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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2)
(三)紧紧抓住现代农业发展这个重点,加快推进农业强省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大省级财政支农投入,资金总量比上年增长15%以上。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力争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00元以上。继续推进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程、优质高产创建工程,力争粮食增产5亿斤。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水产业、林业。抓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农业增加值增长4%。
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巩固完善农产品区域布局,打造一批优势和特色产品,培育一批销售收入过50亿元、100亿元的龙头企业。新增5亿元财政调度资金,总额达到20亿元,用于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制定并实施全省食品行业振兴计划。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加强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抓好荆南四河、长江连江支堤、汉江中下游干堤等堤防加固和大中型水库等重点工程建设。以32个大型灌区、5个中型灌区、3个节水示范项目建设和8处大型灌溉排涝泵站更新改造为重点,完善农田灌排体系,治理“旱包子”、“水袋子”。抓好小农水重点县和专项工程建设。深入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整修塘堰20万口,疏浚河渠7000公里,整治田间渠系1万公里。继续实施高产农田建设、低丘岗地改造和农村土地整治工程。
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引导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推广农村土地股份合作,提高规模经营水平。推进小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推进国有农场改革和发展。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
推进新农村建设。统筹推进仙洪试验区等各个层面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努力化解农村债务。大力改善农村环境,全面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努力为农民建设美好家园。
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依靠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农业科技贡献率提高一个百分点。统筹农业品种选育、农产品加工、疾病防控、农机装备等重点环节,着力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加快构建产学研、农科教结合基础平台,建设一批农科教结合示范县。建立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防疫、农产品质量监管三大体系。强化科技示范户建设,下大力培养一批农村新型实用人才。
(四)紧紧抓住转变发展方式这个主线,着力推进转型发展
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坚持科技引领,推动经济发展走上创新驱动轨道。强化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聚集、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光谷生物城、未来科技城、节能环保产业园、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等创新型产业集群,推进一批重大产业项目落户,引进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建立研发和产业转移基地,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保持25%以上的增速。支持孝感、荆门争创国家高新区,促进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平台向高新区集聚。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扎实推进创新型企业试点。以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为导向,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服务、金融机构形成“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多元化技术创新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挥军工企业科技优势,开发军用民用新产品,促进融合发展。加强高校与地方的产学研合作,在重点产业园区和集聚区,选派一批科技园(区)长。积极推进武汉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支持襄阳、宜昌创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继续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大力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培养造就创新创业型领军人才,大力引进开发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全力打造东湖“人才特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对高端、特殊人才实行特殊政策措施。(下转第四版) 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坚持总量控制和强度限制相结合,分解落实能源总量控制目标。全面推进工业、交通、建筑和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的节能减排,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扩大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和节能产品,加强用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率。制定完善“十二五”和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重点减排项目,并确保完成。抓好重点行业减排工程,扩大碳排放和排污权交易试点。落实节能环保优惠政策,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严格评价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能源行业统计体系,实行能源消费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制度。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推进“青—阳—鄂”等不同类型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启动武汉花山生态新城“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工程。增强绿色消费意识,倡导理性消费与清洁消费。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大力推进低碳试点省建设,抓紧编制完成《湖北低碳发展规划》,支持咸宁低碳发展试验区建设,鼓励武昌滨江商务区打造“零碳未来城”,推进谷城再生资源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抓好市、社区、园区和企业四级试点。推进以低碳经济为主题的国际(鄂法)经济合作。
着力加强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出台《全省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实施“蓝天、碧水、青山、美城”工程。推进“三江、三库、三湖”等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防治,组织实施长江、汉江中下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快武汉城市圈碧水工程、大东湖生态水网、梁子湖国家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建设。着力抓好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以及神农架、大别山等重点地区的生态治理与生态修复。扎实抓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生态公益林、低产林改造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开展湖泊资源摸底调查,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和湿地保护。抓好森林抚育补贴、碳汇林、能源林基地建设等试点工作。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加强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净化排放,优先解决重金属污染、饮用水达标等关系民生的突出环保问题。探索在大城市开展pm2.5和臭氧监测试点,提高城市空气质量。抓紧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研究建立重点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大力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开展矿山土地复垦和污染土壤修复治理,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
