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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的关键之年,也是省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丰富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北实践,不断提升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推动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成势见效、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领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通过学习,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使命任务,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湖北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
2.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在省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各项制度机制,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加强对机关党组、专(工)委分党组的领导,不断提高机关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3.全力助推先行区建设。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部署,人大工作重点向助力先行区建设、助推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实施聚焦,着力强信心、稳增长、防风险、推改革、惠民生,着力推动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着力推动构筑三大都市圈引领、三大发展带支撑的空间结构,以系统的观念、统筹的方法、务实的举措,综合运用立法、监督等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打好人大工作组合拳,大力推动“三高地两基地”建设,推进突破性发展优势产业、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等重大举措和任务落实,汇聚起建设先行区的磅礴力量。
二、优化法规制度供给,助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湖北
4.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立法工作格局,更好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步伐,努力使我省地方立法与国家法律相配套、与省委改革发展稳定决策相衔接、与加快先行区建设相适应。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功能,突出务实管用、急用先行,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5.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对立法工作的新部署、全国人大对地方立法的新要求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加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在深入开展论证评估的基础上,科学编制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制定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平安建设条例等地方法规,加快推进城镇住房租赁立法工作,2023年拟安排立法项目34件。
6.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严格落实“三行五前”、立法“直通车”和重要法规项目“双组长”立法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五个协同”区域协同立法机制。完善立法论证、听证制度,拓宽人大代表、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和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完善公众意见征集、采纳和反馈机制,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实现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让民意民智直达地方立法机关。
7.加强对设区的市、自治州和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加强对设区的市、自治州和自治县立法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对市州(自治县)人大报请批准的法规项目,提前介入,加强指导。积极推进立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立法业务培训力度,不断增强立法能力,提高立法水平。
8.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贯彻实施省委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完善备案审查机制和方式,加大主动审查力度。做好公民、组织等提出的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统筹推进全省备案审查工作协同发展,强化我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加强对市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切实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三、增强监督实效,全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9.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牢牢把握人大监督的性质和定位,聚焦事关全省发展大局的关键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影响法律法规实施的突出问题,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以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2023年拟安排监督工作项目42项。
10.聚焦高质量发展和安全生产加强监督。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听取和审议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2023年上半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乡村产业振兴等报告,结合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开展装备制造业发展情况调研,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11.聚焦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加强监督。加强预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审查和批准2022年省级财政决算、2023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及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适时开展审计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健全完善人大国有资产监督机制,制定十四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听取和审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深入推进预算、国有资产联网监督工作。
12.聚焦生态保护和流域综合治理加强监督。围绕长江、汉江、清江流域生态修复,强化综合治理“底图单元”,推动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坚决守住流域安全底线。听取和审议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等报告,听取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开展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依法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13.聚焦民生保障和基层社会治理加强监督。围绕乡村振兴、学前教育、文旅融合、宗教事务管理等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等报告,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和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湖北省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执法检查,跟踪监督校园安全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14.聚焦执法、监察和司法加强监督。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开展监狱法执法检查,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反间谍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围绕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完善人大信访事项办理反馈机制和网络信访工作机制,加强对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的跟踪监督。
15.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紧扣法律规定,综合运用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视察调研等方式,落实定项检查和定案抽查、重要执法检查报告附问题清单、审议意见附整改清单等工作机制。加强跟踪督办问效,一体推进问题反馈、高效整改、完善制度,扎实做好监督工作“下半篇”文章,让人大监督“长牙咬合”。
四、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
16.推动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制度化常态化。聚焦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锚定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问题,适时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深入贯彻技能强省战略,作出关于促进全省职工践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决定,切实推动“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转变。对大力推动先行区建设的决定、大力推动全面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的决定执行情况开展跟踪检查。
17.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任免工作相结合,严格人事任免工作程序,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增强被任命人员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18.精心组织新任代表履职培训。举办新任省人大代表履职轮训班,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增强代表培训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专业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学习履职所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议事规则,全方位提高新任代表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
19.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水平。健全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政府负责人带头领办、人大专(工)委对口督办、相关单位具体承办工作机制,推进人大会议期间代表意见建议即提即办工作,及时组织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项视察,开展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满意度测评。坚持议案建议办理与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相结合,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结果运用机制。
20.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健全代表知情知政制度,推动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及时向代表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供信息和资料,省人大常委会定期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加强与代表所在单位的沟通联系,落实代表履职经费保障,积极协调解决代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提供支持。
六、大力推动“共同缔造”,丰富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湖北实践
21.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人大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坚持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根本出发点,做到立法工作充满民意、监督工作聚焦民生、代表工作贴近民心,确保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环节、各方面都体现人民意愿、听到人民声音。人大工作全流程、各环节都要按照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倾听群众意见、汇聚群众智慧、激发群众创造活力。
22.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围绕聚力共同缔造、助力先行区建设,组织四级人大整体联动、五级代表共同参与,联动开展代表行动,以更好地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积极引导选民和身边群众投身共同缔造,建立健全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体制机制,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北实践。办好常委会机关与咸宁市及崇阳县人大常委会联合试点,适时组织人大系统共同缔造试点推进行动,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共同缔造的人民行动。
23.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机制。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各专(工)委对口联系代表的广度和深度,邀请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执法检查和调研视察以及联系群众等活动,完善与代表座谈机制。加强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使之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探索开展人大协商、立法协商。
七、做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新闻舆论工作,讲好人大故事、民主故事
24.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部署,结合人大履职实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抓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建史、地方人大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等重大课题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推动湖北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先行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25.提升人大宣传工作实效。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守牢人大意识形态主阵地,保持新闻舆论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新媒体的创新应用,打造湖北人大全媒体传播矩阵,探索建立常委会会议民生议题审议直播机制,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不断增强人大宣传工作的感染力、时效性。鼓励和支持主流媒体充分报道人大工作,办好报道人大工作的专刊、专栏、专版和专题节目,不断增强宣传实际效果。
八、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四个机关”
26.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紧压实党建责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人大党的各项建设。健全学习机制,强化理论武装,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加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工作人员“三支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7.加强履职能力建设。认真贯彻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依法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持续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年龄、专业、知识结构,提高专职组成人员比例,选优配强专(工)委专职副主任委员(副主任)。持续加强干部能力培养,努力打造一支堪当推进现代化建设重任的人大工作队伍。深入推进“数字人大”建设,整合集成信息系统,不断提高常委会及机关工作效率。适时开展人大外事活动,深化与外国地方议会线上线下交流互动。
28.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牢记“三个务必”,以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湖北省实施办法,严格落实省委关于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积极改进文风会风,倡导一线走访、一线调研、一线视察,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弘扬清风正气,建设清廉机关。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定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强化对机关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干事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