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尊龙体育官网-尊龙官方平台 >> 文章详情
关于全省农村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
——1992年3月10日在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上
省卫生厅厅长 李清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受省政府委托就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基本情况,农村卫生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进一步做好全省农村卫生工作的设想、意见,向各位主任、委员们汇报如下:
一、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我们把农村卫生工作作为全省卫生工作的重点,在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对农村实行倾斜,加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建设,恢复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保健制度。医疗机构稳步增长,医疗技术水平有所提高,疾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农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条件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至目前为止,全省农村拥有县(市)综合医院99所(包括县分院),县(市)中医院66所;县(市)妇幼保健所70所;县(市)防疫站71所;县(市)血防站33所,乡(镇)卫生院1529所(其中,中心卫生院272所),地名卫生所3407所。全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拥有病床87459张,其中县级(含中医院等)医院病床29726张;乡(镇)卫生院、所病床57733张。全省平均每千农村人口拥有病床2.08张。全省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达到11.22万人,平均每千农村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67人。在全省32604个行政村中设立村卫生室或医疗防治点的有27542个村,占行政村总数的84.47%。全省农村有乡村医生、卫生员60033人,平均每村有卫生人员1.84人,其中,乡村医生1.03人,卫生员0.81人。集体办医占行政村总数的26.3%,全省农村基本上形成了以县为中心,乡为枢纽,村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体系。农村卫生事业有了一定发展,从而促进了农村社会经济文化建设。
(一)积极推行农村合作医疗保健制度
我省农村合作医疗始于五十年代、七十年代得到较快发展。八十年代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除部分县(市)的农村合作医疗保健制度坚持巩固下来外,全省农村部分地区再度出现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有些地区,因病致贫成为农村贫困户的主要原因。改善农村群众医疗保健条件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对此,省政府给予高度重视。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我们认为,全省农村合作医疗曲折发展的实践,尤其是武穴市等地坚持实行农村合作医疗保健制度的经验充分表明,农村合作医疗保健制度仍然是现阶段解决我省农村群众医疗预防保健的一种有效形式,是适合农村实际,并为广大农民群众感情上易接受、经济负担得起的医疗预防保健制度。省政府决定把总结推广武穴市等地农村合作医疗经验,发展全省农村合作医疗,作为解决农村群众医疗保健问题,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一项内容来抓。1990年,省政府和省卫生厅联合组成调查组,对武穴市农村合作医疗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并印发鄂政发[1990]117号文件,要求各地学习借鉴武穴市的成功经验,因地制宜地恢复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1990年10月,省政府又在武穴市召开了由各地、市、州行署、政府分管领导和卫生局领导参加的全省农村合作医疗经验交流会,会上韩南鹏副省长要求各地把恢复和发展全省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密切各级党委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的大事认真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卫生部陈敏章部长专程从北京赶到武穴参加会议,对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农村恢复发展合作医疗给予充分肯定,称赞湖北在全国带了个好头。在1991年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我们又提出到1991年底全省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要达到30%的目标。去年,各地按照1990年武穴会议精神和1991年全省卫生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在进一步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加强了对合作医疗的领导,制定规划,因地制宜地确定举办形式、集资方式,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和办法,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有的地方还将恢复发展农村合作医疗保健制度以地方性法规形式确定下来,保证这项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郧阳等地的偏远山区,以药养医,以副助医。使农村合作医疗办出了山区特色。尽管去年的特大洪涝灾害给全省农村恢复和推行合作医疗保健制度带来不利影响,但据各地统计,全省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24.11%,其中,有宜昌地区、荆州地区、襄樊市、荆门市、十堰市、黄石市、鄂州市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实现了30%的目标。
