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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来源:湖北日报   时间:2022-01-21 08:45   [收藏] [打印] [关闭]

刚刚过去的2021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共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法规性决定12件,打包修改23件、废止4件,批准设区的市和“一州两县”法规20件;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23件,开展执法检查6项、专题询问1项;作出决议决定8件;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5人次,人大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22年主要任务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的重要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做好人大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安排,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丰富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北实践,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和代表等工作,为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加强政治建设,筑牢人大工作的思想根基、理论根基。

依法履职尽责,助力湖北乘势而上、“再续精彩”。

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更好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着力建设“四个机关”,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突出高质量发展立法。制定地方金融条例,健全监管制度体系,推动地方金融规范有序发展。制定节约用水条例,细化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双控”制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审议土地管理实施办法修订草案,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作出契税税率的相关决定。

加强民生保障立法。落实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时清理、修改涉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全面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审议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草案。

深化社会治理立法。制定慈善条例。修订动物防疫条例。审议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条例草案。作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规范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式和路径,架起直通百姓的司法“桥梁”,这项工作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推广。

推动区域协同立法。组织市州建立区域协同立法联席会议制度,签订框架协议,出台指导意见,做到区域立法体制、机制、选题、形式、工作“五个协同”,以法治方式促进武汉城市圈同城化、“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一体化。“襄十随神”四地作出关于推进城市群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的决定,实现省内协同立法开篇破题。围绕大别山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黄冈市与河南信阳市、安徽六安市和安庆市等三省四市开展省际协同立法调研。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长江生态保护、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行政处罚法实施等,先后组织对现行210多件省本级地方性法规进行5次专项清理。其中,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清理方面,聚焦不符合“放管服”改革精神等痛点堵点,修改信息化条例等14件法规,废止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条例等4件法规。在长江生态保护专项清理方面,修改水路交通条例等7件法规,保证长江保护法在我省全面实施。针对湖泊保护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适用中的相关问题,依法作出答复,确保法规正确实施。

全面开展备案审查。创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将其列为改革项目推进,建立考核制度,推动市州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全覆盖。对报送备案的7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督促纠正2件、提醒4件,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认真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湖北代表团共提出10件议案、385件建议。其中,支持打造民航客货双枢纽体系、支持武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议,被国家“十四五”规划吸纳;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加强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建议,得到国家有关部委积极回应,一些重大举措逐步落地。关于农村小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建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出台相关政策,简化审批程序,降低中间成本,受到基层好评。完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省政府负责人带头领办、人大专工委对口督办、相关单位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1件议案、786件建议,全部办理(审议)完毕并答复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279件。

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120余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5次代表座谈会,800多人次代表参与预决算审查、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组织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开展跨区域联动视察,推动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专工委对口联系专业代表、重要法规草案征求全体代表意见、到基层调研必访代表等做法,实现联系代表常态化。建成一批有特色的“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优化代表履职网络平台。

依法指导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首次开发运用“湖北省选民登记信息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选民信息数据库。全省共登记选民4940万人,选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93613名,新一届县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如期召开,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紧扣中心大局开展监督

加强经济运行监督。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湖北省“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财政预决算、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地方债务管理等情况监督,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落实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情况等报告,开展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等调研。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首次听取和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支持省属国资国企改革整体性重构、革命性重塑。检查专利“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难点堵点问题和财政支持科技创新政策调研,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组织全省各级人大开展“代表行动”,7.54万人次参加代表小组活动6113场次,提出并转办建议10353件,推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注的问题。深入9个市州现场走访调查,制作典型案例专题片。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省“两院”关于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情况的报告,在此基础上连续两年开展专题询问,促进“高效办成一件事”。

加强绿色崛起监督。作出关于推进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决定,审议批准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修编)(2021-2030年),审议我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取和审议2020年度环保目标完成、长江汉江湖北段禁捕、神农架国家公园保护条例实施等情况报告。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5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推动解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占比低等问题。开展“乡村振兴荆楚行”活动,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题调研。

加强重大民生问题监督。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燃气管理、消防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形成问题清单、审议意见和调研报告,推动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听取和审议关于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中医药法实施情况检查。开展畜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开展志愿服务条例执法检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组织全民健身、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发挥海外侨胞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作用情况等调研,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提供决策参考。

加强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首次听取省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标志着人大深化“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工作迈出新步伐。听取和审议省法院上半年工作暨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情况报告、省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报告,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强制戒毒等专题调研。积极推进阳光信访,对涉法涉诉信访件及时转交省“两院”和有关机关处理,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32件次。

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

在强化理论武装中增强政治定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会议、文件精神,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连续四年举办重要思想学习交流会,全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9次、专题讲座(研讨)27次。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共向省委请示报告65件次。

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传承红色基因。积极开展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系列活动,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认真组织专题学习、专题培训、专题党课和红色现场教育。把办理代表建议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办理涉及改革发展和民生保障的实事111件。

在完善运行机制中提升履职效能。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优化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推进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重要法规项目由人大和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这一做法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肯定。基层立法联系点调整增加到19个,实现所有市州全覆盖。继续大力推行法律知识问卷调查、监督工作引入第三方评估、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等有效做法。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宣传工作,形成一批有分量的成果。

在上下联动创新中展现整体活力。开展全省人大“十大创新工作”评选活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长江大保护等重点工作,在立法、监督等方面进行更加紧密的上下联动。加强同市州人大的联系和指导,市县两级人大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升,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大工作呈现整体联动、生机蓬勃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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