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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4-02-16 02:26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3年9月24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   高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本级200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是《审计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制度。1996年开始,省审计厅依照《审计法》和《湖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已连续8年对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1998年以来,在上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的重视与支持下,省级预算执行审计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财政经济工作目标,不断拓宽审计领域,深化审计内容,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在服务政府决策,服务人大监督,促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促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五年来,共对80多个省直部门、10多个行业(系统)、90多项专项资金和重点建设项目、30多个市县财政收支,以及100多个重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了审计,查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150多亿元,通过审计处理,上交财政21亿元,追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15.08亿元,向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移送移交经济案件411起、424人;五年来,审计提出的强化收入征管,细化支出预算,改革省级专项经费分配办法,规范政府采购和预算单位银行开户行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省直部门预算外收支管理等建议大都已被采纳,并取得积极成效。

去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在省人大常委会的严格监督下,认真落实省政府要求,绝大部分问题已得到纠正。同时,采取整改措施,积极改进省级预算管理和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监管,有的已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对200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省级预算执行,主要审计了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库对省级预算收支的组织执行和管理情况;省环保局、省农科院等12个省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其他财政收支,主要审计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等3项专项资金和国外贷援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13个县(市、区)财政收支及管理运行状况;全省公安系统财务收支情况;以及部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一、 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02年,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预算59.13亿元,完成59.28亿元,为预算的100.3%。其中:税收收入预算47.13亿元,完成46.65亿元,为预算的99%;非税收入预算12亿元,完成12.63亿元,为预算的105.3%。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预算75.71亿元,完成76.44亿元,为预算的101%。主要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基本建设支出完成5.65亿元,为预算的100%;农业支出完成6.96亿元,为预算的104.8%;教育支出完成10.25亿元,为预算的100%;科技支出完成1.69亿元,为预算的102%;卫生支出完成3.03亿元,为预算的100%;社会保障支出完成1.33亿元,为预算的105.1%;行政管理支出完成3.79亿元,为预算的107.8%;政策性补贴支出完成3.62亿元,为预算的101%。

2002年省本级资金来源100.08亿元,其中:省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9.28亿元;中央税收返还及各项补助等23.54亿元(税收返还4.17亿元,老体制补助1.4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465亿元,工资转移支付补助7.53亿元,企业事业单位上下划等中央结算净补助5.76亿元);市州上解、上交17.26亿元(市州与省各项结算市州净上解2.44亿元,老体制上交14.82亿元)。省级资金运用97.23亿元,其中:省级支出76.44亿元;调整财政体制基数返还市州19.13亿元;调整财政体制集中增量对下转移支付1.4亿元、对29个贫困县增量返还0.26亿元。资金来源减去资金运用,省级当年收支结余2.85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200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总的情况是好的。省财税库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大力组织财政收入;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改革,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圆满完成了省人大批准的年度收支预算和全省财政体制调整任务,为增强省政府调控能力,确保干部教师工资按时发放,增加农村税费改革及社会保障等重点投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连续多年的预算执行审计,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一年比一年好,一年比一年规范。省直其他部门经过连续多年的审计,财经法纪观念不断增强,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内部控制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较好。但审计也发现,省级预算收支和管理中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部门问题还比较严重,应认真加以纠正。

(一)省级预算收支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部分收入未及时纳入预算管理,金额588万元。主要是省财政厅基本建设账户中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存款利息收入329万元,预算外资金专户中多年结存的罚没和收费收入259万元,未作预算收入缴库。

2.    欠拨财政专项资金。截止2002年底,省财政厅共欠拨财政专项资金11 094万元,其中:当年省级预算安排专款1 246万元,以前年度中央和省级专款9 848万元。如2000年以前中央下达的抚恤和社会救济专款5 893万元,至2002年底仍未拨付使用。

