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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沉湖国际重要湿地开展现场检查
6月中旬,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集中听取“一府两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执行情况的汇报,并深入沉湖国际重要湿地、后官湖国家湿地公园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实地检查。检查过程中,每到一处,检查组通过现场走访、观看视频、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分别就湿地保护法学习宣传普及、法定职责落实、执法监管问责、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以及湿地保护与修复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了解。
武汉市蔡甸区河流、湖泊、沼泽和塘库等湿地面积达56.73万亩,其中天然湿地面积28.04万亩。全区列入市级湖泊保护名录的河流(港渠)16条,湖泊28个,水库10座,拥有全市唯一的国际重要湿地——沉湖国际重要湿地和后官湖国家湿地公园、索子长河、桐湖省级湿地公园等4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近年来,武汉市蔡甸区委、区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健全工作体制机制,狠抓规划与政策落实,全区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提升,沉湖、桐湖先后被评为市“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沉湖湿地更是作为《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唯一郊野参观现场,吸引世界目光聚焦蔡甸。
执法检查组召开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座谈会
执法检查组指出,开展《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开展《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从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提高贯彻实施法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执法检查组强调,以法治力量守护湿地生态安全,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武汉时的重要讲话的政治之责,更是助力蔡甸全面推进“四大比拼”、加快落实“十大工程”的题中应有之义。要认真落实全国和省、市人大常委会安排部署,严格履职尽责,扎实做好执法检查各环节工作,推动湿地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要坚持效果导向,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抓到底”要求,对发现的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做好执法检查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全区湿地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要立足本次执法检查,促进全区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正向叠加,推动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加快步伐,把蔡甸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竞争胜势。(通讯员:赵坤)
责任编辑:刘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