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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7-10-11 06:49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6年7月17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罗  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05年省级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5年省级财政决算情况

2005年,全省财政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服务大局,大力支持经济发展,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着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稳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加大财政监督管理力度,确保了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圆满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和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及调整预算。

2005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75.5亿元,为预算的102%,比上年增长21%。其中:增值税完成65.9亿元,增长32.7%;营业税完成91.3亿元,增长27.3%;企业所得税完成39亿元,增长35%;个人所得税完成17.5亿元,增长28.2%。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778.7亿元(含中央补助安排的支出),为预算的101.1%,比上年增长20.5%。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05年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调整预算为917276万元,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调整预算为1160621万元。

2005年,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945911万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3.1%。主要项目的完成情况为:增值税预算211200万元,完成210911万元,为预算的99.9%;营业税预算274850万元,完成278506万元,为预算的101.3%;企业所得税预算172625万元,完成176424万元,为预算的102.2%;个人所得税预算96125万元,完成94036万元,为预算的97.8%;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预算154926万元,完成161632万元,为预算的104.3%(主要是按政策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和专项收入增长)。  2005年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121713万元,为预算的96.6%。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为:基本建设支出预算70000万元,完成70000万元,为预算的100%;农业支出预算67056万元,完成72395万元,为预算的108%;教育支出预算119657万元,完成120917万元,为预算的101.1%;医疗卫生支出预算74885万元,完成50497万元,为预算的67.4%(主要是预算安排的省直医改专项和省直公费医疗欠账资金在2006年列支,以及部分支出调整到线下使用);科技支出预算23581万元,完成23581万元,为预算的100%;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预算57199万元,完成57199万元,为预算的100%;抚恤和福利救济费预算12608万元,完成15268万元,为预算的121.1%;社会保障补助支出预算58531万元,完成59078万元,为预算的100. 9%;公检法司支出预算120002万元,完成121678万元,为预算的101.4%;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预算3590万元,完成5398万元,为预算的150.4%。

2005年省级财政总收入4958323万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945911万元;中央补助收入3116255万元(其中: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966176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19263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629200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25737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50087万元、农业税降率和取消除烟叶外农业特产税补助251400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610256万元、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77795万元、结算补助87912万元、企事业单位下划经费125061万元);市县上解收入538350万元(其中:武汉市老体制上解283489万元、其他市县老体制上解148154万元、市县专项上解106707万元);动用历年结转(余)278834万元、上年专项结转77173万元、调入资金1800万元。

省级财政总支出为4885290万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121713万元;上解中央支出332798万元(其中:老体制上解269167万元、专项上解63631万元);补助市县支出3430779万元(其中:老体制补助6528万元、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87237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487389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13762万元、农业税免征和取消除烟叶外农业特产税补助331926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25737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517110万元、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126323万元、调整体制基数返还340958万元、其他结算补助15472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64322万元、专项结转下年189627万元)。

2005年省级一般预算收支相抵,当年结余73033万元。主要是当年超收及今年年初中央财政增加对我省2005年转移支付补助。结余资金用于安排2006年预算已定项目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所需支出。

2005年,省级当年基金收入完成725510万元,主要项目是: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34181万元,工交部门基金收入267498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1725万元,水利基金收入3110万元,土地有偿使用收入18496万元。

2005年,省级当年基金支出完成693540万元,主要项目是: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15973万元,工交部门基金支出256498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3694万元,水利基金支出3200万元,土地有偿使用支出13288万元。

2005年,省级基金总收入87798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9495万元,中央基金专款补助收入32980万元,省本级当年基金收入725510万元;省级基金总支出694114万元,其中上解支出574万元,省本级当年基金支出693540万元。省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83871万元,主要是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社会保险基金、工交部门基金等安排的项目支出结转。

2005年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呈现以下特点:

1、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在全省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工商税收均衡增长,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改善。“非转经”占用费及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的征管工作进一步加强,促进了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和及时足额入库。

2、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一是认真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科技推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退耕还林粮食补助等政策,做好资金发放工作;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扶贫开发,增加农民收入。二是认真落实建设和谐社会要求,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狠抓干部教师工资兑现,加大社会保障投入,支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持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逐步提高政法系统经费保障水平。三是认真落实省政府决定,保障“八件实事”的资金需要。四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经济快速发展。支持新型工业化,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落实财税激励政策,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3、财政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大力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部门预算编制水平不断提高,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全面推开,政府采购改革逐步规范,收支两条线改革不断深入,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试点取得了预期效果。二是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落实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政策;制定并落实《省管县(市)财政体制下进一步理顺省市县财政工作关系的意见(试行)》,进一步理顺了省、市、县财政的工作关系;出台《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方式的意见》,指导各地改革和完善县(市、区)对乡镇的财政管理方式。

4、财政监管逐步规范。完善财政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依法理财责任制;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市州县(市)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加强省对市州县(市)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制定和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转移支付和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更加科学、规范、透明;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全省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试点工作,为全面推开积累了经验。

2005年,在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较多的情况下,省级预算的执行情况好于预期。这是省委正确领导、省人大依法监督、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团结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改革和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县乡财政仍然比较困难,财政运行对上级的依存度高;政府债务负担沉重,财政运行存在风险;财政改革进展不平衡,财政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困难和问题都需要高度重视,并逐步加以解决。

