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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开展依法治省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6-28 02:26   [收藏] [打印] [关闭]

——1997年9月22日在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上

省司法厅厅长  鲁德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我省开展依法治省工作的情况及下步工作意见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我省的依法治理工作是伴随着普法规划的实施而逐步开展起来的。从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的中、后期开始至1995年,我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坚持学用结合的原则,把法制

教育与法制实践结合起来,对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依法治理活动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为实施依法治省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1995年10月,省委六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第一次以文件的形式提出了依法治省的战略任务。特别是去年9月21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正式通过《关于加强依法治省的决定》,把我省的依法治省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之后,省委、省政府于今年初批准成立了湖北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4月10日,省委批转了《湖北省“九五”时期依法治省规划》,从5月4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声势较大的依法治省宣传周活动。我省的依法治省工作无论是在起步的时间上,领导干部率先学法上,还是在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上,试点经验的积累总结上,在全国都处于较前位置。目前,全省已有12个市(地、州)、78个县(市、区)开展了依法治市(地、州)和依法治县(市、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年来,依法治省工作的实践表明,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依法治省的决定》是开展依法治省工作的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对全省各地的依法治理工作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为全面开展依法治省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必备条件

依法治省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很重,必须在省委的统一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促,才能取得实效。为加强依法治省工作的领导,今年元月上旬,省委常委听取了有关依法治省工作的情况汇报,并以鄂文〔1997〕1号文件决定成立以省委副书记、省长蒋祝平为组长的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这是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依法治省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

领导小组成立不久,随即制定了《湖北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范围、领导成员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明确提出“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是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对全省依法治理进行指导、管理的机构。”“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我省的实际,领导、管理、协调依法治省工作”。这样,使依法治省的组织领导工作有章可循,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地也抓紧成立了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分工。

为了进一步落实依法治省的战略任务,使我省的各项事业沿着法制化的轨道顺利运行,领导小组成立后就加紧制定“九五”时期依法治省规划。根据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依法治省的决定》,结合全省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际,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地、市、州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湖北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九五”时期依法治省规划》,数易其稿后经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审议修改,报请省委批转。省委于今年4月10日以鄂发〔1997〕6号文批转全省实施。

从目前情况看,全省12个市(地、州)、78个县(市、区)都按照省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依法治理规划,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凡是开展这项工作的地方,都做到了党委有决定,人大有决议,政府有规划,工作有领导,办事有机构。全省正在逐步形成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全方位依法治理的格局。

二、组织开展依法治省宣传周活动,大造舆论声势。

为了使全省公民对依法治省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要求和措施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使依法治省工作深入人心,为依法治省工作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从5月4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依法治省宣传周活动。由于这次宣传周活动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整个活动有声势、有力度、有特色,并取得了较好成效。

第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2月4日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研究决定:待省委批转《规划》后,在全省范围开展一次依法治省宣传周活动。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依法治省宣传周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全省开展依法治省宣传周活动的实施方案》。4月18日召开了地市州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会议,对宣传周活动进行了统一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统一拟定了《宣传提纲》和《标语口号》。4月22日,召开新闻通气会,要求各新闻单位认真做好依法治省宣传周的报道,做到专人领导、专人负责。4月25日,召开了有二十多家省直机关单位代表参加的协调会,具体研究、落实省直机关开展宣传活动的有关事宜。

各地党政主要领导在听取了“全省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的汇报后,都主持召开了宣传周的部署会、动员会,审定活动实施方案,并带头积极参加活动。据统计,宣传周期间,全省县以上领导干部发表广播电视讲话96人次,主持、发布新闻或接受记者采访81人次;上街宣传、咨询或巡视检查的有692人次。