(五)紧紧抓住体制机制创新这个动力,不断深化改革开放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加快武汉城市圈体制机制创新步伐,突出抓好鄂州综合改革示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通过产权多元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激励股权化、人才市场化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推动兼并重组,做大做强优势骨干企业。加强财政体制改革,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稳妥推进地方财政预决算公开和审计结果公开,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加大资本要素市场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光谷联交所等要素市场功能。促进科技金融结合,鼓励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打造东湖“资本特区”。规范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放大资本效用。加快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完善土地、技术、人才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深入实施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完善乡镇管理体制机制。积极稳妥地开展税制改革,抓好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试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扩大开放的重中之重,把产业招商作为招商引资的中心任务。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加大引进外商投资力度。围绕重点优势产业,加强对日韩及长三角、珠三角、闽三角、环渤海等重点地区招商,大力引进产业龙头项目和产业链配套项目,促进产业集聚发展。认真落实支持台资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扩大鄂台经贸交流。积极承接国际资本和沿海产业转移,继续在省内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深圳工业园、江浙工业园、台商工业园、日本产业园、韩国产业园、中新科技产业园等园区,以高层次园区为载体深化投资合作。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快全省开发区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与央企的合作对接,加大重点签约项目落实督办力度,建立健全项目保障机制,确保签约项目落地。抓住大企业、大财团看好湖北农业、旅游文化的机遇,推进一批重点示范工程建设。精心组织樱花节、汉江缘、华中旅游博览会等经贸活动。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发展,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加强出口基地建设,培育壮大一批出口龙头企业,不断开拓国际市场。建设“武汉软件园”,打造服务外包产业现代化园区。有效引导扩大进口,鼓励企业引进、消化、再创新,促进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发挥湖北企业美国、欧洲和非洲营销中心作用,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先行组建建筑安装、冶金、电力、路桥、资源开发、化工、农业等七个联合体,探索企业集群式走出去的新途径。加快口岸建设,改善通关环境。争取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早日封关运行。推动开通武汉-巴黎、武汉-新加坡等国际直达航线。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切实维护贸易公平和产业安全。加强同中西部省份特别是沿长江省市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推动对内开放向纵深发展。发挥外事、侨务、对台等部门和驻外机构、各类商会的作用,形成对外开放的整体合力。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实施“放”与“扶”的政策组合,放开垄断,放宽市场准入,放心放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改善融资环境,允许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造重组,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扶持一批骨干民营企业,培育更多的科技创新型企业,造就一支敢闯善创、诚实守信的企业家队伍。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认真落实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加强和改革中小企业服务的实施办法。继续实施“市场主体增量行动”,促进全民创业。进一步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
(六)紧紧抓住建设美好精神家园这个方向,奋力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在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不断拓展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建设学习型湖北。推进“文明湖北”建设,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
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步伐,采取“转制一批、整合一批、撤销一批、划转一批”等方式,分类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和内部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改革,突出公益性,强化服务功能。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整合现有文化市场执法队伍。
切实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省科技新馆、图书馆、博物馆三期、广电传媒基地等重大科技文化设施。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统筹城乡文化发展,在资金、资源、政策上更多地向基层、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更好地保障全省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规划引导,整合资源,打造一批彰显荆楚文化魅力、市场竞争力强的精神文化产品。办好第二届中国歌剧节。
着力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大力发展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演艺娱乐、印刷复制、会展博览、动漫游戏、杂技、广告等文化产业,重点支持省广电网络、知音传媒等条件成熟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引导其利用现代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做优。加强武汉中央文化区、武汉客厅等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促进文化与经济、旅游、科技、教育等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产业升级,拓展文化产业空间。
(七)紧紧抓住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根本,大力推进和谐湖北建设
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大投入,确保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4%的目标。推进教育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促进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省级统筹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新机制。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高等教育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稳步推进教育考评机制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积极探索“企业进高校,高校进企业”互动模式,推进教育与经济融合,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有效开展地方高校化债工作,支持部省高校合作共建。坚持公办民办并举,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启动实施“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保证中小学生出行安全。
