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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7-05 08:54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6年1月15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省长 罗清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连同《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一并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十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及2005年工作的回顾

新世纪的头五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最好的时期之一。五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抢抓机遇,扎实工作,成功应对非典疫情和汉江洪水等自然灾害的挑战,有效抑制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全省改革开放迈出新的步伐,经济发展呈现速度加快、结构改善、效益提升、活力增强的良好态势,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加强,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提前完成和超额完成,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都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

——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初步预计,“十五”时期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8%,2005年人均生产总值超过一万元。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连续五年较大幅度增长,2005年预计可达320亿元,是2000年的3.6倍;实现税收350亿元,比2000年增长69.1%。2005年地域财政收入突破一千亿元,达1063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74.2亿元,年均增长11.8%。居民消费价格年均上涨2%,保持基本稳定。

——解决“三农”问题成效显著。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扶持力度,努力减轻农民负担,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粮食生产从2004年开始扭转了连续6年下滑的局面,2005年总产达到2177.4万吨,主要农产品稳步增长,优质率不断提高,省级优质农产品基地面积已达800多万亩,各类产业化组织加快发展。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099元,比2000年增加831元,年均增长6.4%。

——经济发展后劲明显增强。 着力推进“改革体制、改善环境、改进作风和培育市场主体”等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努力扩大投资需求,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10315亿元,年均增长14.7%。建成或基本建成了一批重点项目,新增公路通车里程3415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080公里;新增港口吞吐能力1265万吨;整治长江干堤及汉江遥堤1636公里;新增城市自来水供水能力396.13万吨/日;新增发电装机1250万千瓦、发电量728亿千瓦时,电网输送能力明显增强。大力实施“三个一百工程”,支柱产业、优势企业的竞争实力和发展后劲不断增强,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形成。汽车、冶金行业已成为年销售收入过千亿元和近千亿元的大产业;烟草行业年实现利税超过1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630亿元,年均增长16.2%。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良性互动,坚持一手抓武汉城市圈建设,一手抓县域经济发展。武汉城市圈基础设施、区域市场、产业布局、城乡建设一体化进程加快。坚持“一主三化”的方针,不断完善支持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推进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县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9%;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21.3%,占县域经济的比重达到55.8%。

——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力度,促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全省预算内义务教育经费由2000年的32.86亿元上升到2004年的73.15亿元,年均增长22.15%;筹集资金5.21亿元,为201.2万名农村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杂费,为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提供生活补助;筹集资金24.2亿元,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531万平方米;筹集资金1.62亿元,在全国率先实现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校校通”。高等教育加快发展,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和研究生分别比2000年增长1.9倍和2倍;办学条件普遍改善,新增校舍1732万平方米。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快发展,开展各类职业培训1800多万人次。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年均登记省级重大科技成果700项以上、申请专利7000件以上;实施了100多项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优秀精神产品不断涌现,获全国“文华奖”和“五个一工程奖”的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大力推进卫生改革和发展,重点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试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以及血防机构改革,全省市州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基本建立,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取得新进展。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体育事业取得新成绩。高度重视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人口持续保持低生育水平,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左右;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加强对土地、水、森林、矿产等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建设了一批重点生态工程,依法整顿和关闭了一批污染严重的企业,突出抓了三峡库区、汉江流域以及洪湖等重点区域的水污染防治。民政、民族、宗教、对台、外事、侨务、人防、档案、参事、方志、保密、防灾减灾、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等各项工作都取得新成绩。

——改革开放取得重大进展。 深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以及粮食流通、农村卫生、血防、动物疫病防治等体制改革,提前在全省范围内免征农业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显著增强。深入推进“三个一批”,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60%的大型国有企业实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中小企业改制面达92%,中小企业以民营为主的格局已经形成。省属企业改制和管理体制调整取得突破性进展。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大中型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取得新成果。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省和市州都建立了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制度,所有预算单位都纳入了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范围,在14个县市开展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试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按照“三个一律”的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后取消和调整了1144项行政审批事项。投资、流通、国土资源、文化体制等改革取得新进展。对内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着力营造良好的投资创业和发展环境,增强了对外来投资者的吸引力,我省已成为外商在中部地区投资的热点地区之一,五年累计吸收外商投资102.9亿美元,年均增长20.2%,全球500强企业已有60多家落户湖北。

