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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
——1997年8月1日在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上
省科委主任 何根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的委托,就《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条例》所取得的主要进展与成绩
(一)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
首先是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95年10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了科技大会,与《条例》相呼应,会上下发了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速科技进步,大力推进“科教兴鄂”战略实施的若干规定》。该《规定》对科技投入及有关科技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96年2月,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由贾志杰书记任顾问,蒋祝平省长任组长的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委。领导小组成立后,即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作为实施“科教兴鄂”战略的突破口,组织省地有关部门对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在此基础上,10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会议”,讲一步组织动员全省各方面力量,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全面推进“科教兴鄂”战略的实施。会上提交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提出了促进我省高校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扶持政策(今年年初以省委、省政府文件正式下发)。会后,蒋祝平省长又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了高新技术周转金2000万元。各地市州也成立了科技领导小组,制订了相关政策,加强了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全省各县市普遍开展了创建科技工作先进县(市)活动,把科技工作的软指标变成了硬指标,到目前为止,已有19个县(市)进入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市)行列。另外,省人大加强了对《条例》的实施监督工作。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条例》进行了执法检查,促进了《条例》的执行和落实。
(二)科技进步对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的作用得到加强
1996年,我们共组织安排省级科技攻关项目52项,388个课题,其中重大项目13项。全年共取得省部级科研成果521项,申请专利1976件。获得国家级奖励23项,省级奖励187项(含星火奖)。重点科技成果推广、火炬、星火等各类成果推广计划全年共安排项目128项,总投资8.7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2.365亿元。97年上半年,第一批科技发展计划共安排25个项目,229个课题,总经费2500多万元。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增加了我省的技术储备,也推动了工业、农业和社会的发展。
工业上,对新型机电装备及新工艺、电子信息技术及电子、化工、材料新产品及新工艺等5大类安排项目进行科技攻关,以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其中7个重大项目,预计到“九五”末,可实现产值1.5亿元,利税2250万元。
在农业上,以推进农业产业化为中心,继续开展“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选育”。96年育成并通过省评审会审定品种4个,今年上半年,又有4个品系通过了品种初审。会同有关部门引进10多个良种,正在进行区域试验示范。安排高寒山区地膜水稻高产栽培技术示范面积10多万亩,预计每亩年增产100多公斤。国家科委拨款1000万元在我省实施的“湖北瘦肉型猪规模化养殖与产业化”项目全面启动,计划年生产高瘦肉率猪15万头。另外优质油菜、黄姜、银杏、杜仲等资源产业化的科技项目正在顺利实施。
全省星火技术密集区和示范企业不断发展壮大。96年,省级星火计划项目安排18项,星火基金项目28项。争取到国家科委星火计划项目44个,贷款1.05亿元。96年国家新批我省星火技术密集区3个,区域性支柱产业4个。原9个星火技术密集区96年完成社会总产值152.8亿元,工农业总产值104.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5.2%和30.6%。今年又新批省级星火技术密集区6个。星火示范企业发展迅速,涌现出产值过5000万元的企业24个,其中有12家企业产值过亿元。
为了使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全省抓了一批带有共性和综合性的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如计算机辅助设计(cad)技术在许多行业和领域得到推广应用,有力推动了传统产业的改造。“湖北省粮食作物综合技术大面积推广”项目在各方的努力下,共推广、辐射面积达431万亩。据测算,全省因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年净增粮食3.7亿公斤,净增效益5.2亿元。
在社会发展方面,近年重点在医药卫生、环境保护、减灾防灾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安排了一批重点科研课题。如96年安排的抗病毒和治疗心血管疾病的两个药物项目,完成后可实现产值2700万元,利税500万元,并可替代进口。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组建了生物材料、医学检验、氨基酸三个工程中心,开发了一系列新产品,并陆续进入市场。钟祥市等国家级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的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步伐加快
高新技术产业已呈雏型,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大为提高。1996年全省高新技术产值为195亿元,比上年增长18%,利税40.87亿元,比上年增长25.4%。97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目标是260亿元。去年安排的2000万元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周转金项目正在实施,进展顺利。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成为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基地。其基础设施得到加强,投资环境日益改善,高科技产品生产和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明显进展。96年全省5个高新区技工贸总收入90亿元,97年目标为150亿元。并力争东湖开发区和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全国52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排序中,分别晋升一个位次。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迅速,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初见成效。全省高新区,认定有高新技术企业723家,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已认定6家。这些高新技术企业已成为当地利税大户、出口创汇的支柱。全省半数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应用了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17.5%的生产设备实现了微机控制,增加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对外科技合作取得明显进展
