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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扛牢人大责任担当 守护国有资产家底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3-11-23 16:20   [收藏] [打印] [关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党和国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的重要基础工作。近年来,十堰市人大常委会扛牢守护人民群众家底的责任担当,履行好党中央赋予的国有资产监督新职责,按照报告“全口径全覆盖”和监督“全过程全方位”的要求系统谋划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四大类别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和审议监督的全覆盖,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国有资产监督基础

一是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2019年,十堰市人大常委会转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五年规划(2018-2022年)》,揭开了全市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序幕。自此市县两级人大同步建立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情况制度,并将相关议题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同年首次听取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搭建起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基本运作框架。

二是建立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先后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监督的意见》《十堰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2022—2026)》等国资监督制度规范,进一步推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规范化、制度化。2020至2023年,先后听取审议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审计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全市各类国有资产集体接受“体检”、亮出“家底”。其中,综合报告重点反映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国有资产安全和使用效率,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专项报告分别反映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管理成效、相关问题。通过比对分析、点面结合开展审议,有力提升监督精准性。

创新方式方法,拓宽国有资产监督渠道

一是推动国有资产标准化监管。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绩效为目标,分类建立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特别是国有资产重大投资项目监督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提高责任意识,建立反映不同类别国有资产管理特点的评价指标标准体系,全面客观评价管理成效,防止国有资产动态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推进国有资产数字化监管。建立完善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新增国有资产监督模块,财政、国资、自然资源等部门即时上传市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以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数据信息,及时反映国有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实现人大对国有资产全方位实时在线监督。

三是实现国有资产多元化监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梳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反映的问题,研究分析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分类整改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用好法定监督方式,采取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满意度测评等,开展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健全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与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工作联系机制,推动市政府有关部门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报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明确经常性报告的主要内容、数据要求、报送途径、方法等。

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国有资产监督合力

一是加强上下贯通。健全与县市区人大的联系机制,建立同步开展调研监督和听取相关报告制度。近年来,各区县人大常委会与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国有资产监督活动,同题共答,同向发力,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建立全市国有资产监督信息收集和共享机制,促进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全覆盖、无死角。对各区县在监督中发现的自然保护地管护不到位、生态治理修复不到位等重点问题,督促市审计部门选取13个乡镇、5个自然保护地、1个国家地质公园、1个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开展审计监督,着力解决部门与区县之间权责交叉、边界不清、执行不力等问题,理顺了全市自然资源管理的体制机制。

二是加强左右衔接。建立与市审计机关等部门沟通衔接机制,加强年度国有资产监督计划、监督项目衔接。市审计机关按要求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监督全覆盖,结合每年市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监督计划,将相应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纳入审计计划,实施后形成专项审计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清单,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同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21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听取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同步听取审议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报告。

三是加强多方联动。与部门预算决算审查相联动,在对部门预算方案初审时,新增对行政事业国有资产配置、处置的审查,确保相关资产数据的匹配和衔接。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审查相联动,逐步将全部国有资本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范围的划分,逐步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成为加强国有资本治理、战略布局、优化配置的基本平台。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结果处置相联动,在年度公共财政预决算审查分析中,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意见及处置建议,并督促整改到位。

紧盯问题整改,确保国有资产监督实效

一是推动解决国企管理“九龙治水”问题。针对市经营性国有资产多头管理、职责不清、“九龙治水”,导致部分资产构成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召集相关部门进行深入座谈研讨,逐项明确整改措施,逐个提出落实办法。经过扎实工作,2021年市属33家国企改革重组为三大集团公司,并统一由市政府国资委履行监管职能,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23家企业实现脱钩划转,基本实现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二是推动建立行政事业性资产“公务仓”。针对部分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松散、配置不优、使用效率不高的突出问题,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等部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开展现场延伸监督,督促改革现有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推动建立国有资产共享公用的“公务仓”,切实提高了国有资源配置效率。

三是推动解决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针对全市25度以上坡耕地和分布在河道、湖区、林区等位置的耕地“非粮化”风险较高的问题,深入郧西县开展调研,实地查看部分项目现场,并与当地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座谈交流,追根溯源,找准耕地流失的症结,督促强化部门责任和源头管控,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职责,确保良田粮用,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徐扬)

责任编辑: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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