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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8-12-09 07:57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8年7月21日在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  张永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和《湖北省预算执行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省审计厅组织开展了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今年预算执行审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突出对重点部门单位预算执行,以及关系民生的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监督。在坚持依法履行审计职责、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基础上,注重把握总体,立足宏观,集中反映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并从制度和机制层面提出意见与建议,促进问题的整改和规范管理。审计的主要项目包括: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省级预算执行,省发展改革委等18个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安全饮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全省“五项”社保基金征收管理,4个基本建设项目和10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以及抗震救灾款物审计。

审计情况表明: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湖北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社会和谐进步,全省财政经济运行状况良好。

一是财政收入大幅增长,质量明显提高。全省实现地方财政总收入1115亿元,比2002年增长1.56倍;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90亿元,比上年增加114亿元,比2002年增长1.78倍;税收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比重达到73.5%,比2002年提高7.6个百分点。

二是整合财政资源,保证重点支出。2007年,在保证基本支出和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省财政筹集资金122亿元,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筹集100亿元,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标准;筹集15亿元,支持能源、交通、通信等重大项目建设;筹集89亿元,用于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事业发展;筹集17亿元,用于环境保护,促进两型社会建设。

三是深化财政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级财政体制,大力推行“乡财县管”,规范乡镇收支行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已延伸到全省所有乡镇。继续深化财政“四项”改革,积极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规范。

四是推进依法理财,规范财政管理行为。组织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完善资产监管体系;制定省级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办法,促进公务开支规范管理;推行财政政务公开,公布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结果,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去年审计报告所反映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形成审议意见,要求省政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和规范力度。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和部署了整改工作,坚决纠正审计查出问题,完善制度和机制,切实加强规范管理。省人大财经委、预工委专门组成工作组,分别对省农业厅、药监局、扶贫办等3个部门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督办,听取和指导整改工作。省审计厅对整改情况进行多次跟踪调查,并根据《监督法》和《审计法》规定,于去年11月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审计查出问题阶段性整改报告。省直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积极整改,已纠正违纪违规问题19.1亿元,占应整改金额的82%。未整改的主要是部分社保资金尚未纳入专户管理;部分被挤占挪用资金因无资金来源,短期内无法归还等。通过整改,上缴财政资金9.83亿元,下拨滞留欠拨资金3.01亿元,归还被挤占挪用资金2.19亿元,调整会计账目2.12亿元,撤销归并银行账户16个,资金纳入专户储存1.88亿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纳审计建议完善制度规定120项;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审计线索立案查处各类案件25起,涉案的5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07年,省级财政总收入759.91亿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61.84亿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9.5%;中央补助收入508.59亿元;市县上解收入53.06亿元;动用历年财力结转(余)10.92亿元;上年专项结转25.21亿元;调入资金0.29亿元。省级财政总支出751.32亿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71.98亿元,为预算的100.1%(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44.83亿元,为预算的104.7%;公共安全支出完成21.28亿元,为预算的103.7%;教育支出完成18.95亿元,为预算的100%;科学技术支出完成2.64亿元,为预算的101.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9.25亿元,为预算的11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6.74亿元,为预算的100.2%;医疗卫生支出完成5.41亿元,为预算的102%;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0.06亿元,为预算的108.2%;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完成8.04亿元,为预算的101%);上解中央支出31.65亿元;补助市县支出487.4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60.24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8.59亿元。

总的来讲,2007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决定,科学组织预算执行,逐步推进预算规范管理,提高预算执行质量,顺利完成了省人大批准的预算和调整预算。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金额2.12亿元。一是将省直有关单位收取的诉讼费、耕地开垦费、计量器具鉴定费、测绘成果成图资料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在预算外财政专户核算,应缴未缴国库1.64亿元。二是省财政将收取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和省属企业资产处置收入3924万元,直接转入预算外专户或其他专户,未纳入预算管理。三是部分财政存款利息,年底未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883万元。