外贸出口大幅增加,累计完成出口总额143.3亿美元,年均增长17.9%。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不断加强。

——有效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 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再就业,五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248万人,帮助困难群体再就业50万人。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和城镇贫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大社会救助、救灾和扶贫工作力度,全省农村特困户救助对象达54.9万人,城乡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1.3万人,较大幅度提高了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标准,农村贫困人口减少270万人。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九五”期末的5524.5元提高到8786元,年均增长9.5%;城乡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分别比2000年增加14平方米和4平方米。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在农村征地、城镇居民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企业违法排污、移民安置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组织开展了清理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等多项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加强了医疗、教育等领域“乱收费”治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重特大事故明显减少。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2005年确定的八件实事已全部完成。

——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干部群众,认真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认真实施《湖北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细则》,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公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深入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健全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制度,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和基层管理体制,较好地保证了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积极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定并实施《关于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若干意见》,取得良好效果。高度重视政府法制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立法;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设法治政府取得新进展。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努力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正在抓紧制定《湖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23个专项预案和90个部门应急预案。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公民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有效遏制了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上升势头。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认真实施《湖北省信访条例》,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着力推进“平安湖北”建设。积极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活动,支持部队建设,认真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优抚和政策落实工作,军政、军民关系进一步密切。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反腐倡廉措施,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刚刚过去的2005年,全省上下乘势而上,开拓进取,着力营造良好的体制、机制和发展环境,着力解决“三农”问题,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和有竞争力的产业,着力推进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和武汉城市圈建设,着力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省经济社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大多保持了两位数增长,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初步核算,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0.9%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2%,外贸出口增长30%,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0.6%,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9.5%和7.2%,均高于年初确定的预期目标。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城镇登记失业率4.3%,人口自然增长率4‰左右,均在调控目标之内。这些成绩的取得,既为“十五”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又为“十一五”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各位代表,“十五”时期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成就,来之不易。这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人民团结拼搏、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历届省委、省政府打下的良好基础和人大、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鄂部队、武警官兵,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各条战线的广大干部和群众,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海内外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经济社会生活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些长期积累的体制性、结构性等深层次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基础仍很薄弱,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工业化水平不高,产业规模不大,核心竞争力不够强;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大;县域经济实力不强;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较多;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大,部分下岗职工、城镇低收入居民和贫困地区群众的生活还比较困难;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不少,有些社会矛盾还比较突出;政府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缺点,政府自身改革和职能转变尚未到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较弱,一些部门管理方式落后,办事效率不高,有些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不强,还存在着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以及腐败现象,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知难而进、坚持不懈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绝不辜负人民的重托和期望。

二、“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把湖北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的关键时期。为了科学制定未来五年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省政府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制定了《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纲要(草案)》对“十一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环境和条件进行了全面分析。从国内外的大势看,世界经济正处于新一轮恢复和增长期,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新的经济周期的上升期,国际资本及沿海产业向我国中部转移加快,特别是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在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推进改革开放等方面加大对中部地区的支持力度,为我省加快发展提供了重大战略机遇;从省内看,近年来全省上下高度重视“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着力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致力于体制机制环境和工作思路创新以及各级干部清廉务实作风的培养,为加快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传统产业的优势得到发挥,新的增长点加快形成,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和谐湖北建设加快推进,特别是全省上下“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明显提高,这将为湖北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因此,我们完全有条件在未来五年发展得更快一些、更好一些,必须进一步抢抓机遇,乘势而上。