二、2005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今年上半年,省审计厅对2005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省级预算执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收入未按规定及时纳入预算管理,部分专项资金安排使用不及时,部分项目资金的分配管理不够科学;有的省直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不规范,财务管理不严格,存在应缴未缴财政资金、违规收费和多提手续费等问题;个别市县虚增财政收入,挤占省级收入,挤占挪用和滞留欠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少数地方存在收支脱钩不彻底、以收定支等问题;农机补贴政策执行不严格,粮油精深加工技改贴息资金使用中存在挪用贴息资金等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省财政厅、省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认真进行整改。有关单位和地区正在对照审计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纠正错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收入管理。一是加强税收征管和稽查工作,坚持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及时足额按预算级次缴库,坚决不收“过头税”,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二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和监缴力度,对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收入严格做到按政策规定应收尽收,按管理规范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按预算规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

(二)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一是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格部门预算编审规程,在完善基本支出定额体系的同时,细化项目支出预算,明确项目支出范围,减少由于项目安排笼统引发的执行中的随意性。二是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将部门经营收入、预算外收入等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反映,统筹各单位预算内外所有收入,并积极稳妥地推进收支脱钩,缩小部门之间支出水平的差异。三是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的约束力。严格做到各类支出按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按程序办理,没有预算不拨付资金。(三)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一是规范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省财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各类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立项审查工作,确保专项资金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使用,并逐步将财力性专项资金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政策性转移支付范围。二是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省财政厅将会同审计部门和主管部门,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考评,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加强对省直单位财务收支的监管。一些省直部门和单位财务管理松弛,存在违纪违规问题,除了部门和单位应当引以为戒、加强管理外,财政厅作为省政府财政财务主管部门,负有管理不严、监督不力的责任。我们将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部门财务活动的监督,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五)进一步加强对市县财政收支的监管。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相关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正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财政厅将按照《预算法》的规定,配合审计等部门跟踪督促检查,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同时,进一步完善省管县(市)财政体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县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继续做好省对县(市)预算合规性审核和财政基本保障能力分析,坚决纠正挖挤上级财政收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纪违规现象,规范市县财政收支行为。

三、200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2006年上半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35.3亿元,完成预算的56%,增长26.7%。其中,工商税收完成164亿元,完成预算的55.6%,增长24.9%。全省财政支出完成344.4亿元,完成预算的43.8%,增长25.9%。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8.7亿元,完成预算的52.6%,增长34.3%。其中,工商税收完成47.1亿元,完成预算的56.1%,增长28.5%。省级财政支出完成83亿元(含中央补助安排的支出),完成预算的47%,增长16.6%。

总体上看,今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一是财政、国税、地税三个部门组织的收入增幅均在20%以上。二是工商税收快速增长,主体税种贡献力度较大。三是非税收入平稳增长。四是支出的进度和增幅比较正常,保证了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根据全省的财政经济形势,预计可以圆满完成全年收支预算。

下半年,我们将努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抓好增收节支,努力完成财政预算任务

围绕完成财政预算任务,切实加强收入征管,做到依法征收、依率计征、应收尽收、均衡入库。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优先保证干部教师工资发放;认真落实“三农”、义务教育、科技文化、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公检法司等法定支出和政策性支出,保证“十件实事”资金落实到位;积极筹措资金,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同时,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合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完善机关工人工资制度,适当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继续加大投入,扶持和救助社会困难群体。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制止“政绩工程”、铺张浪费等行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继续加强财政支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对农村特困人员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力度,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支持扶贫开发,搞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测算及方案制定,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支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继续落实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完善农村公益事业“以钱养事”机制。

(三)继续支持企业改革和新型工业化,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发挥财政职能,综合运用财政资金、政策和服务等手段,完善支持新型工业化和县域经济发展、支持武汉城市圈建设的财税政策,促进加快发展、做大“蛋糕”;继续支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认真做好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继续做好资源枯竭型矿山及军工军队保障性企业关闭破产工作。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整合财政专项资金,优化转移尊龙官方平台的支付方式,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继续支持实施“三个三工程”,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外向型经济、民营经济、旅游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利用好政策性贷款、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四)继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逐步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进一步完善省管县(市)财政管理体制,实现省管县(市)财政体制与市管县(市)行政体制有机结合,通过落实省对市县的财政激励政策,使省市共同支持和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改革县乡财政管理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乡财县管”改革,规范县乡财政收支行为。继续加大省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和办法,落实中央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各项政策,帮助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增强财政基本保障能力。

(五)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理财水平

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完善省直部门预算编制方法,推进垂直管理部门编制部门预算试点工作。指导、督促市县部门预算改革工作,在平衡推进的同时,逐步提高部门预算规范化水平。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继续做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实施工作,保证新旧科目之间顺利转换和平稳过渡,并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编制2007年部门预算。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进一步规范操作,提高效率。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切实抓好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高资金节约率。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六)继续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财政服务质量

认真执行《预算法》,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加强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会计法》,强化会计信息监督,规范会计事务所管理,促进诚信社会建设。推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公开编制和资金分配制度,实行“阳光”操作,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财政执法机构内部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加强财政内部建设与管理,使党员先进性教育经常化,不断转变作风,坚持以人为本、为民理财,想部门之所想,急基层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不断提高财政服务质量。

各位委员,2006年财政工作任务相当艰巨。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深化财税改革,规范财政管理,推进依法理财,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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