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尊龙体育官网-尊龙官方平台 >> 文章详情
关于湖北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面对严峻困难和挑战,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着力推动形成“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布局,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有力推动全省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在此基础上,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清况较好。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88.4亿元,为预算的100.9%。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967.7亿元,为预算的106.6%。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878.2亿元,为预算的103%。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878.2亿元,为预算的103%。
1.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具体包括: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8亿元,为预算的122%。其中:税收收入11.9亿元,为预算的91.9%。主要来源:增值税0.6亿元,为预算的585.5%,主要是财政部划转我省铁路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铁路运输增值税大幅增长;企业所得税11.2亿元,为预算的89.6%。非税收入131.9亿元,为预算的125.6%。主要来源:专项收入26.8亿元,为预算的131.8%,主要是森林植被恢复费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增长;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8.7亿元,为预算的150.5%,主要是法院诉讼费及耕地开垦费收入增长;罚没收入13.1亿元,为预算的235.9%,主要是法院系统重大案件办结,一次性增加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2.1亿元,为预算的98.9%;其他收入1亿元,为预算的144.4%,主要是增加碳排放权出让金一次性收入缴库。
——转移性收入4716.6亿元,为预算的103.4%。其中:返还性收入344亿元,为预算的100%;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774亿元,为预算的103.5%;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1.8亿元,为预算的108.8%;上解收入662.7亿元,为预算的103.4%;上年结余收入486.7亿元,为预算的100%;调入资金22.4亿元,为预算的229.1%,主要是增加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和省本级一般债券付息资金调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5亿元,为预算的100%。
——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017.8亿元,为预算的99.3%。其中:一般债券收入1012.1亿元,为预算的100%;向国际组织借款收入5.7亿元,为预算的43%,主要是根据项目进度据实申报。
2.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包括: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3.8亿元,为预算的86.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亿元,为预算的88.2%;公共安全支出155.4亿元,为预算的88.5%;教育支出129.5亿元,为预算的89.6%;科学技术支出26.3亿元,为预算的8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2亿元,为预算的9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9亿元,为预算的98.2%;卫生健康支出16.4亿元,为预算的79.7%;节能环保支出6.3亿元,为预算的97.8%;城乡社区支出1.4亿元,为预算的95.7%;农林水支出71.2亿元,为预算的110.3%;交通运输支出53.9亿元,为预算的98.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4亿元,为预算的77.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亿元,为预算的89.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5.6亿元,为预算的10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9亿元,为预算的92.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6亿元,为预算的10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亿元,为预算的102.8%;债务付息支出8.1亿元,为预算的100%。
——转移性支出5139.3亿元,为预算的105.8%。其中:返还性支出294.4亿元,为预算的100%;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913.2亿元,为预算的101.3%;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81.2亿元,为预算的99.9%;上解支出79.3亿元,为预算的121.9%;年终结余结转533.5亿元,为预算的179.9%;债务转贷支出937.7亿元,为预算的99.4%。
——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5.1亿元,为预算的100%。
(二)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74.9亿元,为预算的99.6%。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33.5亿元,为预算的113.9%。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286.1亿元,为预算的100.6%。其中:省本级当年基金收入162.7亿元,为预算的104.2%;转移性收入148.4亿元,为预算的100.4%;债务收入975亿元,为预算的100%。
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286.1亿元,为预算的100.6%。其中:省本级当年基金支出163.1亿元,为预算的83.3%;转移性支出1123亿元,为预算的103.7%。
(三)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5.4亿元,为预算的92.9%。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2.3亿元,为预算的76.4%。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3.4亿元,为预算的89.1%。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1亿元,为预算的83.1%;转移性收入9.3亿元,为预算的100%。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23.4亿元,为预算的89.1%。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5亿元,为预算的59.7%;转移性支出8.9亿元,为预算的445.5%,主要是调出资金8.9亿元到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弥补减税降费后收支缺口。
(四)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399.2亿元,为预算的105.2%。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094.1亿元,为预算的103.5%。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1037.1亿元,为预算的102.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58亿元,为预算的100.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3.2亿元,为预算的116.3%;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9亿元,为预算的102.2%。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1108.6亿元,为预算的107.4%。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74.3亿元,为预算的99.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8.9亿元,为预算的150%;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4亿元,为预算的133.1%。
收支相抵,2019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存在缺口71.5亿元,通过历年滚存结余弥补。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418.2亿元。
(五)2019年政府债务情况