2.年初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和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金额1.81亿元。其中地方教育发展费专项1500万元,全省计生系统其他计生经费4438万元,省级宣传文化发展基金1.22亿元。

3.涉农专项资金分配较为分散。据审计统计,2007年省对市县补助中,用于“三农”的资金共195亿元,占24.6%,比2006年增加53亿元。对这些资金的管理,涉及财政、农业、扶贫、交通、水利、国土、林业、卫生、教育、计生等多个职能部门,资金管理和分配使用比较分散。一是涉农资金项目种类288个,其中项目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19个。二是抽查的199个专项资金,涉及单个具体项目11200多个,其中单个具体项目金额10万元以下的专项有20个,有的项目只有3-4万元。如:2007年林果基地建设补助经费,涉及139个项目,平均每个项目4.89万元;经济林基地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涉及251个项目,平均每个项目3.58万元;水利设施水毁补助费资金,涉及456个项目,平均每个项目3.83万元;畜禽良种繁育与养殖小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涉及201个项目,平均每个项目7.9万元。

4.有些专项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至2007年底,省财政结转下年的专项资金中,剔除中央财政拨付资金较晚及项目需按进度拨款等原因,未及时安排拨付使用的资金3.69亿元,其中主管部门未提出分配计划的资金1.13亿元,单位未及时提出用款申请的资金1.61亿元,项目已实施完毕结余的资金7546万元,应重新安排使用的资金2037万元。财政专项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发挥。

5.省直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清理不及时。2007年,省财政在非税收入改革试点中,开设14个收入汇缴结算户,年末资金余额2.26亿元,未及时分解缴入国库或返还有关单位。

(二)省直18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上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扩大审计覆盖面的要求,今年部门预算审计的单位由去年的10个增加到18个。审计了省财政厅、地税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卫生厅、民政厅、劳动保障厅和交通厅等18个省直部门,并延伸审计了其所属67个二、三级预算单位,占这些部门二、三级预算单位的37%。审计的18个部门本级及所属67个单位,2007年年初收入预算合计48.1亿元,其中财政拨款9.4亿元,占预算的19%;政府性基金6.6亿元,占14%;预算外收入32.1亿元(其中交通部门通行费等行政规费收入30亿元),占67%。从审计情况看,近年来,省直各部门积极推动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认真编制部门预算,加强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收到明显成效。但在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和规范。

这次审计共发现违纪违规问题9.65亿元,其中管理不规范问题6.94亿元,占72%;违反财经法纪问题2.71亿元,占28%。违纪违规问题中,按预算单位级次划分,部门本级2.32亿元,占24%;部门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7.33亿元,占76%;按问题发生时间划分,2007年当年存在的问题8.21亿元,占85%;以前年度存在的问题1.44亿元,占15%。

一是应缴未缴财政资金6158万元。其中地方教育发展费、堤防维护费和磷矿石调节基金共计5454万元应缴未缴财政专户;9个单位资产处置收入、频率占用费等704万元应缴未缴国库。

二是预算编制不够完整。12个省直一级预算部门及40个二、三级预算单位上年结余收入5.36亿元,未纳入2007年部门预算统筹安排;10个部门单位房屋租金、证书工本费、规划设计等收费收入9311万元未纳入单位部门预算管理。

三是预算编制不够规范。3个部门单位超定额标准,编制公用经费和不可预见费预算1219万元;5个单位超范围多编人员和公用经费预算552万元。

四是预算执行不够严格。12个省直一级预算部门及39个二、三级预算单位人员、公用支出超预算5377万元,其中有3个部门超支公用经费538万元由所属单位列支;10个部门单位虚列当年预算支出1551万元,其中5个单位列支转暂存1466万元,5个单位虚列会议费、培训费套取资金85万元。如,2007年省教育考试院在所属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社报销购车、差旅及其他公用经费支出266万元。