3.    部门预算缺乏刚性约束,支出超预算严重。省计生委等5个部门预算单位,2002年机关经费实际支出8 112万元,在职人平经费支出12.07万元,均超过人大批准的支出预算数,是预算安排的1.96倍,其中省计生委人平支出13.56万元,是预算的1.99倍。超预算的支出来源中,主要是挤占挪用财政专款,部门乱收费,财政违规追加,以及未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的预算外收入等。另据审计,有的部门在省人大批复的部门预算以外,又另行安排本系统专项经费。

4.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不到位。2002年,省级政府采购预算仅编制了货物类购置项目,未按政府采购目录的规定,将工程和服务类项目纳入预算范围;同时,纳入政府采购的货物类购置预算2.91亿元,当年实际执行1.93亿元,有9 747万元未执行到位。

5.    预算编制及管理有待改进和加强。一是省级专项经费的编制,仍沿用基数加因素方法,未实行零基预算,一些不符合现实需要的专项经费未清理调整。2002年省级专项经费预算中,按惯例保留的专项220项,金额5.01亿元,占专项经费总额的11.3%。二是部分专项资金分配未按预算管理规定报省政府审批。如省财政厅粮食财务挂账和粮食企业转制专户结存有大量资金,2002年拨付各市县粮食转制补助等支出1902万元,未报省政府审批。截止2002年底,上述两专户结存资金9239万元。三是省财政厅部分处室预算指标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大部分处室未建立预算指标来源、运用和结存情况的辅助账,到今年,向审计提供的资料,仍不能完整、清晰地反映各项指标的收支存情况。有的处室至年末对所掌管的预算指标结存多少,结存是什么指标,均无明细记载,这种状况不利于加强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

(二)省直其他部门(单位)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省直12个部门(单位)的审计,共查处违纪违规金额23350万元。主要问题:

一是4个部门(单位)滞留欠拨和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0375万元。其中:欠拨4 689万元,挤占挪用5686万元。如省环保局将排污费782万元用于办公楼、宿舍基建和购车等支出;截止2002年底应拨未拨环保专款4159万元,其中滞留3年以上的1424万元;滞留未拨的专款中有1000万元通过虚列支出转移到账外3年多。省残联及所属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挤占挪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康复经费等专项资金1150万元,用于基建、购宿舍和经费开支等;省残联原会计潘骏还挪用残疾人社会福利基金220万元炒股,至今仍有188万元未收回。

二是3个部门(单位)自立项目和提高标准收费3660万元。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2002年有20个所属单位和处室未经物价部门批准,以培训费、计量检测费和广告宣传费等名目收取费用2385万元;该局所属的省产品质量检验所、稽查分局和认证处等单位将收取的费用1771万元放置账外,已用于发放奖金、补贴和招待费等开支1650万元,有的支出涉嫌私分公款;省锅检所等单位还将收入转到外单位或下属单位核算,隐瞒转移收入1316万元。

三是6个部门(单位)采取隐瞒截留收入及虚报支出转移资金等方式,设置账外账19个,金额4 448万元。如:省政府驻深办将湖北大厦基建资金存款利息、施工队返回的管理费等收入658万元长期放置账外,已支用333万元,剩余资金中有323万元已去向不明。

四是10个部门(单位)应缴未缴预算收入和财政专户资金4 867万元。其中:税收等预算收入1282万元,预算外资金3 585万元。如:省计生委预算外收入1 261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并自行按60%用于事业发展、30%由处室负责人掌握使用、10%奖励处室个人的比例分配支用;该委还未经批准,收取流动人口婚育证、生殖保健手册、临时牌照等费用1 197万元。

五是少数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投资决策和财务收支缺乏严格有效的监督制约,存在严重的个人舞弊行为。审计查出省直单位个人舞弊案件7起,已向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移送涉案人员6人。其中省农科院原院长刘定富专断决策,违规投资,低价转让土地,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将1 000万元公款挪借给保险公司,近三年先后违规公款储蓄8122万元;并涉嫌贪污受贿,已移送省纪委查处。省政府驻深办主任黄建设,单位财务混乱,涉嫌侵吞存款利息和受贿,目前已移送检察机关。