1. 全省政府债务情况。截至2019年底,我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预计为8040亿元,为财政部核定我省债务限额8416.3亿元的95.5%。2019年,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401.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26.7亿元、专项债券975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585.4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券。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 省本级政府债务情况。截至2019年底,省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预计为362.1亿元,为财政部核定我省省本级政府债务限额373.9亿元的96.8%。2019年,省本级发行新增政府债券65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券;发行再融资债券13.1亿元,都为一般债券。
全省及省级预算具体执行情况详见《湖北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对于变化较大的款级和项级科目在表格中作了备注说明,以便审阅。
二、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2019年,我们认真贯彻《预算法》,全面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创新管理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巩固已有成果,进一步集中资源,完善机制,加力推进精准攻坚。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全省投入专项财政扶贫资金215亿元,增长10%,增量资金全部用于深度贫困县和革命老区县。指导37个贫困县统筹整合资金251亿元,用于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和易地搬迁扶贫。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深化扶贫资金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我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连续六年获得财政部绩效考评“a”级,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连续三年被国家评价为“好”,获得财政部奖励资金18.63亿元。有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制定政府债务限额核定、项目申报、发行使用、资金监管、承销团管理、专项债券负面清单和项目库建设等7项制度办法,继续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纳入市州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目标考核体系,导形成覆盖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全过程的管控体系。省委、省政府印发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意见,我省政府综合债务率和风险等级下降。全省按时、足额兑付2019年到期政府债券本息859.7亿元,维护了政府信誉。积极支持污染防治。2019年,全省投入污染防治资金320亿元,统筹用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双十”工程、“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加快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
(二) 加力提效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积极应对经济运行下行压力,推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挖潜增效,实现经济稳增长。全面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减免、顶格减征“六税两费”等减税降费政策,主动出台降低土地使用税、货运车辆车船税税额标准等地方性优惠政策。养老保险征收比例降至16%并调整了缴费基数。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省市县三级涉企收费清单编制和公布率100%。2019年,全省预计新增减税降费达到740亿元,用财政收入的“减法”,换来了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切实扩大有效投资。落实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255.9亿元,发行新增政府专项债券975亿元,用于基础设施、产业升级、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筹措资金415亿元,推进综合交通三年攻坚行动,湖北成功纳入国家第一批“交通强国”示范区。筹措民航发展基金14.9亿元,支持机场建设。落实省级资本金35.2亿元,支持汉十铁路等重点铁路项目建设。落实资金20.6亿元,支持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2015年一2019年,省级累计投入资金70亿元,保障了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一期建成通水。积极缓解融资难融资贵。完善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贴息额度上限均提高50%。综合运用担保、再担保、奖补、贷款贴息等形式,推广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合作机制,为小微企业“雪中送炭”。规范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截至2019年底,我省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418个,投资规模6653亿元。
(三) 聚焦重点推进“一芯两带三区”战略布局落地落实。坚决落实省委决策部署,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高强度支持。着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整合资金100亿元,落实“科创20条”,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源头供给。成立湖北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决策委员会,完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组织实施办法,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方式改革,建立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悬赏)制度,实行科研经费后补助制度,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着力推进新动能成长释放。多方筹资设立500亿元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统筹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长江存储器基地、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改造工程、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产业创新平台等领域项目建设,四大国家级产业基地和十大重点产业开始见效,集成电路和电子元器件“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相关项目进展顺利。落实资金16.2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落实资金8亿元推动实施重大技改项目,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推进区域协同发展。支持汉随襄十集聚汽车制造、装备制造、新材料及军民融合发展等产业,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宜昌市工业化产业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集群,打造绿色经济带。用好100亿元县域发展引导基金,支持县域经济转型升级。落实市州、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36亿元,对高质量发展效果明显、招商引资成绩突出的市县予以奖励。