第二,声势大,范围广。5月3日晚,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委副书记杨永良同志向全省作广播电视讲话,为宣传周活动进行总动员。5月4日,全省统一行动,在各城区及中心集镇设宣传、咨询点,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在主要路段悬挂横(条)幅,各级领导进行巡视。省直20多家单位、500多名干部在水果湖地区进行宣传,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荣礼同志到各点巡视。5月6日,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依法治省座谈会,省直有关部门及武汉大学、中南政法学院等单位的有关领导、专家参加了座谈并撰写了一批理论文章。5月7日,省司法厅、省法学会举办“依法治省理论研讨会”,对依法治省工作进行了理论探讨。5月13日下午,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在湖北饭店召开依法治省新闻发布会,由领导小组副组长、省人大副主任谢培栋同志主持,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大强同志发布新闻,介绍了我省前段开展依法治省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第三,全体动员,形式多样。这次宣传周活动既注重全省统一行动,又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的积极性,采取不同形式进行宣传。如组织广大公民收听收看各级领导发表的广播电视讲话;组织各级领导上街宣传、咨询或巡视;在主要地段悬挂横(条)幅、设立宣传橱窗、设立宣传点、散发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召开座谈会、研讨会、新闻发布会,举办领导学法讲座、普法培训班等。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还结合自己的专业法,联系实际开展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宣传周期间,全省各地共有1566个单位、1.4多万人上街宣传、咨询。共设宣传咨询点1728个,出动宣传车984台次,悬挂、张贴宣传横(条)幅、标语5520条,制定固定标语牌、宣传橱窗、板报11004块,散发各种宣传资料100多万份,举办依法治理座谈会和理论研讨会50多次。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对宣传周进行了追踪采访、系列报道,及时、全面地反映省和当地的活动情况。各地广播、电视、报刊播发宣传周活动消息700多条,开辟专栏近百个,发表言论60余篇,做到了“报上有文章、电台有声音、电视有形象、城乡有活动”,为依法治省工作创造了较好的舆论环境。

三、认真抓好“三五”普法工作,努力提高全省公民的法律素质

普法工作是依法治省工作的基础和先导。今年是“三五”普法工作全面转入实施阶段的第一年,从去年“三五”普法工作的启动到今年8月底止,全省3000万普法对象(另外,1000万大中小学生的普法教育按教学计划实施),按先干部、后群众,先城市、后农村,每年1000万人的安排开展普法教育,现已完成近700万人的普及任务,完成面达到年计划的70%。整个工作发展健康,进展顺利。

——认真抓好“三五”普法试点。“三五”普法和“二五”普法相比有许多新内容、新特点。为了保证“三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地、各部门普法领导小组认真抓好试点工作,全省共举办各级、各类试点11000余个,摸索和总结实施“三五”普法的经验和做法,并加以推广,有力地推动了面上工作的开展。

——建立、培养普法骨干队伍。按照每100名普法对象配备1—2名普法宣讲员的要求,根据政治思想觉悟、文化水平、责任心、能吃苦等条件,全省共配备40余万名具有一定素质的普法宣讲员,各级、各部门加大对普法骨干法制理论水平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逐级逐层进行培训,不少地方已培训到乡镇、村、组,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级共举办各类普法骨干培训班2000余期,培训骨干20余万人。省普法办为他们统一制作颁发了“普法宣讲员”证书和徽章,以增强其责任感和荣誉感。

——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领导率先垂范,今年元月25日、4月12日、6月14日省级领导中心学习组举办了省直机关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分别学习了国际法知识、刑法知识和香港基本法知识。省人大主要领导除参加上述法制讲座学习外,还举办了三次法制讲座,学习了《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知识,这对于带动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学法,促进全省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产生了很大影响,为全省“三五”普法的顺利开展带了好头。4月14日,省委书记办公会专门研究了举办省直机关厅局级干部“三五”普法轮训班的工作。指出举办这种培训班很重要,这是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决策能力的有效措施,要求轮训班严肃纪律,严格听课和考试制度,要求参训的厅(局)级干部集中精力,把家里的工作安排好,以普通学员的身份,遵守学习纪律,学出成效。