五是项目预算执行不及时。对18个部门的90个项目具体预算执行情况抽查统计,年初项目预算总额5.31亿元,当年实际执行3.48亿元,执行率只有66%。短预算结转下年1.83亿元,其中项目资金需跨年执行8714万元,项目尚未启动资金滞拨8430万元,项目预算编制过大等结余1198万元。审计发现,90个项目中,有50个项目当年预算未执行或未完全执行,占抽查项目数的56%;其中当年未执行的项目13个,占抽查项目数的14%,金额1.16亿元。同时发现,项目支出中用于经费性的开支较多,部分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90个项目用于人员和差旅、招待、会议等公用经费支出达7200万元,占项目支出数的21%,是项目预算编制公用性支出限额的1.8倍。

此外,在财务收支及管理方面还存在部分单位隐瞒收入、坐收坐支2609万元;资产管理不严形成账外资产1427万元;挤占挪用、白条列支669万元;自立项目、无依据收费1146万元;管理不善,投资8250万元无效益等问题。如,省发展改革委所属湖北碧海公司投资的农业示范园项目,因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不善,2002至2007年财政投资7239万元未发挥效益,目前该公司已发生经营亏损和股权投资损失等278万元。

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今年重点组织对33个县市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8个县市2006至2007年农村安全饮水、26个县市2004至2006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等3个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

(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的33个县市新机制改革政策范围内的学校共有5514所,在校学生人数257万人。2007年,新机制资金总额10.64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负担9.13亿元,县市财政配套1.51亿元;按资金性质,免杂费资金6.99亿元,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51亿元,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96亿元,贫困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796万元。审计结果表明:新机制运行一年来,在加大教育财政投入、缓解经费矛盾、提高保障水平、改善教学环境和规范收费行为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审计发现:一是13个县市未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少配套资金或搞“上进下退”,减少本级教育经费投入1327万元。二是12个县市滞留欠拔新机制资金1645万元,其中欠拔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357万元,校舍维修改造资金238万元,贫困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50万元。三是挤占挪用新机制资金10771万元,占同期下拨资金总额的10.41%。其中县市政府挪用5604万元,学校挪用5167万元。主要用于教职工养老保险、平衡预算、发放教师津补贴等。四是25个县市的189所中小学违规收取借读、择校、保险、报刊资料、补课等费用5103万元。五是9个县市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未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集中支付,直接下拨学校4208万元;6个县市的90个校舍建设、改造项目没有实行公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占6个县市全部安排项目数的72.58%。

(二)农村安全饮水资金及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的28个县市,共有农村人口2001万人,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254万人。2006年至2007年,省发展改革委对28个县市安排农村安全饮水建设项目2513个,计划投资7.37亿元(占全省该项目资金总额的63.8%),解决其中191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截至2008年3月,实际筹集到位资金5.99亿元,其中中央国债资金3.29亿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23亿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578万元,社会捐资、企业投资和受益村、农户自筹及投劳折资等1.42亿元。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建设是一项“德政惠民”工程,对改善农村饮水条件和生活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资金、项目管理和效益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项目自行调整变更较大。28个县市有19个调整了项目计划及资金投资额度,其中调整项目1729个,占计划项目数的68.8%;调整资金1.65亿元,占计划投资的22.45%。二是地方自筹资金不到位,计划建设目标未按期实现。按计划地方应自筹资金2.85亿元,实际筹集到位率为51.99%,未到位1.36亿元。其中市、县财政配套资金到位率仅6.44%,未到位8395万元;受益村及农户自筹到位率为72.93%,未到位5283万元。由于自筹资金不到位,项目建设实际完成投资额4.69亿元,占计划投资的63.7%;实际完工项目2082个,解决127万人安全饮水,完成计划的66.5%。三是改变项目建设资金用途640万元。其中12个县市的饮水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将项目资金用于弥补人员、公用经费支出54万元;9个县市将建设资金用于非饮水项目支出142万元;11个县市违规在中央资金中列支项目前期、设计、监理等费用444万元。同时,部分项目存在招投标、监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工程建设质量不达标,后续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影响项目实施和建设效果。审计对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项目投资规模及应受益人口基本相似的地方进行对比分析,发现由于管理水平不同,项目实施效果相差较大。