此外,审计还发现省直少数部门和单位还存在违规开设银行账户、违规发放钱物、基建投资超计划等问题。

对上述问题,审计已及时作出处理:未缴的预算收入和财政专户资金,补缴入库或上交财政;欠拨和截留挪用的财政专项资金尽快拨付和归还到位;乱收费和设置的账外账,予以收缴或罚款。同时,针对财务管理松弛、基建控制不严等问题,已要求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强化内部控制和监督管理。其中对省计生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存在的问题,俞正声书记等多位省领导作出了批示。对省计生委问题,有关单位正在督促整改。

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表明,各有关地方和部门紧密围绕党委政府的改革发展目标和财政经济工作中心,坚持依法理财,认真履行职能,积极改进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不断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较好地保证了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和专款专用,保障和推动了重要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促进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相关事业的发展。但其他财政收支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审计69个县(市、区)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以下简称税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共查出各种有问题资金10917万元,占各地税改资金总额的7.53%。

一是在资金分配环节,预留和超范围分配税改资金3383万元。二是在资金拨付环节,应拨未拨和违规抵扣税改资金5358万元。三是在资金使用环节,有37个县(市、区)的部分乡镇政府、村及乡属用款单位超范围使用税改资金2176万元。

省委、省政府对税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要求严肃查处,彻底整改。省审计厅对69个县(市、区)审计后的整改情况组织开展了跟踪审计。通过跟踪督查和审计核实,截至7月31日止,各地已纠正违纪违规问题10906万元,占审计查出全部违纪违规资金的99.9%,其中补拨滞留未拨资金3330万元,按规定用途安排和拨付违规预留和集中资金1 176万元,补拨资金和调整账务纠正违规抵扣问题2 017万元,由违纪单位或当地财政纠正和归还超范围分配和使用的资金4 383万元。同时,各地还针对税改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积极制定、完善税改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160多项,全省税改资金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2.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及失业保险基金

对全省2002年度失业保险基金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以下简称“失业金”和“保障金”)的筹集、分配及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以及400户企业“失业金”缴费情况的延伸抽查,共查出各类有问题资金6885万元。

一是挤占挪用“失业金”和“保障金”及就业专项资金1412万元。其中:“失业金”647万元,“保障金”493万元,就业专项资金等272万元。主要用于弥补行政经费、房屋修建和出借等。二是滞留“保障金” 2738万元。其中:财政和社保部门滞留未拨资金分别为2473万元和191万元。三是部分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金额2735万元。其中有1271万元因违规存入非国有金融机构和购买债券,已逾期不能兑付,有的面临损失。

另据审计,各地“失业金”欠费问题仍然突出。审计抽查企业400家,2002年欠交“失业金”5014万元,到2002年底累计欠交14110万元。

对审计查出的上述问题,各地审计机关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了严肃处理。对挤占挪用的资金要求迅速组织资金归还;滞留未拨的资金要求迅速拨付到位;并及时清收欠缴的“失业金”。

3.    交通路网建设资金及养路费、通行费

审计全省公路路网建设项目、公路部门2000至2002年养路费及通行费管理使用情况,共查出违纪金额41 580万元,其中:路网建设项目13901万元,养路费23 645万元,通行费4 034万元。主要问题:

一是挤占挪用资金35110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单位经营、从事其他投资和违规借贷等11 465万元;建办公楼、宿舍及购置小车等8623万元;弥补行政经费、超额提用项目管理费以及超范围开支和购置等12850万元。

二是偷工减料,高估冒算,多计工程款1 148万元。如随州市环潭公路养护中心等单位采取多报工程量、高套单价等方式,多计工程投资352万元。

三是违规收取标书费、前期工作费以及材料加价款等1190万元。如:襄樊市公路总段在路网建设过程中,以“管理费”名义向承建路网工程的各项目部收取钢材、水泥等工程材料加价款371万元。

四是少数施工、监理单位非法转包工程牟利271万元。如黄冈市衡兴监理公司,2000至2003年向团风等9县(市)公路段转让监理业务,从中收费获利113万元。

钟祥、随州、保康等地审计发现贪污受贿案件5起,涉案人员9人,涉案金额83万元。此外,还发现一些地方招投标不规范,设计、施工、监理“一条龙”作业问题相当普遍;有的地方存在概算编制不实,超概算投资和违规集资等问题。