基于上述分析和判断,《纲要(草案)》提出了“十一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奋斗目标。总体要求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湖北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坚持以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为目标,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为动力,以改善城乡人民生活为根本出发点,努力构建和谐湖北。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认真解决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前进中的突出问题,开创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新局面。经过五年的努力,使全省综合经济实力跃上新的台阶,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新的进步,城乡人民生活水平有新的提高,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新的进展,经济社会发展走在中西部前列,努力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按照上述总体要求,《纲要(草案)》提出了未来五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主要目标中,既有经济增长的预期目标,也有能耗下降的约束性目标;既有经济建设的目标,也有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目标。这几个方面的目标,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这里,我着重从四个方面作几点说明:

一是努力实现全省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不动摇,大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此,《纲要(草案)》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即:力争“十一五”时期,在结构优化、效益提高、消耗降低的基础上,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提前实现人均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全省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

二是努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这是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途径和保证。必须通过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产业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纲要(草案)》重点围绕加快推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区、现代制造业聚集区、高新技术发展区、现代物流中心区建设,就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和提升服务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产业发展等,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

三是努力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这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根本要求。必须更加重视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努力改变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纲要(草案)》对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以及控制环境污染等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目标。

四是努力构建和谐湖北。 这是落实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实现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纲要(草案)》特别突出了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千方百计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质量等,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全省完成社会保障扩面新增400万人次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

提出上述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充分体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实现科学发展,是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一条主线。确定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必须体现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的具体要求,切实把湖北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充分体现中央对湖北发展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去年在视察湖北时对我们的工作寄予了殷切期望,明确提出要“把湖北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温家宝总理2004年、2005年在武汉和长沙主持中部省份座谈会时,提出中部地区要建设现代农业和商品粮基地、能源和重要原材料基地,发展大流通,发展有竞争力的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这些重要指示和战略定位,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三是充分体现省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全省人民的共同意愿。省第八次党代会以来,省委先后提出了“努力使湖北经济社会发展走在中西部前列”,“把湖北建成中西部地区重要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区、现代制造业聚集区、高新技术发展区和现代物流中心区”,以及“五至七年有大的变化”等重要的指导思想和发展定位,“十一五”期间必须继续贯彻。同时,乘势而上、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是全省人民的共同心愿和迫切要求,也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全省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客观要求。四是充分体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现实可能。“十一五”时期,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任务都比较重,深化各项改革,加大结构调整力度,解决就业问题,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增加居民收入等等,都需要一个适宜的、较快的、高质量的增长速度。这些目标的提出,是在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和支撑条件的基础上审慎确定的,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三、“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 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是加快实现湖北振兴崛起的关键举措。《纲要(草案)》重点从四个方面提出了目标和措施:一是做强做大支柱产业。重点支持汽车、钢铁、石化、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产业加快调整和发展,在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上,扩大产能,延伸产业链,壮大产业群,培育形成4-6个年销售收入过千亿元的大产业。汽车工业:全力支持东风汽车公司加快发展,2010年,汽车整车生产能力超过130万辆。钢铁工业:重点支持武钢、新冶钢等骨干企业优化品种结构,加快发展高附加值产品。2010年,钢和钢材生产能力达到2200万吨以上。石化工业:重点推进武汉乙烯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发展乙烯及下游产品;加快磷、盐矿资源的深度加工和系列产品开发。电子信息产业:重点支持光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终端、新型电子元器件和激光加工设备等领域的研发制造。装备制造业:重点支持船舶、发电和输变电、数控机床、环保机械及成套设备等加快发展,增强系统设计和成套供应能力,提高数字化和本地化制造水平。二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围绕优化结构、提高质量、节能降耗,广泛运用高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重点抓好食品、纺织、建材等产业的改组改造和发展。三是加快现代制造业聚集区和高新技术发展区建设。大力支持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力争2010年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进一步提高各类开发区的发展水平,着力培育市场主体,支持体制、机制、科技和管理创新,努力将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建成全国自主创新的重要平台和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将武汉经济开发区建成全国主要的汽车生产基地之一、重要的消费类电子和家电生产基地,将襄樊高新技术开发区建成全国重要的轻型车、轿车和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支持武汉石化工业园、宜昌化工工业园、十堰白浪汽车工业园、仙桃无纺布制品工业园等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加快培植一批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支持军工企业民用高新技术项目建设和与地方合作项目建设。四是着力培育大企业和精品名牌。大力支持有竞争力的大企业跨区域、跨行业兼并重组和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增强核心竞争力,培育形成年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大企业10家、过50亿元的30家、过10亿元的60家。加快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培育100个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前三位的拳头产品。