(二)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先进县”活动,促进全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全面展开。
1977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全球卫生战略目标。1986年,我国政府对此已予承诺。此后,国家卫生部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全球卫生战略目标要求,从我国国情出发,制订了全国以县为单位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十三项最低限指标。要求1989年至1990年全国农村有10%的县达标;1991年至1995年全国农村有50%的县达标。1987年6月省政府在天门召开了全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会议,确定天门、麻城、武穴、枝江、宜城五个县(市)为我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试点县。1990年5月,我们对五个试点县(市)三年来开展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评比。之后,国家卫生部、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办事处对我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了考察。对照《“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评价标准》的十三项指标最低限标准,这项工作除个别指标外,基本达到标准要求。
为了促进我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在九一年的全省卫生工作会上,我们根据卫生部的要求,提出分三步实施全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又新增加了黄陂、远安、随州、江陵四个县(市)作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试点,并把创建卫生先进县作为我省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的一项重要措施,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与全省农村各项卫生工作任务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初级卫生保健各项指标逐步落到实处。
创建卫生先进县活动,对改变农村环境卫生条件,减少疾病,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从目前各地开展创建卫生先进县的活动情况来看,有三个特点,一是各地根据本地条件,统筹规划,制定好方案,分步分项进行,从一个个乡镇做起;二是选择突破口,先易后难,不断创造条件,逐项达标;三是把指标分解,任务落实到各部门,明确职责,请政府负责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如咸宁、荆州地区各县(市)先在乡镇试点,使创卫生先进乡(镇)和卫生县(市)城活动同步开展;房县把创建卫生先进县指标分解到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完成,由政府协调,督促检查,效果比较好。
(三)有计划地为农村基层培养卫生技术人才。
我省农村,尤其是老、少、边、穷地区,由于经济基础差,生活工作环境条件落后,卫生技术人员外流,使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才匮乏,素质较低。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充分发挥城市医疗卫生单位技术优势,积极支援农村基层卫生工作。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从1989年8月开始,全省实行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分级下派,对口支援农村基层工作的制度,把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作为加速农村卫生技术人才培养,搞好农村卫生工作,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保证这一制度的实施,我们与省人事厅联合发出通知,即鄂卫政字[1989]27号文件,把卫生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作为晋升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坚持统一规划,上下结合,划区分工,分级下派,对口支援的原则,使这项工作的开展既有利于发挥城市卫技人员的专业特长,又能满足农村基层卫生单位实际工作的需要。在划区分工派遣工作中,对老、少、边、穷地区给予优先和照顾。卫生技术人员分级下派对口支援,到农村基层工作,除了参与基层单位的医疗卫生服务,履行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职责,通过参加门诊、病房等临床医疗工作和预防保健工作,方便群众就医,减轻病人负担外,更重要的是通过传、帮、带、教帮助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培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开展新业务、新项目,为当地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解决1至2个实际问题,如协助基层制定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规划,推行农村合作医疗保健制度,无偿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装备医疗器械设备,推广适宜的卫生技术,建立短缺专科等。