对查出的上述问题,审计部门已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对转移挪用、挤占侵占的资金要求限期归还;对转包和多计工程款等问题依照相关法规进行了处理;对贪污受贿的案件,已全部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目前,全省已督促归还挤占挪用的资金17 705万元;核减工程造价1426万元。

(二)13个县(市、区)财政运行状况及主要问题

对13个县(市、区)2002年度财政收支及管理运行状况的审计结果表明,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战略部署,并取得较大的成效。但从总体上看,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目前县级财政还存在很多困难和矛盾,财政基础薄弱、包袱沉重、实力不强、管理偏松的状况仍没有根本性改观。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    财政收入中各项指标仍处于较低水平。一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2002年,13个县(市、区)共实现全口径财政收入31.6亿元,比上年增长4.63%,低于全省平均增幅近 5个百分点,其中有4个县(市)财政收入出现负增长。二是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偏低。2002年,13个县(市、区)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比上年下降0.11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低4.9个百分点,仅相当于全省水平的一半左右、全国平均水平的27%。三是收入质量有所改善,但税收比重仍然不高。2002年,13个县(市、区)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76.6%,比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但仍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3个百分点,比全国低16.5个百分点。

2.    各县(市、区)基本上都是“吃饭型”财政,用于建设和发展的投入不足。据审计测算,包括上级工资性和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3个县(市、区)2002年政府实际可用财力26.84亿元(县平206亿元;按财政供养人口计算,人平当年可用财力0.97万元),同期,财政支出中用于个人工资部分的支出达到23.7亿元,占政府实际可用财力的88.3%,用于专项建设和事业发展的比例不到12%。

3.    财政历年滚存的赤字数额大。由于过去多年采取空调资金、支出挂账等方式,人为调节和虚报财政收支平衡,历年来各地滚存累积了大量的财政赤字,这些赤字均没有在财政决算中如实反映。至2002年底,13个县(市、区)中,有12个县(市、区)滚存赤字52489万元,县平4300多万元,其中:赤字挂账15831万元,支出挂账10341万元,空调资金挂账13728万元,垫付收入等挂账12589万元。按级次划分,县级22570万元,占43%;乡级29919万元,占57%。

4.    县乡两级政府债务负担沉重。据统计,截止2002年底,13个县(市、区)县乡两级滚存债务余额达到68.34亿元,分别是这些县(市、区)2002年全口径财政收入和政府可用财力的2.16和2.54倍,县平负债5.25亿元,人平负债643元,其中:负债最多的达到10.79亿元,最少的为0.77亿元。债务总额按级次划分,县级政府债务58.22亿元,占85.2%;乡级债务10.12亿元,占14.8%。

5.    各地财政收支及预算管理不严的问题仍然普遍。共查出财政收支不实、欠拨挤占财政专项资金等有问题资金13亿元,占审计财政收支额的16%。

一是有11个县(市、区)为完成2002年度财政收入任务,采取财政列支出转收入、财税部门借款交税和垫解交税、预征税款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23183万元,占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10.5%。二是13个县(市、区)隐瞒截留财政收入6873万元。三是为了使支农、社保、教育等支出达到法定增长比例,有4个县市人为调增社会保障、教育事业费、抚恤和救济以及支农支出9000多万元。其中1个市多报的社会保障和支农支出,分别是实际支出的2.80和3.45倍。四是挤占挪用支农、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5633万元,用于单位经费开支和对外借款等。另据审计,由于财政赤字大量占压财政资金,以及县(市)财力大量向上级集中等原因的影响,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欠拨财政专款的问题仍然突出,到2002年底,13个县(市、区)共欠拨各项财政专款67457万元,县平欠拨5 100多万元。

(三)全省公安系统财务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审计16个市(州)公安机关、81个县(市、区)公安局,延伸审计800多个基层派出所及其他有关单位,共查出2001至2002年财政财务收支中各类违纪违规资金24082万元。主要问题是:

1.    违反“收支两条线”政策,截留、拖欠应缴财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8248万元。其中截留、拖欠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4958万元,罚没收入3290万元。

2.    违规收费、罚款和收取赞助资金等13035万元。一是自立名目收费和取消项目继续收费4025万元。其中自立名目的收费60多项,金额3347万元。二是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和违规罚款1839万元。三是摊派和收取赞助7171万元。如大冶市公安系统以求援款、有偿服务费、劳教人员探视费等多种名义乱收费2 564万元,其中公款私存和账外收支700多万元;由于管理松弛,全系统两年招待费支出640多万元,日平招待费8 000多元。

3.    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共有27个市县区公安机关,采取隐瞒截留罚没款和收费收入、虚列支出转移账内资金等方式,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51个,收入1288万元,已支出1001万元,其中用于发放干警职工补贴等325万元,用于吃喝招待等191万元,用于弥补经费及其他支出等484万元。如咸宁市公安系统设置账外账13个,金额164万元,主要用于招待费和工资补助开支。

4.    侵占挪用扣押款物和保证金1510万元。审计发现,公安系统扣押和暂扣款物的管理存在很大漏洞:大部分单位扣押、暂扣款物制度不健全;暂扣款不交机关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公款私存较为普遍;不按规定及时足额处理上交财政,挪用侵占罚没、扣押物资;长期不清理并挪用侵占保证金等。如随州市曾都分局刑警大队等3个单位扣押的20辆小车,一直被自行占有使用。

(四)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和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对全省15个国外贷援款项目200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发现,部分项目存在滞留和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虚报冒领世行贷款等问题13437万元;同时,国内配套资金不到位30384万元。其主要问题:一是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用于对外长期投资和弥补行政经费等1608万元。二是虚报冒领、套取世行资金1773万元。其中种子商业化项目省富悦种子(集团)有限公司2002年以虚假发票、假合同套取世行资金1 088万元。三是违规支付工程款5482万元。其中湖北城市环境项目武汉城市排水公司子项目合同价29902万元,实际支付工程款35321万元,超合同付款5419万元。四是市、县(区)两级滞留未拨项目资金1003万元。此外,项目执行中少计工程投资、违规收费、变卖损失等违规金额3571万元。

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对省计委、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等16个厅局本行业国外贷援款项目办公室经费收支审计调查发现,省级项目办经费管理不严,存在挤占项目资金问题。

一是违规计提和支用管理费,挤占项目资金。如世行贷款长江水资源项目,按规定,省计委、省水利厅等6个省级项目办应从项目国内配套资金中提取管理费560万元,实际提取和支用管理费1429万元,超提超用挤占项目资金869万元。二是项目管理混乱,违纪违规严重,有的涉嫌经济犯罪。如世行贷款长江水资源项目,农业厅项目办变卖项目物资4642万元,其中的4094万元被个人挪用。世行贷款种子商业化项目省富悦种子集团项目前负责人, 私自将已付款尚未提货的世行贷款设备作退货处理, 并套取货款35万元, 公款私用。三是世行贷款城市环境项目管理咨询费过高。城市环境项目与美国两个公司签订的项目技术管理、机构管理及财务咨询合同高达930.1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700万元(到2002年底咨询费已全部支付),占项目已使用世行贷款7 056万美元的13.18%,占项目总贷款1.22亿美元的7.62%,这些费用全部由项目执行单位还本付息,加重了项目执行单位债务负担。

上述违纪违规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依规作出了处理,其中挤占挪用和虚报冒领的项目资金,违纪单位正在积极组织资金归还,目前已归还到位205万元;滞留未拨的项目资金已按审计要求全部拨付项目单位; 两起严重违纪案件已移交省检察院立案查处(其中1人已追究刑事责任);违规支付工程款、少计工程投资、违规收费等问题,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也正在认真整改之中。

