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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0-11-22 16:46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9年12月30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监督法和我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对2020年度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半年工作暨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半年工作暨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专利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粮食安全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九)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议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部分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省级决算(含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五)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含地方政府债券)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六)听取和审议关于2019年度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七)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含部门),并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以上听取和审议的报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

(一)检查《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的实施情况。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检查《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的实施情况。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四)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情况。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四、专题询问

聚焦我省高质量发展,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放管服”改革和科技成果转化、法治保障等为切口,结合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两院”关于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以常委会联组会议形式开展专题询问。拟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由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五、法规实施情况报告

(一)新制定或修改且实施满一年需要报告实施情况的法规

1.湖北省司法鉴定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拟印发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拟印发3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拟提请5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的决定。实施情况报告拟印发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湖北省中医药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拟印发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拟印发3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拟印发3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8.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拟印发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9.湖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拟印发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0.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的决定。实施情况报告拟印发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1.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耕地占用税具体适用税额标准的决定。实施情况报告拟印发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实施满三年需要报告实施情况的法规

1.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拟印发3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拟印发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拟印发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湖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拟印发3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由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拟印发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拟印发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实施情况报告拟印发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由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跟踪监督

以督促审议意见整改落实为重点,加强对省人大常委会各项监督事项的跟踪督办,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六个月内,有关专门(工作)委员会应督促省“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报告及有关专门(工作)委员会审核意见,一并经主任会议讨论决定。

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关于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创新审查方式方法,对经审查发现存在合法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加大跟踪督办纠正力度,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法制统一。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备案审查调研和培训,完善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与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推进平台向下延伸。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关于2019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对市州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联系指导,推动市州人大常委会落实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提升全省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水平。

做好2020年度的监督工作,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前,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深入调研,及时汇总各方面意见建议,使监督工作更好的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建立执法检查报告附问题清单制度,增强所提意见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与市县人大的工作协同配合,增强监督工作合力,加强宣传报道,依法将监督计划、监督过程以及监督结果向省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使监督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对列入202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要依照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加强同“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确保各项监督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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