截至目前为止,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共分期分批下派卫生技术人员5000多人。由于我省在全国卫生系统率先开展城市卫生技术人员下派到农村基层工作,引起了卫生部的重视。1989年卫生部组织调查组来湖北考察后,对这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健康报》头版头条新闻作了报道;陈敏章部长称赞:“湖北这个头带得好”。在实行城市卫技人员对口支援农村基层制度过程中,我们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办法,先后制定了《湖北省卫生技术人员下派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卫生技术人员下派工作划区分片的通知》等四个政策性文件,为使这项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地、市、州、县卫生局也制定了一些相应的管理措施。武汉市卫生局组织大型厂矿企业医疗卫生单位对口扶苏,十堰市卫生局与二汽卫生处联合开展城市医疗卫生技术支援农村,实行限期达标的目标管理办法等,是城市卫生技术支援农村,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很好形式。1991年,我们还要求全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对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备支援。
与此同时,近几年,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和办法,培养农村卫生技术人才,为老、少、边、穷地区培养三定向大学毕业生,对农村基层卫技人员进行中等卫生技术职业教育,举办各种培训班、专业证书班,免费接纳农村卫技人员到城市医疗卫生单位进修,组织专家教授到农村巡回讲学,指导推广适宜技术,对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
(四)深入进行农村卫生改革,为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1、坚持并不断完善对农村重点县(市)卫生事业的整顿建设。农村重点县(市)卫生事业整顿建设是从1980年开始的,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省卫生厅与省计委、财政厅及各县(市)密切配合,相对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对全省7o个县(市)及林区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分期分批整顿建设。近几年来,全省在抓房屋、设备建设的同时,着重抓了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人员技术水平的培训提高等软件工作,使重点县(市)卫生事业整顿建设不断完善,逐步使经过整顿建设的县(市)级医疗机构及中心卫生院,实现房屋、设备、人员、技术管理等相互配套,充分利用农村卫生资源,发挥卫生投入的综合效益。
2、合理调整医疗收费价格,使长期以来医疗卫生服务收费低于成本收费的状况有所缓解。医疗卫生服务的对象绝大多数在农村,全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大多数也分布在农村。由于医疗卫生材料、药品及器械等价格多次调整,而医疗卫生服务收费不变,严重影响了卫生事业特别是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省政府就这一问题进行过多次深入调查研究,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取得一致意见,采取分级管理办法,对部分医疗卫生服务收费价格进行了合理调整,该提的提,该降的降,解决了多年来想解决而又未能解决的问题。为了搞好农村基层防疫和妇幼保健工作,全省农村普遍实行了防疫保偿制和母婴保健保偿制,使预防保健工作在全省农村有了新的起色。
3、完成了对社会医疗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前些年,由于提倡和鼓励多种形式办医,对社会办医缺乏有效的管理,曾一度出现“乱办医、办医乱”的情况,给医疗卫生工作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在农村这种消极影响突出表现在游医药贩充斥县、乡、村,广大农村群众深受其害。1990年经过工商、物价、财政等省直单位协调,制订下发了《湖北省社会医疗机构暂行管理办法》,对社会办医实行严格管理。并在全省开展清理整顿社会医疗机构工作,取缔违法个体行医3000多个,没收伪劣药品300余种,罚没款项15万多元,对重新注册审批的社会医疗机构实行了行业管理,取得较好效果。
4、改革对全省农村卫生事业建设的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各地、市、州卫生局对本地区农村卫生事业建设发展的积极性。在下达农村卫生事业建设配套经费、设备等方面,由原来直接下达到县(市)的作法,改为先下达到各地、市、州,由各地根据本地需要,统筹安排,合理使用,使卫生资源的分配更加符合各地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使农村卫生投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比较充分的发挥。这一作法,深受全省各地卫生部门的欢迎。
5、在农村村级卫生技术人员中开展卫生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使农村卫生技术人员更加安心基层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我省农村村级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等)长期工作在农村最基层,长期以来一直被排斥在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之外,积极性受到影响。为了稳定这支队伍,经与有关部门协商,提出了农村村级卫生技术人员实行卫生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意见,1990年经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已批转各地试行。
