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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996至1997年水利资金的审计工作报告
——1998年11月23日在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副厅长 高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3至7月,我厅组织200多名审计人员,对全省73个地、市、州、县(区)(包括10个地市州本级、63个县市区)以及省本级1996至1997年预算内外水利资金筹集、分配及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水利资金投入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加快水利建设、发展水利事业作为事关全省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特别是1996年我省发生特大汛情以来,全省上下水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彻底根治湖北水患的决心和力度进一步加大,省政府及时出台了新的水利筹资举措,全省水利资金投入已达到一定规模。1996至1997年,全省共投入水利资金217860万元(不含武汉市、孝感市、随州市),其来源是:1、预算内水利资金115965万元,其中中央投入27493万元、省级财政安排73646万元、地县财政安排14826万元;2、水利建设基金5066万元,其中中央拨入2805万元、省级安排2200万元、地县征收61万元;3、预算外水利资金88329万元,其中省水利厅筹集下拨水规费收入8438万、地县征收79891万元(水规费收入60482万元、水利工程以资代劳款19409万元);4、节水灌溉专项贷款8500万元(中央拨入)。这些资金的投入使用,对于加强我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水利防灾、抗灾能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总的来看,由于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有关主管部门在水利资金的筹集和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审计发现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纠正的问题。
(一)地县财政对水利的投入不足
审计情况表明,省级财政对水利的投入数额较大、比重高,1996、1997年省级财政分别安排水利支出36872万元和36774万元,占本级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连续两年在11%以上。但地县两级财政对水利的投入明显不足,而且呈下降趋势。1996、1997年,10个地市本级财政安排的水利支出为1939万元、1839万元,占本级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0.72%和0.59%,63个县市(区)本级财政两年安排的水利支出分别为5492万元和5556万元,占本级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0.82%和0.74%,地县两级财政水利支出比重均不足1%,而且与上年相比,地级财政水利投入比重下降了0.13个百分点、县级下降了0.08个百分点。据审计,地县两级财政安排的水利资金中,用于水利部门人员经费等非生产性的支出占地县两级财政水利资金投入总额的54.1%,而用于水利基本建设、小型农田水利以及防汛岁修等生产性的支出只占45.9%。审计的73个地、市、州、县(区)中,有21个地市县(区),本级财政连续两年没有安排生产性的水利投入。
(二)占用水利资金问题比较严重
据审计,1996年至1997年各地占用的水利资金达20035万元,占同期相关资金总额的12.13%,占用的水利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地县两级财政部门滞留占用4888万元,其中滞留占用上级拨入的水利专款4273万元,占同期上级拨入水利专款总额的8.25%,有的地方占用比例超过了50%。
二是平衡本级财政预算722万元,其中有的地方以虚列小农水支出的方式平衡财政预算。
三是弥补单位经费7110万元,其中挪用的预算内水利资金3558万元、预算外水利资金3552万元。有的资金主管部门截留应下拨的水利专款用以补充本单位经费,有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弄虚作假弥补单位经费。
四是搞非生产性购置和消费性支出4700万元,其中购建宾馆、宿舍、办公楼3419万元、购买小汽车732万元、招待送礼549万元。
五是用于兴办经济实体等2615万元,其中兴办经济实体1924万元、出借资金691万元。
(三)水利资金筹集政策没有落实到位
一是水规费欠收普遍。1996至1997年,我省开征的五项水规模费均征收不到位。73个地市州县(区)两年应征水规费收入75240万元,但实征56811万元,欠征18429万元,占应征数的24.5%,其中水利工程水费欠征24.6%、防汛费欠征19.5%、水资源费欠征43.8%、河道采砂管理费欠征53.6%、堤防维护管理费欠征13.1%。
二是水利建设基金征集政策落实较差。按国务院及省政府规定,1997年全省各地应征集水利建设基金100000万元,其中省本级应征35100万元、地县两级应征64900万元。至审计时止,欠收严重。全省16个地市州、直管市,有11个市州自行决定推迟“基金”开征时间,其中有8个市州推迟了一年。
(四)水利系统人员负担沉重,水利资金投入受到影响。
目前,全省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已达到97000多人,每年人员机构经费支出约需资金10亿余元(不包括工作、生活设施建设支出)。由于财政供给有限,加之多种经营收入不足,全省水利系统每年仅人员工资一项资金缺口达9500多万元;省直水利单位现有干部职工近11000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人员7700多人,每年人员经费支出8400多万元,财政实际供给2800万元,创收弥补2500多万元,资金缺口3100多万元。大量的资金缺口,一些单位主要通过挪用水利工程专款以及“吃”水费解决,而且屡查屡犯,成为影响水利资金投入的难点问题。由于水利资金大量挪用于人员经费,进一步加剧了水利投入的资金矛盾,直接影响了水利建设投入。
三、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情况以及增加水利投入、加强资金管理的建议
(一)审计处理情况。省政府对今年的水利资金审计结果非常重视。省长蒋祝平、副省长王生铁、高瑞科分别对审计情况材料进行了批示,并专题听取了审计情况汇报,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及今后的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依照有关政策法规,严肃处理审计查出的各种问题,特别是挤占挪用问题,该收缴的收缴,该罚款的罚款,该归垫的资金必须归垫;对重大违纪问题,要一查到底,情节严重的,要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二是将这次审计结果转发全省,促使全省各地对水利资金投入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建制,认真整改。三是这次审计的情况要如实向人大上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根据省政府领导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进行了落实。一是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其中对挤占挪用问题,已督促财政部门拨付水利资金4000余万元、倒帐归还挤占挪用的水利资金3900多万元、上交财政水利资金300多万元。二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地审计部门认真分析原因,分别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提出了整改建议和意见,引起了地方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的重视,有的作了批示、转发;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县市,省审计厅会同省水利厅进行了重点督办,对省审计厅《审计情况反映》第七期反映10个县市挪用水利资金6000多万元的问题,已按省政府领导要求,督促各相关县市在原审计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整改措施。
(二)增加水利投入、强化资金管理的几点建议。今年,我省遭受了特大洪涝灾害,灾后的水毁工程修复以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增加水利资金投入,加强水利资金管理比任何时期都更为迫切。我们认为,要切实增加水利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水利资金管理,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积极试点,努力加快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水利部门要通过改革,实行政企分开,分流富余人员,压缩行政开支,同时加快水利产业化进程,努力吸引社会资金增加对水利建设的投入。二是要采取措施,加大地方财政水利投入力度,促使地方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政策规定义务,确保地方财政水利投入与本级财政收入同步增长。三是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水利建设基金以及水规费征收政策,加大征收力度,确保政策规定的水利资金来源足额征收到位。四是要以规范部门行为为重点。切实加强水利资金管理和监督,堵塞水利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中的各种漏洞。努力增加水利资金的有效投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开展水利资金筹集、分配和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是增加水利资金投入、强化水利资金管理、加快水利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我们将按照新一届人大和政府的要求,以中央十五届三中全会《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快水利建设的决议和举措为中心,把水利资金审计,特别是中央及省安排的大江、大河治理的专项资金审计,作为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的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每年必审、通过审计监督,查处问题、严明纪律,促使水利投入政策到位、资金到位、效益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