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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4日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 玲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刚刚过去的2019年,在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科学指引和强劲动力。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圆满完成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湖北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党的领导全面加强。省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坚持出题目、交任务、压担子,坚持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加强各级人大班子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全省人大工作水平。常委会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以政治建设“集中教育周”活动开局,抓好五项重点,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地方立法质效并进。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加快有效制度供给,制定修改省本级地方性法规11件,批准设区的市和“一州两县”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法规性决定21件。乡村振兴、宗教事务、长江汉江清江保护等地方立法事关全局,意义重大。
——监督工作实效增强。准确把握人大监督特点,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六稳”,打赢三大攻坚战,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19件专项工作报告,开展5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书面听取16件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工作的刚性和针对性。
——重大事项决定权有效行使。紧扣改革发展和民生领域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5件。出台并督促实施大力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汇聚全省发展的磅礴力量。把服务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出授权决定,为军运会成功举办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代表主体地位更加凸显。充分发挥代表根植人民的优势,认真组织会议和闭会期间的活动,代表工作活跃度进一步提升。各地各部门和代表所在单位倾力支持,切实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代表职务意识明显增强,履职水平明显提高,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架起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立法和监督等活动360人次。
——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隆重纪念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5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宪法宣传周”活动。深化人大理论研究,圆满完成省地方人大工作研究会换届。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湖北”展示厅,创办《人大聚焦》《代表来了》媒体专栏,持续开展“大中小学生走进人大”活动,全方位、多视角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讲好人大故事。
一年来,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职、奋发作为,主要做了五个方面工作。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强化思想引领、政治担当。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首先是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常委会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生命线,自觉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坚持党组会议和常委会会议第一时间、首要议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题学习班、市州人大学习交流会,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作为“代表行动”第一课,及时组织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人大工作放在全省大局中来谋划,坚决推动省委工作部署落地生根。对省委交付的立法、监督等任务,全力以赴高质量完成;对省委推荐的干部人选,确保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线,把握总要求,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有机融合、贯穿始终,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受到洗礼和锤炼。采取举办读书班、机关干部夜学、支部微党课等方式,抓好全员全过程研学。坚持重实际、察实情、出实招,就神农架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等7个专题开展调研。征集意见建议220条,梳理检视问题清单59项。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实行项目化整改、清单化管理,制定整改措施118条,整改项目39个。把办理代表建议与主题教育整改结合起来,重点督办解决山区“高速公路不高速”、清江库区渔民转型发展等11件代表反映集中的建议,让人民群众在主题教育中增强获得感。
全面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各项建设,培根铸魂、强基固本。修改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出台加强常委会及机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减轻基层负担3个文件,开展“厘清职能、优化流程、落实责任”专项行动。加强作风建设,既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文件,全年召开会议、制发文件数量分别比上年减少33.4%和56.4%。严肃会风会纪,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树立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支持专(工)委依法履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涌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各项事业呈现新气象新风貌。
二、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立法是定规矩、建制度的重要政治活动。常委会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及时准确把“党言党语”转化为“法言法语”,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社会一体遵循的制度规范。紧扣高质量发展加强立法。围绕实施“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布局及时跟进立法,制定修改3件法规。一是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全面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明确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推动乡村振兴重大战略在我省全面实施。常委会已三次审议草案,现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相信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圆满完成这项重要立法任务。二是制定开发区条例,赋予开发区更大改革自主权,特别是在鼓励人才引进、政企分开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促进开发区提升管理服务效率、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三是修改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体系,破除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支持科技人员放心放手放胆发展,努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紧扣长江大保护加强立法。着力将我省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做法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审议通过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审议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组织研究起草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清理修改省本级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法规6件,批准设区的市和“一州两县”关于生态环保方面法规12件,基本形成与国家法律相配套、具有湖北特色、比较完备的长江生态保护法规制度,用法治的力量守护美丽湖北碧水蓝天。紧扣社会治理和民生保障加强立法。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全面落实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及时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制定反家庭暴力条例,促进家庭和谐。制定修订中医药条例、司法鉴定条例,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就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及立法中的重要问题,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首次报请省委组织开展立法协商。抓好统筹协调,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立法选项、法规起草、审议把关的主导。聚焦“党委有要求、发展有需要、群众有期盼”的项目组织立法,确保选题精准精当。健全立法民主参与机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法律顾问、立法人才培养和研究基地作用,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广泛凝聚共识,形成最大公约数。建立“三行五前”运行机制和论证评估制度,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每一件法规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组织全面清理涉及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方面地方性法规,集中打包修改19件、废止5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63件,办理公民审查建议6件,督促纠正其中存在合法性、适当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5件。完善常委会立法与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实现省市县三级人大规范性文件报备“一张网”。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助推湖北高质量发展