(四)倾力保障改善民生福祉。在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坚持民生投入稳定增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保障基本民生。2019年,全省教育、科技、社保等民生支出630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持续保持在75%以上。筹措资金47.4亿元,落实好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等政策,惠及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525万人。筹措资金68.3亿元,落实省属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政策(新增安排10亿元),推动省属高校“双一流”建设。支持“湖北社保共享计划”,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15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5548万人。筹集优抚安置资金63亿元,支持各地足额落实优抚对象、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军队转业和离退休干部等各项补助政策。支持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继续支持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支持成功举办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兜实兜牢基层“三保”。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标准“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在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等方面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坚持底线思维,新增资金30亿元,对市县减税降费给予财力补助。建立健全对市县的“三保”预算安排审核、财政库款动态监控、约谈问责等工作机制,督促落实“三保”责任。持续推动乡村振兴。全面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资金43.7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耕地地力,保障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生产。落实资金16.7亿元,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现代农业全产业链。落实资金7.4亿元,支持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落实资金4亿元,支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制定美丽乡村建设规范,落实省级奖补资金7亿元,统筹整合农村交通、水利、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等各类乡村建设项目资金62.4亿元,支持347个美丽乡村建设。
(五)多措并举推进财政管理和改革。围绕权责清晰、公开透明、约束有力目标,积极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取得新进展。我省财政管理工作连续第3年获国务院通报表彰和奖励。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陆续出台重点领域改革方案。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革命老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资源枯竭城市、军转安置等转移支付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将再融资债券情况纳入预算体系,更加全面完整反映政府收支情况。加强收支预算管理。为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省政府出台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措施“11条”,全省按照10%压减一般性支出64亿元,其中省本级6.8亿元;全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5亿元弥补减税降费收支缺口,其中省本级125亿元;修订《省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单位实拨账户资金管理,盘活省级财政结余资金48.3亿元。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中央、省委和省人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推动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把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省级下达转移支付同步下达区域或项目绩效目标。开展多层次绩效评价,省级预算部门完成1323个项目支出和132个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省财政厅对19个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探索财政政策存续调整和退出机制。积极加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资产管理基础工作。省委印发《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推动我省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首次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扎实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提高预决算公开及时性、规范性、完整性,在财政部年度考核中我省综合排名全国第4,其中政府预决算公开度排名第1。
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和支持,我们对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当前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全省各级财政收支平衡矛盾突出,部分市县“三保”存在压力;预算执行的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资金分配、轻跟踪问效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县市脱离实际,超出自身财力实施建设项目、作出民生承诺,影响财政可持续性;部分市县举债规模较大,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不到位,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任务较重。我们对财政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密切关注、高度重视,将积极釆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0年预算草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战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编制好2020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财重要意义。
(一)2020年财政收支形势
当前,我省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期,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交织,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增多,但随着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红利逐步释放,我省经济动能加速转换,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发展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并呈现稳中有进、稳中趋优态势。具体到财政运行上,收入方面,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向财政传导,价格对财政收入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减小,叠加减税降费政策效应不断释放,预计2020年财政收入增长将明显放缓;支出方面,实施“一芯两带三区”战略、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民生投入、增强基层财政能力等,都需要予以重点保障。综合分析,2020年财政收入形势较为严峻,收支平衡压力十分突出,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积极主动应对,进一步加强收支预算管理,推动政策和资金统筹,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
(二)2020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2020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六稳”部署,加快实施“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布局,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认真贯彻“以收定支”原则,加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切实做到有保有压;用好政府专项债券,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
2020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加强收入管理。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坚决遏制乱收税、乱收费行为;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征收管理,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强一般公共预算各项资金的统筹使用。二是坚持过“紧日子”。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兜牢县市“三保”底线。三是厘清支出责任。加快推进分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合理确定分级负担比例,充分调动全省各级政府共担责任、共谋发展的积极性。四是突出预算绩效。注重预算绩效与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更加有效配置财政资源,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综合考虑全省主要经济指标和各项影响收支的政策性因素,2020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5%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期增长5.5%左右。根据《预算法》及我省相关实施办法的规定,各市州、县(市、区)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省财政厅再将汇总的全省预算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1.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129.2亿元,比上年下降12.7%。主要是财政部提前下达我省2020年政府一般债务额度较上年大幅下降。具体包括: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2亿元,比上年下降15%。其中:税收收入12.9亿元,比上年增长8.8%;非税收入109.3亿元,比上年下降17.1%。
