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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2年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4-02-16 17:14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3年9月24日在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罗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02年省级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2年省级财政决算情况和全省财政工作情况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审查批准2002年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591260万元,省本级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757100万元。

2002年,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92811万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0.3%。主要项目的完成情况为:增值税预算128960万元,完成127888万元,为预算的99.2%;营业税预算146620万元,完成155533万元,为预算的106.1%;企业所得税预算120280万元,完成109445万元,为预算的91%;个人所得税预算75400万元,完成73580万元,为预算的97.6%;企业亏损补贴预算-12126万元,完成-12779万元,为预算的105.4%;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预算116574万元,完成127406万元,为预算的109.3%;专项收入预算5413万元,完成6596万元,为预算的121.9%。

2002年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764444万元,为预算的101%。主要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为:基本建设支出预算56450万元,完成56450万元,为预算的100%;农业支出预算66394万元,完成69589万元,为预算的104.8%;教育事业费预算102444万元,完成102468万元,为预算的100%;科技经费支出预算16526万元,完成16973万元,为预算的102%;卫生经费预算30301万元,完成30301万元,为预算的100%;公检法司支出预算102908万元,完成103087万元,为预算的100.2%;社会保障补助支出预算12664万元,完成13315万元,为预算的105.1%;行政管理费预算35157万元,完成37909万元,为预算的107.8%;政策性补贴支出预算35816万元,完成36183万元,为预算的101%;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预算7773万元,完成7800万元,为预算的100.3%。

2002年省本级资金来源1000808万元。其中:当年省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92811万元、中央税收返还41717万元、中央老体制补助14322万元、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46472万元、中央工资转移支付补助75270万元、企事业单位上下划等中央结算净补助省级57645万元、市州与省各项结算市州净上解省级(含税务、工商、质监等上划单位经费)24417万元,市州老体制上交省148154万元。

2002年省级资金运用972266万元。其中:当年省级支出764444万元、调整财政体制基数返还市州191238万元、调整财政体制集中增量对市州县转移支付14000万元、29个贫困县体制调整后增量返还2584万元。

资金来源减去资金运用,省级当年结余28542万元。

2002年,省级基金收入来源为508621万元,其中:省本级地方基金收入完成414853万元,中央基金专项拨款补助收入92318万元,调入资金850万元。省本级地方基金收入分科目完成情况为: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收入163100万元,文教部门基金收入47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35477万元,农业部门基金收入2459万元,土地有偿使用收入9991万元,其他基金收入3354万元。

2002年,省级基金运用504301万元,其中:省级基金支出完成502618万元,调出资金1683万元。省级基金支出分科目完成情况: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支出171096万元,商贸部门基金支出5290万元,文教部门基金支出166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27779万元,农业部门基金支出6011万元,土地有偿使用支出7077万元,其他基金支出83700万元。

2002年省级基金结余结转下年3720万元。

2002年,全省财政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不断深化效益财政建设,努力构建公共财政框架,大力推进依法理财,切实加强财政管理,有力地保证了2002年省级财政预算的圆满完成。

(一)认真履行财政职能,促进全省经济增长。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国债资金全过程监督管理,支持农林水利、交通、城市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化等,增强全省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贯彻《农业法》,认真落实农业投入政策,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积极支持退耕还林工程和天然林保护工程,改善全省生态环境。加大扶贫攻坚力度,省财政全年共拨付扶贫资金4.28亿元,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围绕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全年共筹措资金7.44亿元,支持有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发展生产,支持和鼓励全省外贸企业出口创汇,支持关闭小煤炭、小水泥、小纺织等五小企业和资源枯竭企业,支持乡镇企业发展,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积极利用外资,全省全年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1.85亿美元,重点支持一批交通、农林水利和环保项目建设。

(二)大力推进财政改革,加快构建公共财政框架。一是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按照统一税种、统一比例、统一属地征管、统一基期年的原则,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增强了省级调控能力,省财政因体制调整集中的财力,主要用于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补助。二是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改革方案及主要配套政策基本落实到户,农民负担得到切实减轻。为了实现“三个确保”,全省财政部门调整支出结构,省财政安排4亿元资金,各地也安排了2.1亿元的配套资金支持农村税费改革。三是大力推进部门预算。2002年,省本级在省政府26个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推行了部门预算。为推动全省部门预算改革,省财政厅大力推广荆门市部门预算改革经验。武汉、荆门、黄石、随州等10个市州、16个县市区在本级全面实行了部门预算。四是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荆门、随州、仙桃、沙市等市区的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全省改革积累了经验。五是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制度,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规模,推进区域政府采购大市场建设,完善政府采购网络,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全年政府采购规模突破20亿元,比上年增加7亿元,资金节约率达12%。

(三)切实加强收入征管,努力完成全年收入任务。认真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保证税收稳定增长。完善农税征管体制,加大农税征收力度,努力完成全年农税收入任务。认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工作,及时掌握收入形势,促进收入均衡入库。在调整和完善省对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后,及时调整落实收入计划,做好收入缴库与调库工作,保证了收入按体制调整后的级次和比例入库。切实加强收入质量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2002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9.9 %,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77.9 %,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