(三)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及项目审计情况

2004至2006年,全省共安排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335个,计划投资总额15.98亿元,涉及82个县市区。这次审计了其中26个县市的78个项目,计划投资3.98亿元,占该项目全省投资总额的24.9%。农发项目建设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条件,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审计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县级财政配套和农村农民筹资筹劳资金落实到位不足7275万元。有9个县市17个项目财政配套不足315万元,占应配套资金的16.6%;项目区农村农民筹资酬劳不足6960万元,占应配套资金的59%,有19个项目完全未到位。二是部分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1308万元,少数地方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或多付工程款等。三是未完成土地平整面积计划目标任务。78个项目计划实行土地平整13.47万亩,实际完成9.04万亩,占计划的67.1%,其中有9个县市23个项目少完成土地平整面积4.43万亩,有的项目完全未按计划实施土地平整。另外,项目建设管理及后续管护不够严格,一些沟渠坍塌、淤积、渗水,林木坏死等毁损现象较为严重,影响项目效益的长久发挥。

三、全省“五项”社保基金审计情况

今年,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我省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截至2007年底,全省“五项”社保基金参保人数分别为595.55万人、634.62万人、395.48万人、287.59万人和270.76万人;实际缴费人数分别为554.12万人、580.06万人、337.75万人、231.28万人和222.08万人。2007年度基金总收入333亿元,总支出273亿元,当年结余60亿元,累计结余226亿元。近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基金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审计发现也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欠缴企业养老保险费情况比较突出。审计中,对欠企业养老保险费30万元以上的1361户缴费单位调查发现,这些单位累计欠费26.9亿元。一是有缴费能力的企业296户,欠费6.3亿元,占调查单位欠费的23.31%;二是停产半停产企业126户,欠费1.9亿元,占7.02%;三是破产企业106户,欠费1.6亿元,占5.9%;四是改制企业204户,欠费3.03亿元,占11.26%;五是亏损企业629户,欠费14.14亿元,占52.51%。

(二)少核缴费基数,少征社保基金2186万元。荆门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等18个单位,因企业少申报及社保经办机构少核定工资基数,导致基金收入减少853万元。通山县政府规定,2007年全额拨款单位统一按840元/人/月的基数,差额拨款单位统一按670元/人/月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减少420万元。

(三)基金划转不及时,延压资金2.9亿元,其中地税部门延压7402万元、财政部门延压2.16亿元。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延压社保基金的问题,公安县地税局2007年末延压社保费2269万元,没有及时缴入金库;咸宁所属6个市县财政国库2007年末延压社保资金1亿元。

(四)以物抵费资产管理比较混乱。截至2007年底,荆州、黄冈等9个市州抵费资产总额2.21亿元。一是抵费资产未按规定纳入账内管理1.5亿元,占抵费资产总额的68.16%;二是抵费资产处置、出租或经营收入未作为基金收入缴财政专户管理923万元,部分被用于弥补劳动部门的经费支出等;三是部分抵费资产长期闲置。9个市州有价值1.26亿元的房屋、土地、交通工具等抵费资产长期处于闲置状态,占抵费资产总额的57%。

(五)仍然存在一些违纪和不规范问题。一是部分地方将收入挂账或虚列补助资金支出,隐瞒转移基金收入5175万元。二是少数社保经办机构搭车收费或自行收取其它费用784万元,加重参保单位和个人负担。潜江市医保局2006年6月至2008年3月收取定点医院和药店网络维护费136万元,未纳入该局账内管理核算,全部转入该局某职工以个人名义注册的公司。至审计时已支出89.6万元,其中发放职工补助15.1万元、办公费用支出31.3万元。三是少数地方和单位挤占挪用社保基金506万元,弥补行政经费。

四、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基本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今年审计的省民主党派大楼,省委党校综合楼,湖北警官学院校区实验科研楼、行政楼及食堂和省直职工住宅二期工程等4个基本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4.27亿元(其中省直职工住宅二期工程预算标底价3.18亿元),截止目前已完成投资1.01亿元。审计发现:

