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尊龙体育官网-尊龙官方平台 >> 文章详情
《湖北日报》:更好推动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
——推动实施民法典座谈交流会发言摘编
2020年12月31日《湖北日报》15版 专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实施民法典,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常抓不懈。2020年12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推动实施民法典座谈交流会,邀请法院、检察院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及律师,齐聚一堂,共话如何更好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
发言摘编如下
扎扎实实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洪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一个重大标志性成果,是坚持人民至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制度保障,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为全党全国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扎实推动民法典实施,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工作要求,结合职责定位和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落实举措,切实推动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
充分认识民法典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的这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民法典,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它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促进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也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实践充分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是民法典编纂工作取得成功的根本原因,也必将更好推动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
不断完善民法典相关立法工作。要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着眼于民法典的“配套、补充、细化”工作,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规制度建设,依照法定权限制定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抓紧清理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该解释的解释。要着眼于民法典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各级人大要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民法典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加强民事检察工作。针对民法典专业性较强的特点,要充分发挥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
大力加强普法工作。要把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努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要知识、必备能力、必需本领,不断提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逐步深化民事法律制度理论研究。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尽快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
贯彻实施好民法典意义重大而深远。我们要认真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将民法典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确保民法典在我省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充分发挥民法典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用审判实践践行民法典精神实质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群星
学习好、贯彻好、宣传好民法典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责。认真学习民法典,全面准确把握民法典的精神实质。深入学习民法典条文,准确把握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和条文含义。深刻领悟民法典条文背后的民法原理,做到融会贯通、灵活运用。大力弘扬民法典条文和原理背后蕴藏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友善等精神,用法治力量引导人民群众向上向善。
严格贯彻民法典,用生动的审判实践践行民法典的精神实质。通过依法审理社会高度关注、公众存在模糊认识的相关案件,主动回应人民关切,做到定分止争、惩恶扬善。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全面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和优化营商环境九条司法硬措施。加强对人身权、人格权、财产权等权利的全面司法保护,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
切实开展“法律六进”,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审判活动中释法说理,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及时编发适用民法典裁判的典型案例,引导人民群众在民法典框架内开展各项社会活动。
以民法典精神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金鑫
全省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民法典确立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为引领,以务实行动保障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
要在民法典贯彻实施中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平等保护,坚持精准监督,把民法典精神真正落实到每一起检察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切实维护好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要在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把民法典的精神内涵、基本理念和相关规则贯彻落实到“四大检察”中,引领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统筹推进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执行活动监督三项工作;以民法典权利规定为遵循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牢固树立民事权利保护观念,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经济纠纷;以民法典公权力规定为依据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以民法典公共利益规定为指引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要围绕民法典深化检察理论研究,清理修改与民法典规定不相符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加强法治宣传与以案释法,提升检察人员贯彻实施民法典的能力,服务保障湖北高质量发展。
实时精准有效学习宣传民法典
省司法厅副厅长 刘嗣元
省司法厅、省普法办作为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协调者、参与者,前期主要围绕“五个一”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
