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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三件方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9-08 01:14   [收藏] [打印] [关闭]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00年11月27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决定,将李宪生等20名代表提出的“充分发挥十堰在西部大开发中的战略支点作用”(第05号)、胡祖光等11名代表提出的“丹江口市、郧县、兴山县要求省有关部门确认三县市县级电力体制,落实农村电网改造投资”(第21号)和谭徽在等13名代表提出的“请省人民政府帮助解决高坝洲库区移民安置规划修编中存在的问题”(第22号)第3件议案,作出议案处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今年元月27日以鄂常办函[2000]11号文将这3件议案转给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办理。

省政府办公厅对这一工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省计委、省经贸委和省电力公司、湖北清江水电开发公司协助办理。

在省政府办公厅的督办下,省计委、省经贸委和省电力公司、湖北清江水电开发公司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初步意见和建议,并分别答复了有关代表。省政府办公厅于今年8月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了省计委、省电力公司和省清江水电开发公司对3件议案的答复。根据省人大办公厅鄂常办函[2000]71号文的要求,省政府在省计委等部门和单位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将这3件议案的办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于充分发挥十堰在本部大开发中的战略支点作用议案和办理情况

李宪生等代表认为,十堰作为秦巴山区唯一可以连接武汉(中部)、重庆(西南)和西安(西北)三经济区的中心城市,在东西部经济不经济中,其距离最短、辐射范围最广,对地处我国中央山地的贫困地区带动力最强。如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打通秦岭、巴山所形成的天然屏障,消除省市区划所形成的行政割据,将鄂豫陕渝毗邻地区的道路交通、市场、产业、资源等经济要素,借助十堰这个战略支点加以重新整合、优化配置,进而以十堰为支点构建“中央经济走廊”,将对我国中西部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李宪生等代表要求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将十堰作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支点,加快以十堰为中心的中央山地放步伐,由此形成我国东西部新的经济走廊,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扶持并采取相应措施:一是在全方位构筑中西部新的交通网络骨架时,将十堰作为一个重要的交通枢纽;二是加强秦巴山区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尤其是将十堰列入国家“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试点示范区”;三是充分发挥十堰在西部开发中的产业带动作用;四是将十堰建设成中央山地的地区性大城市,充分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

1、关于将十堰作为重要交通枢纽进行建设的问题。十堰是我省西北部的区域经济中心和工业重镇,为了抓住当前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加快次序基础设施的有利时机,尽快改变十堰市交通落后状态。加快十堰市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省政府将十堰市的交通建设作为全省公路网络建设的的一个重点问题予以考虑,下大力所抓好与十堰相关的交通重大项目的建设。一是加快经过十堰市的银川经西至武汉公路湖北段前期工作和建设。该公路是国家规划在今后年内重点建设的通往西部地区的8条大通道之一,我省计划该公路湖北段全部采取调整速公路标准。其中十堰许家棚至武当山段已在去年底开工;交通部已在今年4月批准武当山至襄樊段立项,计划在近期批复该路段可研报告,有关方面正在抓紧准备,力争该路段在今年内开发;孝感至襄樊段预可研报告已通过审定,可研报告省内已经通过了预审,并上报国家有关部委;省计委正在积极争取国家将公路十堰至郧西县漫关段确定为利用日元贷款项目。二是加快一批二级公路项目建设。继续狠抓209国道十堰段发行工程建设,力争该项目早完工。严格按照国债资金项目管理规定,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抓好郧县城关至庙垭公路地方配套资金和银行贷款的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快该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十堰至陕西商南、西安的便捷通道。抓紧与重庆市有关方面衔接,力争尽快打通十堰经竹山、巫溪到万州、重庆公路。三是积极配合铁道部门抓好襄渝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上述项目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提高十堰市在全国综合运输网络中的地位和作用,为该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2、关于将十堰列入国家“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试点区”问题。目前国家计委尚未有地市一级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示范的项目,只启动了以县为单位的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治理工程。近两年,省政府多方努力,积极争取,国家已同意将十堰市的郧县、丹江口市列入1999年全国重点县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治理工程计划,并安排了资金。由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今年国家将调整资金投向,生态环境建设资金向西部倾斜,压缩了我省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资规模,并要求只安排部分县(市)续建,不开新项目。在这种情况下,省政府一方面继续要求国家将郧县、丹江口市纳入2000年续建范围,同时进一步加大鄂西北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尽最大能力予以支持。

3、关于充分发挥十堰在西部开发中的产业带动作用问题。十堰市不仅是我省、也是我国的汽车产业基地,具有人才、技术、设备等多种优势。省政府将汽车产业列为我省的支柱产业,在技术改造和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了很大支持,对支持东汽公司发展,推动十堰市汽车产业增长,出台了不少扶持政策。今年上半年,省委、省政府在十堰召开扶贫攻坚会议,对支持十堰农业发展和扶贫攻坚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将有计划地实施一批扶贫攻坚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十堰市凭借丰富的旅游资源,因全省旅游发展战略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目前,我省以武汉为龙头,宜昌、十堰为重点的一圈(在的武汉都市圈)、二区(鄂西南旅游区、鄂西北旅游区)的大旅游发展格局已基本形成。十堰市已完成旅游总体规划,正在实施以武当山文化旅游为龙头的精品名牌战略,推动全省旅游业的发展。省政府在“十五”计划编制和抢抓西部大开发机遇中,已把武当山列入全省旅游开发的重中之重,对该市的旅游资源按上述定位考虑并给予重点支持。