一是项目“代建制”亟待规范。审计的4个项目中,省直职工住宅二期工程和省民主党派大楼实行代建制管理,代建总投资3.7亿元。由于目前“代建制”尚没有制定相关的配套法规及操作细则,代建资质准入门槛较低,代建市场管理不规范,责权利不明确,代建公司未能很好履行职责,直接发包、转包和违法层层分包工程、项目超概算、将应纳入代建管理费核算的支出挤入业主项目建设成本等问题比较突出。省民主党派大楼代建单位未经招标,直接将大楼附属道路及绿化工程发包,金额128万元;同时在财务核算中,将应列入代建管理费核算的人员工资、设备购置、招待等费用挤入业主项目建设成本109万元;未经原审批部门批准,支付概算外拆迁补偿费和轿车购置费361万元。

二是工程造价管理审核不严。4个项目审减工程价款2666万元,占完成投资总额的26.5%。湖北警官学院新校区食堂和实验楼及行政楼工程,该院聘请中介机构审定结算价3803万元,审计厅在此基础上审减313万元,复审审减率8.22%。同时,为了促进从源头控制工程造价,节约建设投资,对省直职工住宅二期工程招投标前的预算标底价进行了审计。该工程预算标底价由代建单位组织编制,总金额3.18亿元。经审计,净审减工程预算标底价1235万元,审减率3.88%,主要是审减高套价格、多计工程量和工程取费等。

三是部分项目存在重复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挤占建设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涉及金额3539万元。

(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今年,审计厅组织对除险加固工程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10个水库进行了审计。这10个水库项目计划总投资5.34亿元,其中中央国债资金2.67亿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2.13亿元,地方配套资金5340万元。截止2007年底到位资金3.49亿元,其中中央国债2.63亿元,省级配套资金835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60万元,已完成投资3.12亿元。审计发现,上述项目存在各类违纪违规问题金额1.26亿元。

一是6个水库管理单位与施工等单位串通,采取虚增工程量、假发票报账,套取建设资金1208万元。团风牛车河水库管理处在工程结算时,通过虚增工程量、利用虚假发票,从施工、监理和设计等单位,套取建设资金303万元私存账外,其中用于弥补日常经费212万元,上交县水利局91万元。

二是10个水库管理单位挤占挪用建设资金1261万元。随州封江口水库管理处将宾馆、小游园投资、无塔供水设备等概算外工程计入除险加固工程投资310万元。竹山霍河水库管理处转移国债专项资金224万元,用于经费支出。

三是9个施工单位变更设计,重报工程量,多结工程款1065万元。湖北大禹水利水电公司和湖北水利水电建设公司在蕲春花园水库和竹山霍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通过设计变更后不调减价款、提高单价、虚报工程量、虚列工程项目等方式,分别多报工程项目资金193万元和166万元。

四是7个施工单位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5008万元。原省水电三处中标牛车河水库主、副坝工程,中标合同价1266万元,在提取53万元管理费后,将工程整体转包给一个体户。该个体户在提取一定比例管理费后,再次分包他人。

五是部分工程资金管理存在漏洞,个人涉嫌经济犯罪,涉及金额963万元。目前,在已审计的10个项目中,有5个项目发现经济案件线索,移交纪检和司法机关查处。孝感郑家河水库管理单位原负责人和施工方项目经理等人,利用虚假公司和虚假工程,以虚假材料采购发票等方式,涉嫌套取建设资金220万元,审计查明其中75万元流入个人银行账户,涉嫌经济犯罪。

五、抗震救灾款物审计情况

自5月16日以来,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各级抗震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接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派出审计组赴四川省汉源县,就地审计湖北对口支援该县的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临时安置房建设等情况。