(四)切实抓好工资兑现,维护干部教师合法权益。从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坚持把按时兑现工资作为第一要务来抓。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千方百计兑现干部教师工资,有的地方还试编工资预算,自觉接受同级人大的监督。继续推进干部教师工资财政统发工作,2002年实行财政统发工资的人员达131万人,占应统发数的76.4%,全省95%的县(市)实行了乡镇教师工资上收县级财政统发,从源头控制住了工资拖欠问题。健全工资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工资资金专款专用。积极调度资金,切实帮助贫困山区、少数民族地区解决因收入淡季影响工资发放的问题。切实加强督办检查力度,促进各地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五)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安全网”。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社会保障资金投入。2002年,全省财政共安排“两个确保”和“低保”资金37.4亿元,全省社保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10.12%,有力地保证了各项社保资金按时足额拨付。支持社会保险基金的扩面征收。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六)切实推进依法理财,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按照加入wto的要求,认真清理现行的财税法规,对涉及wto的571个文件,废止、失效301个,继续适用231个,修改39个。认真清理收费项目,全年共取消一、二级收费项目163个。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的有效监督形式。认真贯彻落实“放开销区、保护产区、省长负责、加强调控”的粮改政策,切实加强对粮食风险基金等政策性补贴资金的管理,对县市增拨粮食风险基金1.5亿元,有效促进了粮食促销压库;加强对农民收购粮食价外补贴的管理和检查;采取过硬措施,超额完成当年粮食挂帐处理任务。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以《会计法》为准绳,加强会计监管,加大会计领域打假力度,努力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促进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加大对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切实加强行业诚信建设。

二、2002年省级财政预算执行中需要改进的问题

2002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省审计厅已依法进行了审计,提出的问题,省财政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审计要求,分门别类提出了整改方案,按照依法理财和严格执行预算、严格财经纪律、严格规范财政行为的指导思想,有的已经改正,有的制定了整改措施。

(一)关于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如:财政厅基本建设账户中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存款利息收入329万元、预算外资金专户中多年结存的罚没和收费收入259万元未作收入缴库;欠拨、缓拨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抚恤救济费、血防经费、军嫂生活费;省财政厅部分处室预算指标管理基础工作薄弱,机关财务管理还存在漏洞等。对上述问题,我们按照审计要求和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迅速进行整改,该调账的调账,该缴入国库的已立即缴入国库,该拨付的立即拨付,该完善管理制度的迅速完善,其中,基本建设账户存款利息收入329万元、预算外资金专户结存的罚没和收费收入259万元已于8月底、9月初缴入国库;同时,通过细化2003年部门预算和制定《财政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从制度上为规范财政厅机关财务管理提供了保证。

(二)关于财政改革不到位方面的问题,如:专项预算编制没有实行科学规范的零基预算,一些不符合现实需要的专项经费未及时清理调整的问题,我们将不断推进规范的部门预算改革,使预算编制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制定定员定额标准,强化项目库管理,切实实行零基预算,力争逐步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部门预算缺乏刚性,支出严重超预算的问题,我们将更加严格地执行《预算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办法》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依法规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三个环节,加大部门预算与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综合配套改革力度,努力实现预算执行的法制化、规范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如:部分省直单位滞留欠拨和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应缴未缴收入、设置账外账、自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单位财务管理松驰,投资决策和财务收支缺乏严格有效的监督制约等问题;在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中存在预留和超范围分配使用专项资金、挤占挪用、滞留欠拨等问题;部分县市存在财政基础薄弱,债务包袱沉重,实力不强,财政收支及预算管理松驰等问题。财政部门作为省政府的财政财务主管部门,负有管理不严,监督不力的责任。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逐一查找原因,切实加强整改,从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入手,标本兼治,力戒问题的反复出现。一是以全面推行部门预算为重点,加快省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努力改进和加强省级预算管理;二是以改革专项资金分配办法为重点,制订《省财政厅转移支付资金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其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各专项资金账户按规范化要求一律集中管理。三是以省直部门为重点,大力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省财政厅要率先垂范,规范厅机关财务管理。要严格执行《财政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厅机关银行账户根据国库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统一设置,厅机关各单位一律不得开设各类收入过渡账户和经费支出账户,厅机关财务收支工作统一由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办理;加强厅机关内审工作,每年由厅监督检查处对厅机关各处室财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内审,促进厅机关加强财务管理。四是加强对县域财政的指导和管理,努力提高县域财政管理水平,积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县域财政实力。

三、完成2003年财政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今年元至8月,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68.2亿元,占年初省人代会通过的249.2亿元收入任务的67.5%,按可比口径比同期增长10.3%;其中:工商税收完成111.8亿元,占年初省人代会通过收入任务的68.1%,按可比口径比同期增长12.6%;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84.5亿元,占年度支出指标的55.8%,同比增长1.9%。元至8月,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7.72亿元,占年初预算的68.7%,按可比口径比同期增长7.8%;省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78.24亿元,占年度指标的57.1%,比同期增长-17.2%,主要是由于中央专款下降较多和交警收入体制下放等。