——转移性收入4702亿元,比上年下降0.3%。其中:返还性收入344亿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763亿元,比上年下降0.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1.8亿元,与上年持平;上解收入689.4亿元,比上年增长4%;上年结余收入533.5亿元,比上年增长9.6%;调入资金35.3亿元,比上年增长57.6%;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亿元。
——政府一般债务收入305亿元,比上年下降70%。
2.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129.2亿元,比上年下降12.7%。具体包括: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2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2亿元,比上年增长16.6%;公共安全支出158.9亿元,比上年增长2.2%;教育支出141.9亿元,比上年增长9.6%;科学技术支出28亿元,比上年增长6.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1亿元,比上年下降1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亿元,比上年增长3.3%;卫生健康支出18.7亿元,比上年增长14.5%;节能环保支出5.5亿元,比上年下降12.9%;城乡社区支出1.4亿元,比上年下降1.3%;农林水支出56亿元,比上年下降21.3%;交通运输支出50.3亿元,比上年下降6.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2亿元,比上年增长9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亿元,比上年下降0.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5.4亿元,比上年下降3.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5亿元,比上年增长1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3亿元,比上年下降6.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5亿元,比上年增长11.4%;预备费22亿元;其他支出49.2亿元;债务付息支出8.8亿元。
——转移性支出4286.7亿元,比上年下降16.6%。主要是财政部提前下达我省2020年政府一般债务额度较上年大幅下降,省级债务转贷支出相应减少。其中:返还性支出294.4亿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869.5亿元,比上年下降1.5%,主要是减税降费等一次性财力补助减少;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81.2亿元,与上年持平;上解支出79.3亿元,与上年持平;年终结余结转429.3亿元,比上年下降19.5%;债务转贷支出233亿元,比上年下降75.1%。
——债务还本支出40.5亿元,比上年增长61.5%,主要是根据省本级存续期政府债券到期情况据实计算。
(四)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62.6亿元,比上年下降0.4%。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58.9亿元,比上年下降4.3%。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624.3亿元,比上年下降51.5%,主要是财政部提前下达我省2020年政府专项债务额度较上年大幅下降。其中:省本级当年基金收入157.4亿元,比上年下降3.3%;转移性收入94.9亿元,比上年下降36%;债务收入372亿元,比上年下降61.8%。
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624.3亿元,比上年下降51.5%,主要是转移性支出中债务转贷支出减少。其中:省本级当年基金支出164.6亿元,比上年增长0.3%;转移性支出459.7亿元,比上年下降59%。
(五)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亿元,比上年下降15.3%。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4亿元,比上年下降21.5%。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6.2亿元,比上年下降73.3%。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2亿元,比上年下降56.1%,主要是产权转让一次性收入减少。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6.2亿元,比上年下降73.3%。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3亿元,比上年下降69.9%;转移性支出1.9亿元,比上年下降78.9%。
(六)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254.5亿元,比上年下降3.3%。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045.7亿元,比上年下降1.2%。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1072亿元,比上年增长3.4%。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92.1亿元,比上年增长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3.7亿元,比上年增长0.3%;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2亿元,比上年增长5.7%。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1041.2亿元,比上年下降6.1%。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19.6亿元,比上年增长5.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8亿元,比上年下降48.4%;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6亿元,比上年下降32.4%。
收支相抵,2020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30.8亿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湖北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
截至目前,财政部提前下达我省的2020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已按要求编入预算。
2020年,我们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减支政策,全面清理支出项目,严格预算执行考核,共压减各部门支出规模55.4亿元。同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省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亿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4亿元,下降8%。
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在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级预算前,为保障正常运转和应急所需,参照上年同期预算支出数额,省级财政拟提前安排4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用于必须支付的省直部门基本支出,安排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用于必须支付的项目支出以及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相关支出;同时,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算的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省财政拟提前安排市县返还性、一般性转移支付146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69.6亿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43亿元,由各市县编入年初预算,增强预算完整性。根据实际支出需求,上述提前安排的具体数额和结构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2020年重大支出政策和重点支出安排
2020年,我们将提质增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好逆周期调节作用,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和重点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重大支出政策和重点支出安排情况是:
(一)坚持提升创新能力,着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升创新源动力。继续落实“科创20条”,重点支持科技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园区等建设。安排资金16亿元,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把科教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
从2020年起5年内每年安排资金9000万元,支持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进一步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创新,支持研发机构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成企业与高校院所“双向互动、精准对接”。二是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用好500亿元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重点支持四大国家级产业基地、四大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十大重点产业发展。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在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支持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共享制造提供信息网络支撑。
三是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投入,整合设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省级专项资金6亿元,重点支持汽车、装备制造、食品、冶金、石化、建材等传统支柱产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高端化升级,提升产业基础能力高级化和产业链条现代化水平。
(二) 坚持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一是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果。进一步优化相关流程,落实增值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社保降费等改革政策措施,及时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合理确定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确保留抵退税及时退付。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二是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施市州、县域高质量发展财政激励政策,结合各地产业基础,根据当年招商引资和发展成效,分类分档给予奖励。三是增强改进金融服务。完善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方案和操作规程等,履行好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继续用好100亿元担保再担保资金,支持省级再担保集团做大做强、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做优做实。支持实施“百万千亿金惠工程”,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小助微,发展实体经济。进一步推进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育肥猪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44个县,大灾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35个县,有序推进巨灾保险,能繁母猪保险保障标准提高到1500元每头,满足多元化风险保障需求。四是充分释放消费潜力。有效拓展农村消费市场,支持推进农村电商工程,到2020年底实现快递物流、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村村全覆盖,力争每个县建设1个电商产业园、培育1个以上电商小镇、10个特色电商村。支持发展健康养老、文化旅游、信息服务等新兴消费领域,在民生改善中持续释放内需。
(三) 坚持优化空间布局,统筹支持区域协调发展。一是增强中心城市带动作用。结合各地比较优势,研究完善差异化的转移支付支持政策,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发展壮大更多新的区域增长极;继续支持以长江绿色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带、汉随襄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带为纽带,打造高质量发展产业走廊;继续支持鄂西绿色发展示范区、江汉平原振兴发展示范区、鄂东转型发展示范区竞相发展。二是增强县域经济活力。用好100亿元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基金,支持县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打造县域经济加强版。安排县级导财力保障转移支付资金367亿元,支持市县在落实“三保”基础上,将更多精力用于谋发展。三是增强城乡融合发展能力。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投入政策,建立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继续推动城市教育、医疗、文化等优质资源向农村延伸。安排转移支付15.5亿元,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四是增强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好政府投资带动作用,综合运用预算安排、政府债券、ppp、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重点支持郑万高铁襄阳万州段、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等重大工程建设,提升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改进政府投资支持方式,对非经营性项目,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
(四)坚持建机制强保障,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确保实现脱贫攻坚任务。继续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全省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27亿元,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众倾斜,防止贫困人口返贫。强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搬迁扶贫后续扶持,确保2020年我省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解决好“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二是推动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全省安排污染防治资金334亿元,重点支持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双十”工程、“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完成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2020—2022年,省级每年安排乡镇生活污水处理“以奖代补”资金5亿元,支持和引导县市建立运营保障机制,确保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正常运行。筹措资金10亿元,完成省政府三年攻坚行动方案330万户农户无害化厕所建改。加快建立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覆盖率达到80%以上,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补偿的良性机制。安排资金18.6亿元,支持新能源公交车运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能源规模化应用。三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政府债务预算和限额管理,实行新增债务限额分配和风险评估、预警结果挂钩,科学测算市县政府债务限额。加强政府债务统计监测,加强风险等级评估,多渠道消化存量,逐步降低限额内债务风险。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和融资。开展市县政府债务管理综合绩效评价,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