(二)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继续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投入力度,全面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力争“十一五”期间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5%,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加200元以上。 一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在粮食主产区建成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水稻和小麦优质率达到60%以上,力争粮食产量稳定在2300万吨左右。加快发展畜牧业、水产业。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做强做大。推进科教兴农,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大中型病险水库整险加固任务,更新改造一批大型排涝灌溉设施。二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高度重视农业税全免后农业农村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深化国有农场、林场和“小三场”改革。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安置机制。稳定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合理流转的有效途径,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采取积极措施,逐步化解村级债务。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农产品流通的“绿色通道”。大力推进农村公益事业改革与发展,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全面推进乡镇“两推一选”和村委会直选,不断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三是着力推进文明村镇建设。实施“百镇千村”工程,突出抓好100个重点镇和1000个示范村建设,加快小城镇建设与发展。坚持产业兴镇,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村镇建设和农村居民点建设的规划指导,加快农村道路、电网和信息网建设,全面完成农村公路、通信、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和沼气池等工程建设,2010年全省使用沼气池的农户增加到300万户,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和饮水困难人数新增500万人以上。四是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重点加大对农村教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的投入。“十一五”期间,省财政用于乡镇农技推广、中小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文化事业、计划生育的投入增长1倍。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完善县乡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加强血吸虫病群防群控,有效控制血吸虫病流行。加强乡村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五是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导方针,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广辟农民增收渠道。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提高非农收入比重。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力争每年培训转移80万人以上。继续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保持农产品价格的合理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大力实施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扶贫搬迁和对口帮扶,加强老区建设,确保五年内基本解决极端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三)加快发展和提升服务业。 加快发展服务业,有利于优化结构、扩大就业、降低消耗、促进消费和改善人民生活,也有利于壮大和增强湖北的经济实力。《纲要(草案)》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服务业发展的重点和措施。一是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金融保险业、信息业和现代物流业。发挥武汉市作为金融机构区域性总部所在地的优势,争取国家银行及保险公司的支持,加快聚集各类金融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融资平台和信用担保体系,积极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力争2010年金融业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4%以上。加快交通、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一批大城市加强物流园区和配送系统建设,优先支持第三方物流发展,着力培育20家左右大型骨干物流企业,推动汽车、钢铁、石化、水泥等优势产业物流和专业物流加快发展。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支持网络通信服务、咨询性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二是大力发展需求潜力大的服务业。扶持文化产业、旅游业、房地产业、会展业、中介服务业、社区服务业做大做强。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支持壮大一批文化产业集团,建设一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大力发展旅游业,突出抓好“一江两山”以及红色旅游、文化及生态旅游区建设,力争2010年旅游总收入达到800亿元。积极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重点发展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规范发展各类中介服务业,重点发展会计、律师、审计、咨询、评估、拍卖、专利、产权交易、技术服务等市场性中介组织。结合社区建设,抓好物业管理以及方便社区居民生活的各种服务。三是改造和提升传统服务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现代经营方式改造商贸、餐饮等行业。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代理制等现代流通方式,并逐步向农村延伸。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大型商贸零售企业。

