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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经济林木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审议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0-11-02 07:15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0年5月14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收到关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经济林木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废止决定)后,即责成委员会办公室对该废止决定进行了初审。4月20日,委员会召开了第三十六次主任委员办公会议,对该废止决定进行了认真研究。5月14日,主任委员杨德怀主持召开了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该废止决定进行了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大国出席了会议。
会议认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经济林木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自1997年1月1日颁布施行以来,对加强自治州经济林木的管理,维护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林木的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制定、修改和国家林业政策的调整及实际情况的变化,条例的许多规定已经不再适用,及时废止很有必要。建议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