(五)97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对我省97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共查处违纪违规及损失浪费问题4.2亿元,主要问题:一是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其中13户重点骨干企业虚报和隐瞒利润18295万元。如:省农资总公司隐瞒利润14519万元。湖北仪表厂上报累计亏损653万元,审计核实累计亏损3567万元。二是部分企业资产质量较差,其中13户重点骨干企业不良资产达41575万元,占其资产总额的17%。三是企业改革、改制及重组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如某企业改制中,因少计漏计资产价值、虚列债务、高估损失,导致国有资产流失1315万元。四是部分企业财经法纪观念淡薄,内部管理松弛,存在严重违纪问题。如:省农资总公司销售款和利息收入4379万元不入公司财务账,至审计时,已支用558万元,其中有210万元真实去向不明;此外,该公司下属进出口分公司还账外开设了5个银行账户,抽查两个账户发现,先后进出的资金达到4.4亿元,审计进一步追查遇到阻力。某上市公司在连年亏损3.02亿元的情况下,为公司高管人员及下属公司主要负责人发放“骨干奖”1 250万元。

对上述问题,审计已处理上交财政400万元,通过调整账务纠正3.8亿元。

三、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几点意见

(一)以全面推行部门预算为重点,加快推进省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从多年审计情况看,省级预算编制及执行中存在多种问题,且难以彻底纠正,主要原因在于传统预算管理方式的制约。为此,必须加快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尽早建立以部门预算制度为核心的预算管理新模式,努力从根本上改进和加强省级预算管理。我省省直部门预算改革自2000年起步,到2003年,已在29个省直单位推行了部门预算,省财政厅为此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目前,省直一级预算单位约为116个,已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约占25%,其中实行规范、完整部门预算的单位不足10%,省直部门预算改革的任务还很艰巨。有关部门应按照省政府关于省直部门预算改革的总体部署,对尚未实行部门预算的87个省直单位加快实施改革;对已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坚持综合预算、统筹财力,统一政策、规范标准的原则,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扩大规范的部门预算范围,通过编制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的收支预算,充分发挥部门预算的制约和规范作用。与此同时,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等相关配套改革:取消各单位自行设立的各种违规账户和“账外账”,从严核定各单位基本账户;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预算,扩大国库直接支付规模。

(二)以改革专项资金分配办法为重点,切实改进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一是要从规范省级专项经费预算编制和完善县级财政体制的通盘考虑上,改革省级专项经费分配办法。从2002年度省级预算支出结构看,专项经费占省级支出预算的比重高达62.2%,其中的一次性和到期项目、无现实意义的老专项、不属省级事权范围项目,以及重复交叉的专项应坚决取消,并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适度增加地方财力补助;对已形成县市固定财力的专项,应改为对下体制补助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充分调动各级政府自主理财的积极性;压缩保留的专项经费规模,严格按照“零基预算”原则,从财政投资动态项目库中择优安排。二是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要花大气力改变分配撒“胡椒面”的做法,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办急事的原则,打破部门界限,统筹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专项资金地方配套政策。三是对社保、扶贫、农村税费改革等重点专项资金全面推行专账、专户封闭管理制度;建立并全面推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统计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资金。

(三)以省直部门为重点,大力加强财政支出管理

省直部门(单位)是省级预算的主要执行单位。2002年通过省直部门(单位)执行的支出预算约为65亿元,占到省级支出预算总规模的85.5%。近年来,通过连续不断的预算执行审计,省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管理状况有所好转,但违纪违规问题仍时有发生,有的仍很严重,并向二、三级单位和预算外转移。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应着力抓好省直部门这个重点。要全面推行规范完整的综合预算,将预算外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对预算外收支实行严格的日常监控。加强省直单位与所属酒店、招待所、培训中心等经济实体经济往来和国有资产投资收益监管。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预算,切实加强设备购置、基本建设和会议费等大宗支出控制,堵塞支出漏洞。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和艰苦奋斗观念,大力压缩公用经费、招待费、出国费用和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对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外收入多、各项收费数额大的部门及其二、三级单位加大监督力度,其中的重点部门(单位)实行每年必审。适度公开处理严重违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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