(四)发展和完善基础设施与基础产业。 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建设一批重大项目,保持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适度超前发展。一是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高速公路、城市交通、乡村公路建设,“十一五”期末,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3500公里,比“十五”期末翻一番,市州全部通达高速公路,县市基本通达一级以上公路,乡镇全部通达等级油路,村村通公路,80%以上的行政村通油路。积极配合国家铁路建设,建成6条铁路新线及一批复线和枢纽站项目,铁路营运总里程达到3400公里,将武汉建成全国铁路重要路网中心之一。加快航运体系建设,形成以长江为主干,汉江、清江等为骨干的干支直达、通江达海的内河航运体系,将武汉建成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积极发展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尽快将天河机场建成全国大型枢纽机场。二是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继续加强大江大河堤防及重点水库整险加固、分蓄洪工程和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构筑安全可靠的防洪抗旱保障体系。做好支持服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三峡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抓好汉江现代水利试点工程建设。三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有序发展城际快速交通。建设完善供排水、供电、供热、供气设施并逐步向城郊延伸,加强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力争2010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宽带通信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网络设施建设。四是加快发展能源产业。有序开发水电,适度发展煤电,因地制宜地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使用节约和替代能源的技术与产品,积极做好核电项目前期工作,五年内新增电力装机2450万千瓦。加强电网建设,确保城乡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加强能源储备能力建设,建设宜昌、襄樊等三个千万吨以上煤炭储配中心。

(五)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健全良性互动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形成以武汉城市圈为龙头,以武汉为主中心,以襄樊和宜昌为副中心,以黄石、荆州、十堰等大城市为支撑,以县域经济为基础的区域发展格局。 一是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纲要(草案)》对武汉、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潜江、天门的发展提出了明确定位,大力支持城市圈内各市发挥比较优势,加强资源整合和产业融合。积极推进城市圈内交通、产业、市场、科技对接,形成武汉辐射周边、周边支持武汉、九市联动、共同发展的格局。支持城市圈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机械制造、冶金及新材料、轻工纺织、农产品加工等产业群,发挥产业聚集、人才密集、设施完善等综合优势。二是积极推动襄樊、宜昌等市州快速发展。支持襄樊、宜昌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强铁路、公路、航运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把襄樊建成重要的汽车生产基地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把宜昌建成全国水电旅游名城和重要的磷化工生产基地。支持荆州市加快发展轻纺和汽车零部件产业,支持荆门市壮大延伸石化产业链,支持十堰市建成全国重要的商用车生产基地,支持随州市加快发展专用车及汽车零部件和高新技术产业。认真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和民族地区发展政策,支持恩施自治州加快交通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发展农业产业化。支持神农架林区保护生态环境,发展旅游经济。增加对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三是积极推动县域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坚持“一主三化”的方针,进一步完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将扩权县政策逐步扩大到所有县市;完善财政省直管县体制,增加对县市的财政转移支付,研究制定支持城市困难城区加快发展的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使民营经济成为县域经济的主体。支持县市抓好工业园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壮大骨干企业,培育有特色、有竞争力的产品和产业集群,力争经过五年努力,县市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财政状况明显好转。

(六)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这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高度重视资源、环境工作,加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力度。一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点抓好火电、钢铁、化工、造纸、建筑、建材等行业以及100户高能耗物耗企业的节能节水节材工作。积极发展节能省地型公共建筑及住宅,城镇新建建筑严格实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加快节水农业工程建设。积极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生态化转型,建设一批循环型企业、工业园区和农业生态园区。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社区)建设。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特别是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重点抓好磷矿等重要资源的合理保护和有效利用。 二是加大环境和生态保护力度。继续抓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湿地保护等一批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抓紧治理严重威胁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污染问题,突出抓好三峡库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汉江中下游和洪湖、梁子湖等重点水域以及饮用水水源区的水资源保护和污染治理。切实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严格实施排放总量控制、排放许可、限期治理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企业坚决关停。