据审计,截止6月15日,全省共接收社会捐赠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10.32亿元,其中:资金9.43亿元,物资8916万元。已使用抗震救灾资金2.46亿元。其中:直接拨付灾区8173万元,采购物资运往四川灾区1.48亿元,上划中央有关部门1062万元。接收的捐赠物资,已发往四川灾区6890万元。目前,全省共结存资金6.97亿元(部分采购发往灾区的过渡安置房及药品等物资,未及时与生产、销售单位结算,实际结存资金小于账面结存数),结存物资2026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全省各级民政、慈善会、红十字会、工会等部门和社团组织认真执行有关制度和规定,对接收的救灾款物一一登记,专户专人管理。灾区急需的物资,均实行政府采购。结存资金按省政府要求集中到各级财政部门专户管理,统一使用。救灾物资也根据灾区需要及时发送。审计期间,群众举报孝昌、蕲春、竹山、监利少数单位存在截留、挪用和贪污救灾资金,强制收取捐款等问题,经调查核实,4件举报均不属实。截至目前,审计未发现捐赠救灾款物在接收、拨付和使用中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将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理,提出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和加强资金管理的具体意见。对涉及全局、宏观及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已向省委、省政府做了专题汇报。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罗清泉、省长李鸿忠、常务副省长李宪生等先后对上报的审计情况作出18次重要批示,要求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如对审计上报省民主党派大楼项目中存在的问题,根据罗清泉书记、李宪生常务副省长的重要批示,省政府专题研究并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挤占挪用资金正在采取措施追回,施工单位偷漏税、违法转包等行为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省建设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实施“代建制”管理的意见》,报省政府审批,完善了“代建制”办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罗清泉书记、李鸿忠省长、李宪生常务副省长、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和郭生练副省长均做出批示,要求省监察厅会同审计厅、教育厅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坚决纠正存在问题。省监察厅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具体研究布置整改工作,正在组织对有关问题和责任人进行处理。碧海公司审计情况专报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罗清泉书记、李宪生常务副省长作了重要批示。省政府专门召集审计厅、发展改革委、监察厅、国资委负责人会议研究整改措施,要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配合审计厅督促碧海公司整改到位,并将碧海公司资产整体移交给国资委管理。对审计发现的涉嫌经济犯罪问题,已向公安、检察、纪检等部门移交案件线索10起,目前正在侦办中。对审计查出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正采取措施,积极整改。

六、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建议

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不完善,上下级政府之间的财权与事权不对称,资金分配渠道过多,专项划分过细,建设项目“代建制”不够规范;二是资金管理比较薄弱,规划、立项、预算等方面的决策存在随意性,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过程存有疏漏;三是少数单位预算意识不强,财经法纪观念淡薄等。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预算意识,加强和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一是将结余和结转资金等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全面反映部门单位收支规模,保证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切实实现零基预算;二是细化项目预算,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严格预算执行,避免随意性,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和效率。

(二)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充分发挥资金整体效益。组织对涉农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从体制、机制上研究解决资金分散问题,集中财力办大事。科学、合理划分上下级政府之间的财权与事权,根据地方财力实际情况安排配套资金。改变现行由各部门和行业对口分配资金、相互切块分割和直接“戴帽”下达的做法,统筹安排,将投向一致、性质相近的各类资金“捆绑”使用,最大限度发挥财政专项资金整体效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规划、立项和预算等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运用全过程监管。对抗震救灾款物,进一步跟踪监督管理,确保款物及时、规范和有效使用。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投资管理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监管。针对我省目前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及使用效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投资管理行为。重点要加快推进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建设项目“代建制”,制定相关的配套法规及操作细则,明确代建资质,提高代建准入标准,加强代建管理,规范代建市场;严格执行和落实基本建设招投标、监理等制度,加强责任约束和追究;积极探索、搭建基本建设专业化管理“平台”,切实加强建设资金和工程质量的管理,促进提高效益。

(四)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征收和管理,确保社保资金正常发放,良性运转。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欠缴社保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分类进行处理。对有缴费能力的单位,要责令限期缴纳、强制征缴;对暂无缴费能力的单位,制定清欠计划,督促分期缴纳;对破产改制企业历年欠费确实无法收回的,建议依法核销。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加强社保扩面征缴、资金划转等管理,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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