把握一条主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动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印发一个通知,有效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成立一个宣讲团,聘请33名法学专家教授宣讲民法典。广大律师、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民法典宣讲。全省开展民法典宣讲1.8万余场(次)。整合一批媒体资源,搭建民法典全媒体宣传平台。各地利用头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民法典学习宣传视频、信息,全省24万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民法典专题考试。开展一系列示范活动。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开展各富特色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进军营、进万家。
下一步,会将民法典普及宣传作为我省“八五”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对于不同群体有针对性、有区别、有侧重地开展宣传教育。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开展实时、精准、有效的民法典普及宣传。
引导全社会知典守典用典
省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 马天红
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突出“民”字。贯彻实施民法典,要立足人民性,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权益作为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突出“法”字。推进与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事案件,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积极创新方式方法,讲好民法典故事、传播民法典知识,引导全社会知晓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突出“典”字。要加强解读,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把握好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打造优良法治化营商环境
省人大代表、律师 宫步坦
民法典作为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打造优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实施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能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当前营商环境领域的一些痛点问题,在民法典中可以找到相应的解决方式。例如,民法典新增保理合同作为典型合同,将有利于促进保理业务健康发展;在保证责任制度、租赁合同等方面,将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一般保证,有利于防止债务风险的扩散,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交易安全。
建议进一步推动贯彻实施民法典,为我省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创新普法方式,提高企业维护自身权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要围绕民法典中与营商环境相关的法律条文,尽快完善我省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处理好招商引资合同与公平执法、公平竞争的关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扎实推进民法典执法司法提质升级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武亦文
坚持理念先行,重视民法典学习的常态化、创新化、深入化。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建立民法典常态化学习机制,形成紧扣业务、科学合理的学习方式;与院校、研究机构开展民法典对口讲学和常态培训,提升学习的深度和质量。
贯彻以人为本、以民为重的普惠法治理念,创新民法典宣传形式和内容,提升普法效能。支持各省区学者、实务工作者组建普法宣讲团,倡导法律人“带着民法典回家乡”,综合运用网络新媒体途径,重视中小学生普法教育工作。
扎实推进民法典执法、司法环节提质升级,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民法典制度、理念作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的重要遵循,落实主体平等、维护人格尊严、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等法律理念。提升执法、司法主体意识和集体意识,加强机关单位民法典相关业务交流;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制,推行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发掘我省作为法学研究重镇具有的优势法学资源,推进民法典理论研究的落地和创新。
加强宣讲 及时废改立配套法规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 姜战军
为推动民法典在湖北更好实施,建议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加强对民法典编纂意义及内容的宣讲。通过宣讲,使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公众,充分认识编纂民法典的重要意义: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具体体现为对民众权利的系统化规定和保护、通过新增或完善如居住权制度、高空抛物制度、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制度等满足民众现实生活的制度需求;民法典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为国家治理要在社会一般运行规则为尊重民众自我决定、市场主体自我决定基础上实现,各级国家机关要充分尊重民众自我决定的权利,只在法律授权的情形下进行干预。
尽快清理既有的各类下位阶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废除、修改与民法典相抵触的规定。各单位应及时、尽快清理,确保民法典实施后有关规定符合其规定或精神。
各单位应对标民法典,对其赋予的法律义务积极落实实施。如监护制度部分对民政部门义务、高空抛物侵权制度对公安机关义务的规定等。省人大及各级人大应加强对贯彻实施民法典规定的监督和检查。
推动民事规则实施的四个维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李俊
从法典解释的维度,借助体系化的思维系统阐释民法典的重要内容。科学性和体系性是制定民法典的重要工具,也是理解和适用民法典最为有效的手段。在如何进一步推动民法典的实施建议中,体系化的思维是不可或缺的,解释法典也是实施民法典实施的重点工作。
从关注民生的维度,围绕热点问题研讨来助力民法典的深层次理解。将汇集不同领域的工作者一起探讨民法典,以进一步激发大众认识民法典的热情。
从精准实施的维度,以分行分类为标准有针对性地促进民法典的实施。民事规则的理解与适用,关乎各行各业的专业领域。例如,针对银行行业研讨担保法的理解与适用、针对建筑行业研讨建设工程法律制度的理解与适用等,以进一步检验民事规则在实践中的适用程度,提升各行业对民法典的高质量理解。
从专业服务的维度,发挥专业优势完善民法典的理解与适用。通过团队宣讲、行业宣讲、专题讲座等不同形式,进一步促进湖北省贯彻和实施民法典。法学专家要对标民法典和相关规则,进一步清晰、有逻辑地解决实际需求,完善民法典的理解与适用,服务于对内对外的法律需求。
知行合一 以新姿态迎接民法典时代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张粒
学习好民法典,法律人应以新姿态迎接民法典时代。应当加大对民法典的宣传力度,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以提升民法典的遵从度。民法典的时代特色与制度创新蕴含在诸多具体规范之中,法律人更应深入扎实学习掌握之,以更好诠释和宣传民法典。
宣传好民法典,法律人应秉持知行合一的理念。从法律适用视角看,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另一重要维度在于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法律人应秉持知行合一理念,引导全民学习、运用民法典,帮助民事主体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实施好民法典,法律人应有担当与作为。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与细化。要正确适用法律,防止恶意曲解;要合理解释法律,填补规则漏洞;要研究未决问题,继续完善立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人应当响应党中央号召,为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作出积极贡献。要进一步整合我省法律人才资源,为更好实施民法典提供专业力量与智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