垭建设公司将4.39亿元的工程直接发包给承包商,其中将43%的工程发包给与其相关的内部单位。十漫高速公路在招标过程中,最初中标施工单位连续弃标,导致最终实际中标金额由最初的3.18亿元提高到3.87亿元。

3.挪用和滞留征迁补偿费1127万元。主要是长阳县国土资源局、贺家坪、榔坪镇政府挪用沪蓉西高速公路征迁补偿费210万元,用于兴建办公楼和购置小车;县“四大家”办公室、国土局以各种名义收费挤占补偿费65万元,用于经费开支;长阳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费超支占用补偿费55万元;另有797万元土地补偿资金滞留在长阳县协调办,未拨付给村组和农户。

4.部分建设单位采取假发票报账、虚报工程量等手法套取和占用项目建设资金2221万元。如中铁总公司高速公路项目部使用假发票报账,虚报套取工程建设资金515万元。

5、少数项目管理费和福利设施严重超概算。有的项目非生产投资控制不严,管理费和福利设施支出超概算1.6亿元,超概算1.3倍。

(二)国土资金审计情况

对13个市(区)2004年至2005年国土资金审计,查出国土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有问题资金15.45亿元,占审计总金额的15.6%。主要问题:

一是挤占挪用国土资金72821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65500万元,耕地开发专项资金3132万元,其他资金4189万元。挪用的资金主要用于建房、购车7688万元,弥补经费8839万元,平衡预算或资金周转6859万元,违规出借和用于增加城投公司、商业银行资本金26173万元,对企业投资和偿还债务3128万元,垫付非法用地的征地拆迁费和新增用地报批费用等12047万元,其他8087万元。如咸宁市国土资源局挪用国土资金2879万元,用于新建住宅楼和土地、矿产交易大楼。二是国土资金没有按规定缴入地方金库,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65372万元。三是征地补偿费未及时下拨13709万元。四是国土部门违规收费1647万元。五是少数国土部门和相关单位将应当上缴财政的国土收入、应付征地拆迁补偿费等隐瞒转移,违规设置账外账5个,涉及资金975万元。如黄石市国土局违规委托该市正业地价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收取土地登记费351万元,并存放在该公司账上。延伸审计发现,正业地价评估咨询有限公司430.8万元评估费收入不入账,涉嫌偷税和商业贿赂260万元,目前已移交省检察院立案查处。

(三)清江移民资金审计情况

对2001至2005年8月清江流域库区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计,共查出违规资金8526万元,占审计金额9.59%。一是6个县市部分单位挤占挪用移民资金7045万元,其中用于非移民项目2973万元,弥补部门经费、购车建房718万元,支付不合理税费605万元,借出2453万元,报支费用296万元。二是库区7个县市移民局和1个乡镇移民办行管费超支,占用移民资金1201万元。三是移民资金投资不当,损失浪费280万元。

此外,移民资金管理中还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大额支付现金、拨付到使用单位的移民资金未入账等问题。如建始县勘测规划建筑设计室收取的设计费99.67万元中,由科室个人领取现金23万元没有入账。

(四)住房公积金和房改资金审计情况

对16个市州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和8个市州房改资金归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主要问题是:

1.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和房改资金72778万元。主要用于购建房屋4310万元、弥补经费7701万元、违规发放贷款15677万元、违规出借27145万元、经商办企业9529万元、平衡财政预算4973万元、其他3443万元。

2.少计职工个人账户利息的问题较为普遍,11市州累计少计职工个人账户利息1823万元,损害了职工利益。

3.在证券公司购买国债16068万元,存在较大兑付风险。如黄冈市直及六个县市公积金中心至2005年底在亚洲和民安二家证券公司累计购买国债7526.9万元,因证券公司违规经营被全部冻结。

4.自行归集住房公积金,造成13763万元资金“体外循环”。其中没有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与单位生产经营资金、经费等混存混用的住房公积金6315万元。

5.公积金政策执行方面,存在覆盖率低、个人贷款发放率偏低、缴存额畸高畸低等问题。审计调查16个市州,职工缴交公积金覆盖率仅为54.4%;2005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5.37个百分点;不同行业、单位的职工公积金缴存额差距较大,审计的16个市州2005年公积金月缴存额,排名前5位的个人人均缴存额9120元,而后5位的人均3.5元。

对今年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厅提出了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和加强资金管理的具体意见,对涉及全局、宏观及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已向省委、省政府领导作了专题汇报。省委书记俞正声同志高度重视,先后对上报的审计情况作出10多次批示,要求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省长罗清泉、副省长周坚卫等省领导也多次就审计工作和审计情况作出重要批示。如:审计上报清江库区移民资金挤占挪用、行管费超支严重等问题后,俞正声书记、罗清泉省长、周坚卫副省长等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要求省财政厅、省移民局研究改进移民资金管理办法,减少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省财政厅起草了《湖北省清江流域移民资金管理办法》。清江库区的相关县政府组成工作专班,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截止目前已追回挤占挪用的资金3057万元,按规定专户储存移民资金3795万元。对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非生产投资超预算等问题,俞正声书记、罗清泉省长等省领导要求严肃追究,并公开通报处理结果。对交通重点项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交通厅积极行动,制订下发了《湖北省省级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暂行办法》,并与审计厅签署了《交通财务管理与审计工作共建协议》,对重点交通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全过程审计。省财政厅已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和行政性收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省教育厅已向社会公开宣布,停止考试成绩有偿查询,设立多条网络免费查询通道。蕲春县政府2次召开县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财政决算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责成财政、农机等部门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整改存在问题,目前已有11个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收入缴入国库493万元,归还挤占挪用资金88万元。对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省审计厅分别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目前,已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移交25起,涉案人员43人。

四、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一是要细化项目预算,明确项目支出范围,减少执行中的随意性,提高预算执行约束力。二是要全面反映部门收支,强化预算完整性。三是要统筹各单位预算内外所有收入,进一步强化收支脱钩,充分考虑预算外收支对部门支出水平的影响,降低部门之间支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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