轮训班于5月4日开学至6月13日结束,分6期(每期一周)对省直114个部门的466人(其中有60个部门的一把手)进行了轮训,普遍反映效果好。湖北省认真抓厅局级干部学法的做法,受到司法部肖扬部长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也有力地促进了各部门普法工作的开展。轮训班结束后,各部门、各系统纷纷举办培训班,培训本系统、本部门的宣传骨干,迅速推动了各行业的普法学习,并带动了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活动。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12个地、市、州,全部举办了地、市级领导干部学法讲座。地、市、县领导干部听取法制讲座非常踊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摆上了领导干部的工作日程,出现了领导干部带头学,联系实际突出主题学,学法走向经常化、制度化的可喜局面。

四、积极探索开展依法治理的实践活动

全省各地根据省人大《关于加强依法治省的决定》和“九五”时期依法治省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开展试点,积极稳妥地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和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全省各地举办不同类型依法治理试点678个,这些试点单位工作的经验,通过总结、推广,促进了面上工作的开展。

抓基层,大力开展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工作。全省各地学习推广山东章丘经验,认真贯彻“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方针,着力抓好依法治乡、依法治村工作。全省共有1026个乡镇、16000多个村开展了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工作。其基本做法是:先抓好普法工作,使农民群众知法懂法,提高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打好思想基础;其次是依法建制,组织群众发扬民主,对村民自治章程反复讨论,召开村民大会进行表决,使村规民约“上符国法,下合民情”;第三是加强监督,由有威信的老党员组成监督小组,负责村规民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并由乡镇一级定期进行检查;第四是加强领导,强化村委会建设,以此来加强农村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和改善农村党组织的领导。

抓试点,总结经验推动面上工作。我省依法治理联系点武汉市、襄樊市、襄阳县等地在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首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其次,层层发动,统一思想认识;第三,清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行为,摸清执法“家底”;第四,明确执法责任,签订执法责任书;第五,搞好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管理;第六,建立健全实行执法责任制的各项保障措施;第七,组织检查验收,确保工作质量。由于认真组织实施执法责任制,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襄樊市要求各级各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每年对“两制”执行情况实行百分考核。规定一年不合格,部门正职写出书面检讨并通报批评,连续二年或累计三年不合格,提请人大罢免职务。二是强化了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了办事效率。如武汉市环保系统1996年查处违法案件达416件,是上年查处违法案件的141%;武汉市工商局落实执法责任制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企业登记处办理企业名称核准,承诺时间是10天办毕,现在一般当天办毕。三是促进了城市建设管理和经济发展。武汉市地税局狠抓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强化税收征收管理,1996年组织入库各项收入35.17亿元,其中工商税收19.6亿元,比上年实际增长21.3%;武汉市规划管理部门加大查处违章建筑力度,去年年底两个月时间内,会同区政府对66个小区、生活区内的违法建筑1000余处进行了拆除,拆除面积达10万余平方米,使违章建设的势头得到遏制。四是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开始起步,一批违纪人员受到追究。武汉市公安局制定了追究公安干警执法过错责任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已对114名执法过错民警进行了追究,其中开除、辞退19人。五是完善了人大监督措施,增强了执法监督实效。襄樊市在推行执法“两制”工作中,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如开展人大代表评议,对执法“两制”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导致本部门多次发生错案和过错,又不及时处理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该罢免职务的坚持依法罢免;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报告,组织开展视察和检查;对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监督。要求市“一府两院”每半年对发生的错案和过错及其处理情况作一项书面报告,其中重大错案和过错要及时报告,对检察机关依法抗诉的案件要一件一报,以加强监督,落实责任。