4、关于将十堰市建设成中央山地的地区性大城市问题。省政府有关部门将结合正在进行的全省“十五”计划编制工作,根据全省生产力布局的总体要求以及十堰市的特点,统筹考虑,认真加以研究。

二、关于丹江口市、郧县、兴山县要求省有关部门确认三县市县级电力体制,落实农村电网发行投资议案的办理情况

胡祖光等代表提出,省政府1999年初在全省范围部署了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的“两改一同价”(即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农村电力体制改造,农村电网改造,实现城乡同网同价)工作。一年多来,丹江口市、郧县、兴山县三县市的电力改造投资资金一直未得到落实,拖了全省的后腿。胡祖光等代表要求:一是省经贸委尽快批复三县市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三县市改革县以下电力管理体制,县级电力体制保持不变;二是请政府直辖市省计委、省财政厅、省农行按照1999年4月全省统一审定的农网改造方案,落实三县市的农网改造投资计划,尽快启动农网改造建设工作。

1、关于丹江口市、郧县和兴山县电力管理体制改革问题。丹江口市和郧县农电体制改革的难点在于理顺丹江供电区供电关系。80年代中期以来,国家和我省有关部门一直在寻找解决方式。丹江供电区域系丹江电厂及由丹江电厂直接供电的我省丹江口市、郧县等供电区域。丹江供电区直接供电关系是历史形成的,当时的目的是为了照顾库区移民安置。1983年以后,国家衽计划用电包干政策,国家大电网与丹江自供电方式矛盾日趋显现。近年来丹江供电区的用电量迅速增长,特别是1995年以为,丹江水系来水每年都有偏少,丹江电厂发电量除少量上网外,绝大部分都由丹江供电区自用,每逢枯水期,大电网还得向该区返送一定量的电力力量。随着《电力法》的颁实施和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进程加快,电力买方市场的形成对现行管理体制中发、供、用及电力高度等提出了新的概念和结算方式,致使大电网和丹江供电区在电量、电价、电费等方面结算矛盾日益突出。

1999年下半年,全国电力体制和农电体制实行改革,使解决丹江供电用电管理关系问题有了新的契机。今年元月6日,省政府如开省长办公会议,专门研究全省农电体制改革问题。会议要求全省农电体制改革既要符合国家政策,又要结合湖北实际,充分新生各自供自管县的意愿,特别指出“对尚未与省电力公司签订代管协议的兴山县、郧县、丹江口市,不搞一刀切和强迫命令”。根据这一精神,省经贸委向国家经贸委报送了我省农电体制改革方案。今年3月6日,国家经贸委以国家经贸电力[2000]188号文批复了《湖北省农电体制改革方案》,同意兴山县暂维持目前自供自管农电管理体制;明确“丹江口市、郧县的农村电力管理体制与国家解决两市(县)供电营业划分等历史遗留问题时一并研究解决”省经贸委根据省长办公侍精神和国家经贸委批复的《湖北省农电体制改革方案》,对兴山县的自管模式予以认可;同意丹江口市和郧县维持目前的自供自管格式,前提是必须符合电力体制改革的大方向,坚持政企分开、厂网分开和一县保设立一个供电公司的原则。省政府将积极与国家经贸委衔接,争取早日理顺丹江供电区农电管理体制。

目前 ,三县市政农电体制的改革工作正在不同程度地逐步开展。兴山县按照国务院《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的意见》(国发[1999]2号)精神,在坚持电力改革大方向的前提下,认真执行政企分开、厂网分开和一县只设立一个供电公司的原则,农电体制改革工作进展较快,基本达到省里的要求。最近省农行在评估该县作为单独的农改资金承贷主体工作中,给予了肯定,使该县农网改造工作改造工作进展。丹江口市在政企分开、厂网分开和一县只设立一个供电公司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基本作法也符合农电体制改革的方向,在农网改造和减轻农民负担方面有了一个较好的基础,只是最终在理顺丹江供电区特别是和大电网的改造及联络方面,涉及国家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省经贸委将在这方面积极协调并尽可能维持该地区既得利益不受损失。郧县的农电体制改革工作现在也已起步,担在大的原则问题上如政企分开、经贸委行使电力行政管理职能、厂网分开等方面和现行电力改革政策、规定还有差距。省农行对方该县农网改造资金贷款评估后也存在担心。为此,省经贸委联合省计委和省农行对该县进行了农电“两改”工作的调查,并向省政府写了专题汇报材料,常副省长邓道坤、分管副省长周野卫对此予以明确批示,要求各部门和单位按国务院对农电体制改革的要求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办。省政府将对全省农电改革工作加强指导,促进这一“德政工程”尽快落到实处,确保3年完成这一历史性任务。