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统筹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和退役军人就业工作。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加强职业培训,加快紧缺技能人才培养,提高城乡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适应企业用工需求。支持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强化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规范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推进收入分配格局调整,提高中等收入人群比重,增加低收入人群收入,努力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提高社会保险水平,探索研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巩固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实现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体社会救助体系。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以县级医院综合改革为重点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深入实施“健康湖北”全民行动计划和血防整县推进工程。以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困难为重点,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重点抓好竣工率、工程质量和分配的公平公正。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更好满足群众自住性、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断提高人口素质。适应社会老龄化趋势,加快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统筹做好妇女儿童、慈善、红十字、残疾人等工作。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大法治湖北建设力度,完成“六五”普法年度工作任务。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推广宜昌网格化管理经验,夯实社会管理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完善政府公共服务、社会中介服务和居民自助服务“三位一体”的社区服务体系。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创新社会服务平台,完善社区自治结构,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格局。建立县(市)、乡镇(街道)、社区(村)化解矛盾纠纷平台。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全面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和保障能力建设,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提高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能力和水平。完善政府质量目标考核体系,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做好消防工作。充分利用人防战备资源。着力破解公共安全管理难题,不断提高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健全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实施惠民工程。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加大投入、拓展内容、完善措施,着力办好10件实事。(1)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城乡就业创业培训40万人。(2)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33.53万套,竣工18.2万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4万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8万户。(3)在103个县(市、区)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省全覆盖。(4)安排连片特困地区300个重点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攻坚。(5)再解决农村16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建农村20万户清洁能源工程;建设农村公路1万公里。(6)为29个贫困县的50万名农村适龄妇女免费进行“两癌”检查;为16万对农村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高农村儿童先心病、白血病,农村居民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和妇女“两癌”等重大疾病的新农合保障水平。(7)对26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122万名农村学校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建设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5000套。(8)建设20个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基本公益性文化项目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率达到90%以上;继续实施送戏下乡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继续实施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实现全省全覆盖;为2.8万个农家书屋每家征订10种以上报刊;为贫困地区农村15万农户配发直播卫星地面接收设备。(9)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200个;新(改、扩)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500个;兴建村级综合服务社3000家。(10)为5000名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扶持建设100个残疾人扶贫基地;为1万名残疾人免费配置辅助器具;为3500名0-6岁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是各级政府的神圣使命和重大责任。我们要以营造“全国最优发展环境”为目标,继续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一是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完善和落实重大事项公示、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完善执行落实机制。巩固和扩大“治庸问责”活动成果,健全政府工作责任体系,完善确责、履责、问责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推进各项战略规划和决策部署的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严厉查处,绝不姑息。三是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政务服务。深入转变政府职能,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全心全意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扩大网上办事范围,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重商”文化,坚持“产业第一、发展第一、服务至上”理念,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坚持求真务实,厉行勤俭节约,提倡短文、短会、短话,简办事,把有限的资源和财力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继续在省直机关开展创先争优和“六型”机关创建活动,促进作风转变。四是强化廉洁从政意识,推进勤政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积极支持驻鄂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抓好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切实落实双拥优抚政策,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继续做好援疆、援藏工作。
各位代表!湖北已踏上跨越发展的伟大征程!任何困难都不能改变荆楚儿女创造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望,任何挑战都无法阻挡湖北人民建设战略支点的前进步伐。面对党中央的嘱托,面对人民群众的期盼,面对时代发展的呼唤,我们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只有更加奋发努力,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让我们万众一心,团结拼搏,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摘自2012年1月20日《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