围绕“三大攻坚战”加强监督。以聚焦脱贫人口回头看为主题,紧扣“两不愁三保障”“四不摘”,采取走访选民、联系群众、专题调研、交叉视察等方式,持续开展“代表行动”,看脱真贫、真脱贫情况,为省委当好“侦察兵”“监督员”。全省五级人大代表参与活动8.5万人次,直接间接走访贫困户101万户,提出意见建议7639件,办结6577件。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队,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紧扣法律法规规定,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重点检查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转变、地方政府法定职责落实、法律制度贯彻实施情况,对查出的40个突出问题,列出清单重点交办,推动依法治污。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持之以恒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以保护长江清水绿岸为主题,组织开展环保世纪行,人民日报等30多家媒体现场报道。组织开展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着眼于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审查监督,开好“前门”,严堵“后门”,促进严管善用。
围绕“六稳”加强监督。密切关注我省经济运行总体情况,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决算、审计等报告,助推经济稳中向好、提质增效。充分利用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监督工作平台,加强监测预警,督促重大项目按时开工投产,重点督办投资不到位、预算拨付不及时等问题。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芯屏端网”、汉十高铁建设情况,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就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综合成本高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对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听取省政府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大力推动减税降费、降本减负、清理偿还占用资金和拖欠账款等工作,着力为企业排忧解难。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高度肯定我省清欠减负工作。开展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督促解决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就业创业环境,依法促进稳就业。听取和审议自主创新、自贸区建设等情况报告,助力创新驱动发展和扩大高水平开放。
围绕财政预算和国有资产加强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着力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组织专班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以及污染防治、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等有关重点专项资金支出政策进行专题审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预算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监督,对省政府及其3个部门审计问题整改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将监督延伸到市县和项目。制定省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五年规划,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金融企业专项报告,督促政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省市两级人大全部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
围绕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加强监督。听取和审议省“两院”工作情况、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报告,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支持检察机关在安全生产等领域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更好维护公共利益,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围绕脱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等专题,集中察看庭审4次,强化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加强对社会救助、老年人权益保障、物业服务管理、广播电视、价格等工作的监督,推动民生持续改善。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条例执法检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督促解决动物防疫工作机制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基层防疫力量薄弱等问题,助力防控非洲猪瘟、筑牢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聚焦民族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深化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助推民族地区脱贫攻坚。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300件次。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深化“两个联系”。建立常委会与代表定期座谈制度,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畅通闭会期间代表反映问题渠道,形成体察民情、连接民心的“直通车”。全年召开7次代表座谈会,代表提出的101条意见建议已全部转交有关部门处理。有针对性地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及时向代表通报情况,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广大代表通过代表之家、代表见面日等载体和形式,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促进补齐工作短板,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实效。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1件议案,代表提出的73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出台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程,构建常委会主导、承办单位主办、代表全程参与、多层次督办的办理工作格局。首次在大会期间开展代表建议阅看服务,代表建议质量和分办交办精准度明显提高,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比一次会议期间增加109件;常委会带头办理代表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组织代表到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进行专项视察,面对面、实打实推动建议办理。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省长副省长带头领办代表建议,“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积极工作,推动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
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出台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13项具体措施,开通代表履职平台,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分领域、分专题培训,进一步改进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围绕推进乡村振兴、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等专题,培训代表230人次。按照代表法规定,落实无固定工资收入代表有关费用报销和补贴,保障代表更好履职。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加强履职管理。服务全国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为代表参加培训、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调研视察等提供有效保障。
五、积极探索实践,增强全省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工作机制创新取得新成效。主动适应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积极探索人大工作新路子。在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中,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首次开展法律知识问卷调查,首次带着问题清单沉到基层,首次在每个检查组设暗访小组,首次实行审议意见附整改清单。注重运用大数据、“互联网 ”等信息化手段,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大力推进省市县三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实现“横向联通、纵向贯通”,联网单位达到1040家;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监督工作平台获得湖北改革奖。借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安排,改进会议组织工作,建立人大电子阅文系统,科学安排常委会会议日程,常委会会议审议效率进一步提升。