(五)预防保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991年全省各级卫生防疫站继续推行了卫生防疫工作综合目标管理。计划免疫工作经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卫生部组织的随机抽样评审,四苗全程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到85.94%目标。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得到加强。认真贯彻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件》、《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生活饮水卫生标准》,完成了洪湖、武穴市乡镇工业职业卫生服务需求与对策研究的第一阶段工作和全国放射防护工作示范试点工作,并通过卫生部的考核验收。
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血防工作的指示精神,全省疫区开展查治病人和大规模的工程灭螺。全省晚期血吸虫病人减少了38o多人,又有咸宁、当阳市和一批乡镇达到消灭血吸虫病标准。全省有2.6万农户改建降氟炉灶,完成改水降氟工程24处,共有13万人受益,66个病区县(市)开展了三级监测和盐业市场的监督检查。
农村改水工作有了新的进展。1991年全省除补偿水毁工程,恢复灾民饮水以外,还增加改水受益人口200多万人,其中增加自来水受益人口90万人。各地普遍开展了大面积的灭鼠活动,鼠密度大幅度下降。1991年元~10月,全省流行性出血热发病人数比199o年同期下降了23.1%。
以优生优育为中心,认真搞好妇幼卫生合作项目,实施妇幼保健工作规范化管理,扩大服务范围,妇幼卫生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全省新法接生率88%,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0.58%,住院分娩率51.94%,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78.34%,计划生育手术死亡率控制在0.66/10万以下。全省完成了各县市5岁以下儿童死因流行病学调查,摸清了全省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主要原因及死因顺位,对危害儿童健康的主要疾病提出了防治措施。
(六)救灾防病工作取得重大胜利。
去年全省67个县市遭受特大洪涝灾害。省政府组建了疫病防治办公室,及时提出了大灾之后无大疫的奋斗目标,先后四次召开电话会议,布置了控制和扑灭疫情的具体措施,组织制订和督促落实传染病防治预案及具体的技术方案。全省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和做好灾区的医疗救护工作列为中心任务,摆在突出位置,集中人力、物力开展疫病防治工作,及时向灾区组派疫病防治工作队和疫情检测指导组。全省各级卫生部门和部队医院、厂矿企业医疗卫生单位先后派出10365名医务人员,组成2212支疫病防治工作队深入灾区,携带243万多元药品和51万多元的医疗器械,免费为灾区群众提供多种医疗卫生服务。各级卫生部门领导深入灾区一线调查了解情况,指导和检查疫病防治工作,积极解决疫病防治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开展饮水卫生、食品卫生、除害灭病、疫情监测等工作,使全省灾区9877个村落实疫病防治措施。
1991年救灾防病工作是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各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全省性的卫生行动,是大卫生的生动体现。省政府从国家救济经费和国内外捐赠经费中划拨疫病防治经费及时下达各地灾区,国内外捐赠的药品器械也经卫生部门直接送往灾区。在救灾防病工作中,省红十字会全力参与赈灾,积极争取港澳台和国际社会援助,接收、转运、分发救灾款物,支援防病工作,发挥了助手作用,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同时,全省各地卫生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广泛深入开展卫生宣传教育,通过报刊、电视、广播、专栏等新闻媒介,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增强灾区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据传染病疫情统计,全省1991年全年无甲类病例报告,没有发生因灾所致传染病的流行,1~12月累计报告乙类传染病总数比1990年下降3.25%,其中受灾害因素影响有可能发生大流行的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肠道传染病、乙脑、疟疾等虫媒传染病,均略有下降。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医疗卫生保健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供需矛盾日趋尖锐。农村卫生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急需得到解决。
1、全省农村恢复发展合作医疗保健制度工作不平衡。一方面是由于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对恢复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重视不够,决心不大,措施不力;另一方面由于去年洪涝灾害严重,持续时间长,农村群众经济困难,以及部分边远山区农民居住分散等特殊条件限制,黄冈、咸宁、孝感地区,鄂西自治州以及武汉市所辖部分郊县农村恢复发展合作医疗保健制度工作进程比较缓慢。
2、农村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陈旧,器械设备条件差。全省农村乡(镇)卫生院业务、生活用房有25%是危房,部分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中有46.95%是危房,生活用房中有53%是危房。据黄冈地区卫生局对36所卫生院调查,除中心卫生院外,乡(镇)卫生院共有设备总值占固定资产总值的17.2%,有的乡镇卫生院设备总值只有2千多元。急救设备缺乏,检验设备陈旧,手术设施简陋,功能检查设备不足。去年全省大部分农村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后,受灾地区乡(镇)卫生院、所损失严重,共倒塌房屋7.7万m2,房屋损失价值5724万元,药品、器械损失1691万元。如损失的房屋不能恢复重建,损失的药品和器械得不到补充,将严重影响农村基层后防病治病工作的正常进行。