96年以来,派出各类科技团组180多批,应邀和接待来访团组50多批。与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赴境外参加展示会、博览会5次,展出项目80多个,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如参加省政府组织的’97湖北省(香港)经贸洽谈会,签订了2项招商引资合同,引进资金1250万元美元,签订了4项科技合作意向性协议,协议资金9560万美元。
去年签署的中日技术合作项目“湖北省江汉平原四湖劳渍地综合开发计划”,日方无偿提供6.5亿日元。今年上半年项目实施全面启动。该项目将引进日本的技术成果和管理经验,改造江汉平原涝渍地,对我省农业生产上新台阶将起很大的推动作用。
此外我省在加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和产品出口方面也做了不少工作,帮助部分科研单位和高科技企业取得了产品自营进出口权,开拓了技术产品出口的国际市场。
(五)科技投入大幅度提高,科技进步的保障程度得到加强
增加科技投入是《条例》规定的重要内容,从1996年到1997年上半年的总体情况看,执行较好。
省级科技投入已按规定到位。1996年省本级安排科技三项费(包括地市州县切块经费)和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总额达到6265万元,比1995年增长34%。省科委直接掌握的三项费和成果转化基金共计5123万元,占当年省级财政支出的1.86%,比1995年增长45%。为支持高新技术发展,省政府决定由省财政安排2000万元周转金由省科委滚动使用,1996年也到位。省属科研单位的科技事业费增幅较大,全年达到2217万元,是历年拨款最多的一年。1997年三项费和成果转化基金将在1996年基础上增加10%。目前第一批项目已作了安排。
地市州县科技投入有较大增长。1996年全年地市州县科委掌握的科技三项费达到6976万元,比1995年增长82%,是地方财政支出的0.5%。其中武汉市三项经费达3000万元。全省有16个地市州县(市)科技三项费达到地方财政支出1%。随州市达到财政支出的1.56%。贫困县房县,三项费也达到1%。为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从96年起,省科委对科技三项经费及科技计划管理进行了改革。一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有限目标,突出重点,优势集成,力量集中,突出重大项目在科技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力戒撒胡椒面;二是计划项目实行分层管理,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三是引入竞争机制;四是建立项目管理责任制,把项目管理落实到人。
(六)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为目标的科技体制改革获得长足的进展
按照《条例》的要求和《国务院关于“九五”期间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近年的科技体制改革重点抓了结构调整,人员分流,使一些科研单位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力量得到加强。在省域内组建了一批国家和地方研究开发中心,如国家光通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家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氨基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医学检验研究中心等,这些中心的建立,在充分发挥中央在鄂科技力量的作用,提高本省科研水平,实现优势重组与集成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从总体上看,目前科研院所面向市场,面向经济建设,为社会提供以“四技”为主的服务水平和规模大幅度提高,部分科研单位迈入了发展的快车道。
作为科技与经济结合点的企业近年来科技进步速度加快,自主研究开发能力增强,相当一部分企业建立了厂办科研机构,为企业的产品更新换代,提高市场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民营科技企业保持了迅速发展的势头。96年全省民营科技企业已有近4000家,据对其中980家的调查统计,技工贸总收入达到53亿元,比95年增长22亿元。民营科技企业已成为我省经济增长的新的增长点和发展高新技术的排头兵,涌现了红桃k集团、力兴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三特股份公司等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企业。今年4月,省政府召开了民营科技企业代表座谈会,蒋祝平省长在会上讲话中强调:要让民营科技企业登上“发展快车”,省政府将尽快制定出台有关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的政策规定。
近年来,我省技术市场稳步发展,技术贸易在全国普遍滑坡的情况下,仍然保持了稳步发展的势头,96年全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3亿元。
编制完成了《湖北省科学技术普及“九五”计划纲要》,并于最近建立了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执行《条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
全省执行《条例》虽取得很大的成绩,但与《条例》提出的要求比,差距较大,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
(一)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意识还没有完全到位。
少数部门和地方对《条例》执行不力,表面上看有诸多客观因素,但根本上我们认为是一些负责同志的科技意识没有完全到位。
(二)对《条例》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没有做到深入人心,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到《条例》的贯彻执行。
(三)科技投入不平衡。1996年全省地市州实际三项费投入占财政支出比例小于1%的有10个地市州,占总数的90.9%,其中小于0.5%的有6个地市州,占总数的54%。荆州市科技投入只占财政支出的0.23%。省直管的4个县级市,有3个低于1%,其中天门市科技投入只占财政支出的0.018%,其中还含省级科技三项费切块部分。
(四)科技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科技经费使用和科技计划管理仍存在着经费使用集成度不够,有些撒胡椒面的现象,少数项目立项把关不十分严格,项目的实施监督和跟踪管理工作往往还跟不上。
为了进一步全面执行《条例》,落实科教兴鄂战略,推进湖北省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我们下步初步打算:
第一,大力宣传、贯彻《条例》。将《条例》和其它有关科技法规作为年度科技系统培训内容,并创造条件将其纳入各级党校培训计划之中,以提高领导干部的科技意识和执行《条例》的力度。
第二,继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科技与经济结合程度。加快省域内机构的结构重组和人员分流步伐,提高科技资源的集约程度。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进一步推进科技与经济一体化。
第三,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进程,着力培育以现代通信为主的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及新医药、新材料及精细化工三大高新技术产业群。组织力量帮助解决农业产业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
第四,进一步加强科技工作先进县(市)和先进地市的创建工作。
第五,进一步加强科技经费与项目管理,打牢科技工作的基础。提高科技计划的集成度与显示度。
第六,配合省人大,加强对《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