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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
来源:荆州人大
时间:2021-10-28 09:05 [收藏] [打印] [关闭]
10月27日,荆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昌林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荆州市医保基金运行现状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荆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条例(草案三审稿)》修改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了《荆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条例》。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及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审议了《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关于全市“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
段昌林指出,党中央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要全面、系统、深入抓好学习贯彻工作,以学习成果坚定制度自信、提升工作实效。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全面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爱平、刘爱华、段昌奉、杨顺好,秘书长周汉中出席会议。
副市长邓应军、孙玉秋,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察委员会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