(七)着力推进改革开放。 改革开放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一是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继续实施“三个一批”工程,使一批大型国有企业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一批国有骨干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加快推进省出资企业改革重组和省直企业脱钩改制工作。加快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出资人制度。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二是深化财政、投资和流通等体制改革。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缩小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范围,健全和规范备案制。抓好国家流通体制改革试点,构建内外贸一体化的新型流通管理体制。三是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资本、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积极发展债券市场,规范发展产权市场。稳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扩大上市融资规模。积极发展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健全土地征用流转的公平定价机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抓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市场等专项整治。四是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继续抓好环境建设,增强对外商的吸引力。拓宽利用外资领域,积极引进以跨国公司为重点的战略投资者,加快武汉外商投资密集区建设,力争五年吸收外商直接投资100亿美元。积极引导外资投向各类开发区和重点工业园区,投向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产业和项目,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在扩大利用外资的同时,加大引进技术的力度,努力做好引智工作。五是努力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优化出口商品结构,重点抓好机电、高新技术、纺织服装、化工、农产品等五大优势出口产业和汽车、船舶等一批重点产品的出口。加强出口品牌建设。积极发展加工贸易。加强口岸建设,争取口岸规模、运量、效益和管理水平走在中西部前列。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力争“十一五”期末外贸出口总额比“十五”期末翻一番。六是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到国外境外投资办厂,开拓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带动技术、成套设备、原材料和劳务出口。加强与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七是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创业环境。深入实施“体制创新、行政提速、信用湖北、优质服务”四大环境创新工程。突出抓好信用环境建设,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跨行业、覆盖全省、信息共享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网络。加强法制环境建设,建立和完善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建立健全政务环境评价评议机制和投资环境监测评估体系。

(八)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高素质人才培养。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把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一是努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应用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力争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生物农业、数控系统、激光设备制造等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推动农业、信息、汽车、冶金、石化等重点产业和资源、环保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力争取得一批重大创新成果和发明专利。抓好科技创新与服务公共平台建设,在部分优势学科及领域建设一批高水平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在重点产业领域,支持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建立国家和省企业技术中心。落实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和政府采购等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科技创新投入,“十一五”期末全省研究开发经费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二是加快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加强和规范高中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认真研究和逐步解决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两年内做到对农村学生义务教育免收杂费;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义务教育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规范各类学校招生及收费管理,建立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重点建设100所县(市)中等职业学校,支持每个市州建设1—2所高等职业院校,力争2010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支持部属院校建设高水平大学,支持省属高校加强优势学科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培养工程,落实人才政策,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九)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的基本要求。一是进一步繁荣文化事业。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一批标志性文化工程,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视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进一步繁荣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广播影视等事业。大力支持文化创新,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多更好的优秀文化产品。切实办好第八届中国艺术节和中部地区文化产业博洽会。二是加快发展卫生体育等事业。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助服务能力。抓好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县为单位的覆盖率逐步达到100%,抓好社区医疗卫生网络建设,建立城市特困群体的医疗救助体系,支持各市州建设“惠民”医院,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与流通秩序,建立医院收费的约束机制,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加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提高竞技体育水平。三是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加强计划生育尤其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综合治理。

(十)加快推进和谐湖北建设,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这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也是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干部群众,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规范,使全省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为湖北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二是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和各类所有制中小企业,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建立健全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完善企业用工激励机制,规范企业裁员行为。认真落实和完善扶持再就业的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建立稳定的免费就业服务和免费再就业培训体系,对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增城镇就业岗位350万个左右。三是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增加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措社保基金,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完善城镇职工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努力解决困难企业职工的大病医疗救助和工伤保险问题。积极发展企业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适时开展农村社会保险工作。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城镇低保水平,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发展慈善事业,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四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不断改进政府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方面的规章。支持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司法公正。五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新增财力主要用于公益性事业,用于基层和农村,用于帮助困难群众,促进社会公平。进一步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加强信访督办督查,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积极开展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力度,切实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化工、交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六是积极支持部队和国防建设。关心和支持驻鄂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健全国防动员体系,抓好人民防空和民兵预备役工作。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积极做好部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优抚和政策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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