全省人大联动发展呈现新局面。按照“两个密切”“两个加强”的要求,密切同市县乡人大联系,组织开展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引导全省人大系统共同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共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共同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共同加强自身建设。构建省市两级立法工作联动机制,对市州立法全程指导服务,选择重要法规开展联评联审,市州立法质量不断提高。县级人大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乡镇每年召开2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4次人大主席团会议等规定较好落实,各项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街道人大工作积极探索、有效开展。全省各级人大聚焦大局、竞进作为,工作亮点纷呈。
对外交往迈出新步伐。认真贯彻党中央外交方针,扎实做好外事工作,与日本关西地区议会进行专场对话交流,积极参加第四届中美省州立法机关合作论坛,接待7个国家地方议会代表团来鄂访问,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方议会交流,有效宣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讲好湖北故事,促进我省对外合作。
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省委的正确领导,在于省“一府一委两院”的密切配合,在于全体代表和各级人大的共同努力,在于全省人民、驻鄂部队官兵及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需要进一步完善,“重立法、轻实施”的问题还未完全解决,重大事项决定权运用还不充分,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率解决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常委会自身履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改进。
各位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石。65年来特别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来,在省委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荆楚人民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不断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谱写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壮丽篇章。全省先后进行11次乡级人大代表、10次县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100多万人次当选为历届各级人大代表;地方立法从无到有、全面推进,我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达418件;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开展执法检查117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652件;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年度计划和预算情况报告,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有力保障和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我们一定要接续奋斗、逐梦前行,把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人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省委部署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胸怀两个大局,依法忠实履职,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奋力展现新作为。
旗帜鲜明讲政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独特功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强化政治统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和落实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机制,在省委领导下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协助组织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落实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重点任务和举措要求,坚决做到“党有号召、我必行动,民有期待、我必回应,法有规定、我必执行”,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制度自信,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争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维护者、实践者、推动者。
紧扣大局抓重点,进一步彰显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我省决战决胜。聚焦总攻全面小康,加强对“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工作的监督,组织开展“聚力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乡村振兴荆楚行”,制定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筑牢底盘、提升成色。聚焦深耕区域布局,加强对实施“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布局、长江经济带发展、武汉城市圈建设、城市群建设等工作的监督,作出长江汉江湖北段实施禁渔的决定,对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条例等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促进发展要素集聚,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聚焦强化产业支撑,加强对“十四五”规划编制、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积极财政政策落实等工作的监督,实现省市县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全覆盖,制定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等法规,支持加快打造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聚焦优化经济治理,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民营经济创造力,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优化营商环境报告,开展高质量发展专题询问,对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家庭教育促进等条例,对司法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医疗卫生、公共文化服务、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等开展监督。我们要对标对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靶向施策、精准发力,为全省大局助力添彩。
肩负使命善作为,努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建立完善立法修法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速度、准度和精度,进一步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发挥好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把推动法规实施放在和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坚持整体思维、系统谋划,打好人大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组合拳,形成推动落实的闭环效应。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约束力。积极探索体现人大特点、发挥人大优势的新方法新途径,创造性做好地方人大工作。
勤勉履职勇担当,自觉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建立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答复机制,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过程更要重结果,既看答复率更看落实率,真正推动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继续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建议组织重点督办、专项视察,听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完善代表述职制度和履职监督工作,让代表工作进一步严起来、活起来、实起来。
锲而不舍强能力,着力推动全省人大工作更具生机、更具活力。对标全国人大,加强对市州人大工作的指导,深入推进县乡人大建设,推动全省各级人大信息联通、经验联学、工作联动,提升整体效能。持续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化政治建设系列活动,实施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决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人大专(工)委建设,发挥专业优势。深入推进人大信息化建设,整合人大监督工作平台。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规律,着力打造湖北人大工作品牌,力争更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各位代表!总攻全面小康,人大责无旁贷。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凝神聚力、砥砺奋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