2、关于丹江口市、郧县和兴山县三县市农网改造资金问题。今年元月6日召开的省长办公会议纪要明确指出:对尚未与省电力公司签订代管协议的兴山县、郧县和丹江口市,农网发行资金上要一视同仁,可由电力公司转贷,也可由农行直接贷款。按照这一要求,省计委对兴山、郧县和丹江口三县市的农网改造投资计划在县市政府出具相关承诺后,及时上报国家计委,并获批准,国家计委同意三县市县级供电部门作为农网改造资金的承贷主体,已下达投资计划。省农行按规定已拨付资金。三县市农网改造工程已于今年8月开工建设。

三、关于请省人民政府帮助解决高坝洲库区移民安置规划修编中存在问题议案的办理情况

谭徽在等代表认为,清江高坝洲库区移民安置初设规划是1993年元月完成的,由于规划的深度不够,加上高坝洲水利枢纽工程1997年初才能批准动工,中间隔了5年时间,库区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移民安置方案不能实施。1997年6月,长阳县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对移民规划重新修编请示后,于1999年12月30日收到清江高坝洲工程建设公司转交的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清江高坝洲水利枢纽库区移民安置规划修编报告(初审稿)》。经过与实际情况核对,长阳县认为该报告不符合国家关于《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不符合库区实际,存在9个方面的问题。谭徽在等代表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如下要求和建议:一是淹没影响实物指标要据实纳入修编外迁安置规划,出台配套的外迁政策;四是受淹没影响的企业必须分层次逐个编制复建规划;五是专业项目应按实际需要和单价编制复建规划;六是对主要农作物的产量、产值进行调整,乡镇间、县市间相对平衡;七是有关费用按《规范》计列,移民搬迁中税费据实解决;八是对防护中存在的问题逐个弄清情况,提出解决的方案,计列投资。

为解决谭徽在等代表在议案中所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移民安置规划,省政府责成湖北省移民局,于今年3月10日至13日在武汉召开了清江高坝洲水利枢纽库区移民安置规划修编评审会,会议特别邀请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四川省政府大型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国家电力公司中南勘测设计院、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勘测设计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移民办公室的专家出席会议,省直有关部门,宜昌市、宜都市、长阳县政府及移民局,长江水利委员会设计院等有关单位的负责的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对谭徽在等代表在议案中提出的问题开展了研究和讨论,专家组对《清江高坝洲水利枢纽库区移民安置规划修编报告》(初审稿)进行了认真评审,给予了肯定,但认为“对照水库移民安置规划的修编和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投资概算调整的技术要求,尚须进行必要的补充工作。”为此,专家组就水库淹没处理范围、水库淹没影响实行指标、农村移民安置规划、集镇迁建、专项设施复建、防护工程和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投资概算调整等七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

会议认为:“长江水利委员会设计院编制的《修编报告》,基本符合《修编清江高坝洲水利枢纽初步设计库区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大纲》和《修编清江高坝洲初步设计库区移民安置规划细则》的要求,基本达到了可行性阶段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深度,基本满足了评审要求。专家组提出的评审意见遵循了国家有关法规和规范,是公正的,基本符合库区实际,是修改完善《修编报告》的主要依据。”会议对议案中涉及的几个具体问题议定如下意见:

1、《修编报告》中零星果木补偿偏低,人平补偿应按三峡库区移民安置规划标准的1.5倍计列;

2、考虑到库区移民在搬迁过程中的实际困难,过渡期生活补助费由人平600元提高到720元;

3、鉴于水库蓄水后,移民的柴草山基本淹没,为了解决烧柴问题,应按规划搬迁数每户补助650元建沼气池;

4、《修编报告》中特困户比例由规划搬迁数的5%调增到7%,每户补助4000元;

5、库区有房无户口户,《修编报告》中只补偿了房屋,根据实际情况其零星果木、搬迁和基础设施费应按标准计列;

6、淹没移民个人果园的补偿费给移民个人,从生产安置中列支并适当提高生产安置费。移民猪圈的补偿按规划搬迁户数,每户补偿100元。

7、长阳津洋口镇晒鼓坪防护工程应结合公路的复建进行加固,按四级公路标准准确定补投资,由长阳包干使用;

8、凡出县安置的外迁移民要考虑其特殊性,应按规划外迁人数,比县内安置人平增加3000元补偿费。

省政府办公厅于3月23日以鄂政办发[2000]94号文转发了《清江高坝洲水利枢纽库区移民安置规划修编评审会议纪要》。湖北省移民局为落实会议精神,于今年4月24日在宜昌市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请长江水利委员会设计院组织力量,抓紧修改《修编报告》,并要求各有关单位支持配合做好工作,以便尽快完成修改报告上报国家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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