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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人大这个委员会设立一年多做了哪些事?
10月29日至30日,湖北省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培训班在汉举行。来自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及社会建设相关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参加。
这是2019年1月,湖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设立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以来,首次就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开展专题培训。
目前,全省有12个市、3个直管市相继成立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恩施州、神农架林区成立了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99个县(市、区)中有47个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
据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拟订、审议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有关议案、法规草案,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开展有关执法检查等。
一年多来,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年度“一要点两计划”,着眼形势任务所需、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急盼、代表反映的问题,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重点开展了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慈善条例、消防条例等立法工作;相继开展了志愿服务、老年人权益保障、社会救助、预防未年人犯罪等监督工作,重点开展了“加强社区建设,完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稳就业,服务和保障民生”等专题调研;认真办理了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社区工作者条例”“关于制定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关于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建立航空应急救援军民融合体系、运用视频监控大数据提升城市社会治理水平、关注残疾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等议案和建议。
“我们将继续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部署,聚焦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进一步做好立法、监督和代表等工作。”该负责人表示,来年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将《湖北省医保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省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作为立法审议或调研项目,将《湖北省消防条例》列入修订项目,拟将志愿服务条例实施情况检查作为重要监督工作内容,更好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记者:王馨 通讯员:喻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