抓关键,推行执法责任制,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实行执法责任制,就是把国家和省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分门别类,按其性质、内容确定负责实施的部门,提出具体要求,明确部门的执法责任,并制定监督检查考核的方法,把各部门的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做到执法制度化、规范化。清理审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推行执法责任制的第一个环节,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行政执法实施有效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使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前提。为此,省政府部署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一次全面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审查工作。在清理审查中,实行条块结合、自下而上、逐级把关、依法认定,先后审查了全省17个地、市、州、直管市、林区和60多个省直部门的上万个行政执法单位。通过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的努力,目前已基本摸清了全省现有行政执法队伍情况。省政府以鄂政发〔1997〕46号文发出了《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审查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对前段清理和审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情况认真进行总结,针对清理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搞好整改,全面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省政府96年出台规范性文件23件。同时,省政府在前几次清理省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按照新的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又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1949年10月至1996年底,省政府发布的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继续有效的为532件,失效废止的为183件,并以鄂政发〔1997〕48号文《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1949年10月至1996年底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要求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由省政府法制办负责汇编成册,失效或废止的文件,从通知下达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的《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实行监督的规定》,对司法机关推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将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这再次表明省人大对依法治省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推动我省依法治省进程将起到重要作用。

总的看,我省依法治理工作进展是顺利的,发展势头是良好的,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不能估计过高,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发展不平衡。从层次上看,县、市、区一级的依法治理工作比不上地、市、州一级的依法治理工作。从整体上看,还有一些地方工作相对滞后,个别地方甚至尚未启动;二是有少数地方的领导重视不够,对依法治理工作停留在口头上,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一些领导对普法工作认识不高,把落实中央、省委文件精神搞好统编普法教材发行与增加农民负担混为一谈;三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依然存在;四是有部分干部群众对依法治省重大意义还认识不足,参与的积极性、自觉性还不高,工作还有盲区。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五、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努力开创依法治省工作新局面

江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来,在我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方式、执政方式、治国方略的重大发展;是对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完善;是今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全省依法治省工作,要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以“三五”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为重点,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依法治省的决定》和《关于“九五”时期依法治省规划》,积极推进全省依法治理,为我省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提供法律保障。

(一)认真贯彻《决定》和《规划》,切实做好全面启动工作。《关于加强依法治省的决定》和《关于“九五”时期依法治省规划》是我省依法治省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根据省委的部署和省人大的要求,今年依法治省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抓好全面启动工作。

一是加快制定各级、各部门依法治理方案和细则。凡没有制定依法治理方案和细则的地方、部门都要在年底前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目标,规定任务。

二是建立健全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加强各地、各部门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尚未建立健全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的地方和部门,要在12月底以前成立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班子。要建立依法治理的运作和保障机制,明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责范围,制定规范的工作制度,使依法治理的组织领导工作有章可循。各级依法治理的工作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

三是继续抓好依法治省的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营造依法治省的良好舆论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加大依法治理宣传力度,报纸、电台、电视台要开辟专栏和专题,进行宣传报道。要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和手段,反复深入宣传依法治省工作的重大意义、目的、任务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使之积极参与依法治省。特别要注意宣传依法治省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对于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各级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和宣传新闻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造成声势,扩大影响。

四是抓好试点,推广典型,为全面实施依法治省提供经验。各级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探索总结依法治理工作经验,重点做好行政辖区、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不同类型的试点,推动全省依法治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认真实施“三五”普法规划,为依法治省打下坚实基础。在三年实施阶段,全省每年要完成1/3即1000万名普法对象的普及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层层分解任务,采取得力措施,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学法活动。要以省级领导带头学法为示范,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集中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使普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三)切实抓好基层的依法治理工作。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是依法治省工作的基础,要认真贯彻“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方针,切实抓好农村、街道、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的依法治理。在农村,应继续推行“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经验,密切干群关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在城市,推广创建安全文明小区的经验,抓好街道、商店、学校、工厂的依法治理,促进文明城市的建设。

(四)要着重提高干部的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水平。各地各部门都要把提高广大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和严格执法水平,作为推动依法治省的突破口,切实抓紧抓好。所有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都要认真接受法律培训,提高法律素质。行政执法人员要实行持证上岗,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在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继续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和国家赔偿制度,认真查纠违法违纪案件。各级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年度工作考核,认真总结司法、行政执法情况,肯定成绩,查找问题,表彰先进,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队伍建设的措施。对不适合做执法工作的人员,要按照有关文件坚决予以清理,以纯洁执法干部队伍。我省依法治省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决心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和省委批转的《规划》努力工作,不断开创依法治省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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