3、农村基层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才缺乏,人员结构不合理,技术水平亟待提高。全省农村乡(镇)卫生院现有卫生技术人员中无规定学历的占47.7%,无卫生技术职称的占17.45%。对现有无规定学历、无技术职称的卫技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是当前全省农村卫生工作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此外,全省农村有近6万名乡村医生、卫生员,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关系到各项卫生工作任务能否在农村基层得到落实。
4、农村基层卫生机构的设置布局、还存在不尽合理的问题,需要积极妥善解决。全省现在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与全国其他省、区不同,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中间设有地名卫生所。这是受全省农村行政区划几经变更影响而形成的。所有地名卫生所都属集体性质,有的发挥不了作用,逐渐演变成家庭诊所;有的成为农村基层重复的医疗卫生机构。因此,从农村基层卫生机构合理布局着眼,妥善解决好地名卫生所的问题,对减少农村卫生资源浪费是有积极意义的。
5、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资金筹集方式比较单一。近几年来,全省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经费主要是依靠各级政府财政投入和逐步地增加专项经费,部分地、市、县由于改革经费管理办法和实行区域性的多方集资,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进程相对快一些。但就全省来看,多方集资增加农村卫生投入的局面远没有形成。因此。尽早和尽可能广泛地建立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多方筹资渠道,是今后做好农村卫生工作的首要条件。
二、进一步做好全省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
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中提出,“健康水平提高,公益事业发展,”“坚持爱国卫生运动,抓紧农村医疗卫生网的建设,建立健全合作医疗制度,努力消灭地方病,”“推行优生优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省委五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也提出,“搞好农村卫生工作,因地制宜,建立合作医疗制度,努力消灭地方病”。这些要求集中到一点,就是要把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搞好预防保健,提高健康水平与农业发展结合起来考虑,纳入农村社会经济文化建设规划。
去年,省政府为贯彻国务院[1991]4号文件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通知》,强调了农村卫生工作在我省农业发展、农村经济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提出了发展全省农村卫生事业的任务和要求,制定了加强全省农村卫生工作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这对于动员全省努力建设农村卫生事业,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规划目标,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并将发挥重要作用。
省政府要求各地把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鄂政发[199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具体意见,作为搞好本地农村卫生事业建设的一件重要工作。统一认识,制定政策,完善措施,积极组织实施省政府提出的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全省农村卫生工作要形成以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为目标,以合作医疗为龙头,以创建卫生先进县为手段,促进全省农村各项卫生工作的全面完成,推动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步伐。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加快实行合作医疗保健制度进程,加强管理,提高质量,1992年底全省农村合作医疗争取达到40%。按照鄂政发[1991]66号文件要求和“湖北省卫生县(市)城检查评比方案”,广泛开展创建卫生先进县(市)和卫生县(市)城活动,加强领导,制定规划,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年底在各地检查申报的基础上,全省评出三个较好的,三个最差的进行通报。要求全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九个试点县(市)按十三项最低限标准要求逐项落实,加强薄弱环节,争取通过卫生部终期评审。