总体来看,元至8月全省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收入方面,一是增幅不高。元至7月,我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按可比口径比同期增长10.7%,按自然增长口径计算增幅为5.5%,低于全国14.9%的平均增幅,主要是一些地方对已形成过高基数的行政性收费采取了“挤压”措施,降低了非税收入。二是今年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多,如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调高和“非典”优惠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将会给收入增长带来较大压力。在支出方面,部分支出进度较慢,增支项目较多和"非典"过后各类公用经费开支的增加,将会对后几个月形成巨大的支出压力。

为了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针对元至8月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今年后几个月,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财政职责,努力做大财政“蛋糕”,千方百计增收节支,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切实推进依法理财,确保全年收支平衡。

(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大力支持新型工业化发展,努力做大财政“蛋糕”。一是认真执行国家现行财税优惠政策,大力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二是合理整合财政资金,重点支持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对用于支持经济发展的各项财政性专项资金,在资金来源不变,资金用途不变,资金管理部门不变的前提下,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建立项目库,运用市场机制,将各种专项资金合理整合使用,重点向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倾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千方百计筹措支持省属企业改革脱困资金,专项用于省属计划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以及支持下放企业的改制、重组,支持国有企业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四是积极推进财政制度创新,加快市(州)、县(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步伐。

(二)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充分运用财政杠杆,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一是整合财政资源,改进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对各类财政性专项资金,打破部门界限,统筹合理配置。积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发挥有限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相对集中资金支持县(市)支柱产业、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二是运用财政政策,建立激励机制,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对粮食主产区,按照售粮数量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同时在少数有条件的县(市),可试行按种粮面积对农民补贴的办法,以调动农民的粮食生产积极性。三是建立激励机制,推进县(市)综合配套改革,降低县乡财政供养系数。适当调整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将省财政安排的一次性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与县(市)以减人、减事、减支为核心的综合配套改革效果挂钩,建立人员分流的激励机制。认真执行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鼓励、支持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到企业、社区工作或自主创业。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不断完善各项财政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一是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在认真总结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等10个实行规范部门预算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 2004年将规范的部门预算改革试点扩大到省直29个单位(包括省政府26个组成部门),按照“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内外明确,规范运行,加强监管”的原则,保证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其他省直部门也都按部门预算的要求进行预算管理。同时,加强对市州县部门预算改革的指导工作。二是大力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省直10个规范的部门预算改革试点单位已启动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工作。市州县(市)按中央要求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使国库集中收付和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三是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努力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力争在今年使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达到30亿元。同时,重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加大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的规模。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分开设立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和执行机构,使各级政府采购中心不依附于任何行政主管部门。四是进一步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等都要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脱钩,统筹纳入部门预算;严格做到收缴、罚缴和收支分离。

(四)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增收节支措施,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一是切实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加大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监管力度,确保主体收入稳定增长。认真清理地方自行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各地越权出台减免税费的政策要立即取消,并依据政策法规补征税费。督促农业税征管主体尽快到位,确保农业税及时足额入库。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非税收入正常增长,改革非税收入缴库方式,广泛推行执收单位开票、银行代收、收入直达国库或财政专户的缴款方式。二是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努力降低政府行政成本。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狠抓增收节支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的紧急通知》要求,从6月份开始,会议费、旅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压缩10%;各种没有实际效果的会议一律不得召开,各种表彰会、庆功会一律停止;今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部门一律不得更新和购买小汽车;严格控制出国考察,党政干部要带头,省直部门要率先垂范;各地一律不准用财政性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更不准向企业摊派资金搞建设;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五)继续发扬过紧日子的传统,调整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需要。一是优先保证干部教师工资发放。严格执行工资政策,继续推进工资统发工作,建立工资发放信息系统。二是保证社会保障支出需要。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增加农村卫生的投入,支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的试点工作。认真执行中央关于防治非典型性肺炎的各项政策规定,确保应由财政部门负担的防治“非典”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是依法保障并加大教育、科学、文化投入。

(六)进一步加大财政监管力度,加强财政监督措施,推进依法理财。按照wto规则和我国入世承诺,继续清理整顿地方财经规章制度。加大对财政支出的跟踪问效和财政收入征管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支出后效益评价工作,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对县级财政收支的管理,规范县(市)财政的收支行为,确保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规范收费基金管理,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加大治乱减负力度。进一步加强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全过程管理,提高贷款的运行质量和效益,防范政府外债风险。认真落实《会计法》,规范会计行为。严格会计人员执业准入制度,建立会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建立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示制度和会计“打假”举报制度,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注册会计师等社会中介行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强化会计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农金会、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等政府专项借款的管理,督促各地按时还本付息,努力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预算指标,千方百计做大财政“蛋糕”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相信,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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