(五)坚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加快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安排资金301.2亿元,全面实施《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支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持续提高施供给体系质量。深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稳定粮食生产。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发展壮大一批龙头企业、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二是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扶持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安排资金4.2亿元,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是加快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安排资金32亿元,新改建2万公里农村公路,完成“三年攻坚行动”和“公路消危行动”。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安排资金10.1亿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安排资金10亿元,推进“厕所革命”。实行“以奖代补”方式,健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六)坚持承诺于民、兑现于民和服务于民,稳定可持续改善民生。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持续改善人民生活。一是安排资金240亿元,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继续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落实从学前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继续组织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安排专项债券,支持省属高校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安排资金665亿元,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支持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加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力度,推动居民医保市级统筹。落实优抚安置以及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政策,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安排资金270亿元,推进健康湖北建设。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着力健全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加快发展中医药事业。适当提高导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支持地方病、职业病、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监测及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项目顺利实施。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四是安排资金34亿元,推动文化繁荣兴盛。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县级融媒体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支持优秀文化传承与发展,加强革命文物等重点文物保护利用,推进恩施州等地开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振兴武汉戏曲大码头。统筹利用文化旅游专项资金、省级文化产业基金,支持文旅融合发展。五是安排资金50亿元,完善住房保障机制。加大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支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政府购买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
五、改进和加强财政管理的主要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各项规定,加大预算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积极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一) 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巩固完善减税降费成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财政收入合理增长和收入质量不断提高。科学制订政府债券发行计划,完善政府债券分配机制,调整优化专项债券投入结构,保障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强化宏观政策和经济形势分析,推动涉税信息共享,跟踪、监控税源变化,科学研判财政收入变动趋势。严肃执行财经纪律,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严禁虚收空转、收过头税、乱收费等行为,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该减的坚决减下来、该收的规范收上来。
(二) 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该支出的钱一分也不能花。省直部门带头加强支出管理,公用经费单项定额标准下调10%,非民生省直专项压减10%,执行进度慢的部门项目支出核减10%,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改善民生和促进发展。完善公务开支经费标准和定额体系,持续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资产资源。继续推进健全财政支出政策决策机制,加强重大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着力清理规范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的支出政策,做到量力而行,精打细算。组织开展市县预算编制合规性审核,提高预算编制规范性,督促落实“三保”责任。
(三) 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科技、生态环境、林业草原、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促进实现各级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进一步完善省以下增值税“五五分享”机制,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推动消费税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项目设置,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加大向财力薄弱地区倾斜力度,探索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实行清单管理,完善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四) 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全面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制定省级预算执行监控办法,推动市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提升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审批规程,督促相关部门和市县财政加快项目资金分配和拨付。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分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加大暂付性款项清理回收力度,防止暂付性款项挂账占压库款。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坚持收入支出分析制度、按月函告制度、执行进度通报制度和约谈督办制度等四项制度,督促进度较慢的地方和部门加快预算执行,尽快形成实际支出。
(五)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和业务流程,健全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围升级,逐步将绩效管理覆盖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延伸到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强化绩效管理责任,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低效无效支出一律削减或取消。持续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大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到2020年底,省级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六)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落实《预算法》,加快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广泛听取、积极釆纳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建议和提案办理质量。依法依规按时向省人大及省人大常委会报告预决算、调整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财政事项,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要求,完善各级预算联网监督机制,自觉主动在人大和政协监督下加强财政管理。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砥砺前行,认真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努力提升财政管理绩效,为融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