(二)在搞好竹溪、黄梅、巴东、神农架林区的农村卫生事业重点县(市)整顿建设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乡镇卫生院、防疫站、妇幼保健院(所)三项建设。在计划安排上,要考虑基本条件,以利于充分发挥投资建设的综合效益。对于能够深入农村基层,加强对村级卫生组织管理和指导,各项卫生工作任务完成好,领导班子团结,地方政府积极性高,农村合作医疗搞得好的地方要优先安排。在实施建设计划过程中,强调控制房屋、人员、设备的规模,完善和发挥卫生院、妇幼保健院(所)、防疫站的职能,尤其是乡镇卫生院,不能改为医院,可以突出专科特色,但不能建成专科医院。所有“三项”建设项目,既要重视硬件建设,又要重视软件建设,真正做到房屋、设备、技术、人员、管理五配套。此外,要求各地认真落实设备支农计划,把医疗器械设备支农作为支援农村卫生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三)努力为农村基层培养各种卫技人才。要求各地在逐步增加对农村卫生投入,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条件的同时,把培养农村卫生技术人才放在首位。一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措施,另一方面要制定鼓励性的优惠政策,稳定现有的卫生技术人员队伍。既重视搞好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又加强从事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和提高工作。
扩大高等医学院校定向招生比例,使今年每年定向到县和县以下的学生不少于400人,并将此计划分解到省届各高等医学院校落实。改革定向办法,切实保证定向生能够下基层。在招收定向生时,户口、粮油关系一并转入定向单位,并与定向单位签订长期服务合同。毕业后直接到定向单位工作,不再参与分配。
调整现行成人高等医学院校招生考试科目,将现行的文化课考试改为医学专业基础课,以保证基层卫生组织在职人员更多地进入高等医学院校学习。每年重点支持落后地区的卫生院选送优秀在职人员到高等医学院校学习,并降低录取分数线。其学习费用由省卫生厅与选送单位分别负担。每年培养大专生20o0名,并将此计划连续执行十年。
加强基层在职卫技人员的临床进修和知识更新教育。从今年开始,每年举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班十期,由有条件的医学院校和地、市以上的大医院,分别承担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的临床进修人员的培训。
开展乡村医生的正规教育和培训,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一方面分配一部分普通中专卫校和职工中专卫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作为乡村医生;一方面在重新考核和发证的基础上,采取卫校培训和函授教育的方式对现有乡村医生进行学历教育和新技术培训。
分期分批地搞好农村基层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完成农村村级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考试。继续做好卫生人员分级下派对口支援农村的工作。
(四)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农村各种传染病防治工作。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中提出,要加强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的监测与防治。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搞好各种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是搞好农村预防工作,加强农村各种预防机构的配套建设和综合目标责任制管理。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继续降低传染病总发病率,预防霍乱的发生和流行,加强伤寒、乙脑、疟疾、钩体病、出血热的防治工作。加强结核病和麻风病防治,实施相应的防治规划和合作项目,搞好基础免疫的各项管理,巩固计划免疫工作成果,控制相应传染病的暴发流行,贯彻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行动计划,制订并实施湖北省1995年消灭脊髓灰质炎行动计划,有计划地在有条件的农村推广使用乙肝疫苗。贯彻岳阳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采取以消灭传染源和易感地带灭螺为重点,加强改水管粪和健康教育,狠抓综合治理。1992年全省疫区垸内钉螺面积纯降6万亩,病人感染率控制在7%以下,急感发病减少20%,晚期病人减少10%。
加快农村改水步伐,1992年计划新增改水受益人口4.6%,其中自来水受益人口1.6%,农村改厕试点工作扩大到每个县(市),各县(市)试点覆盖面达到1/3。继续开展创建“灭鼠先进县(市)”活动,控制鼠传疾病发病率。
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创建卫生先进县(市)和卫生县(市)城活动中去。在农村县辖镇小学普及健康教育课,在农村结合社会主义教育对农民开展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县以上社教点卫生知识普及率争取达到60%。
(五)加强农村妇幼卫生工作。
要求各地政府加强农村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建设,发挥这些机构在妇幼保健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充分发挥综合医院的妇产科、儿科的妇幼保健技术优势,组织他们对农村妇幼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支援,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不断扩大覆盖面。广泛开展妇幼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支持提倡母乳喂养,对母乳喂养实行法律保护,提高农村儿童营养水平。
此外,还要求各地进一步发展农村中医药事业,充分发挥县级中医院的“龙头”作用,在现有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基础上,增强中医服务功能,继续抓好麻城等县(市)“全国农村中医工作试点县”的建设。突出各级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特色,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的内涵建设,充分发挥专科、专病的优势,积极开展中医急症防治和中药剂型改革,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防病治病中的独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