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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坐落在湖北省西北部的宜城市依水而兴,奔流不息的汉江水横贯城市,是一座闻名遐迩的宜居之城。作为楚国故都的宜城,自古就和悠悠汤汤的汉江水结缘。古时,楚人以汉江为起点,饮马黄河,逐鹿中原,称霸春秋战国。如今,勤劳的宜城人大力发扬汉水文化,不断加强生态保护,让汉水焕发新机,为宜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独特的内涵和品质。
长期以来,宜城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汉江保护作为依法履职的重中之重,不仅依法作出了《关于加强汉江宜城流域生态保护的决定》,今年还将《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并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带队,四级人大代表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5个执法检查组,分别奔赴11个镇(街道),16个相关单位和项目开展检查,内容涉及工业污水防治、农业节水灌溉、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土流失治理等,坚定扛起汉江流域综合治理政治责任,以法治方式推动实现“一江清水向东流”。
全流域覆盖,保护宜城母亲河
汉江是宜城的母亲河,孕育了灿烂的汉水文化,滋润了勤劳的宜城人民,是宜城市境内流域面积最大的河流,境内汉江河道长59公里。为了让汉江水更清、更甜,“全流域覆盖,针对性检查”是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执法检查方案明确,上游重点检查源头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修复等情况,中游和下游重点检查水污染防治、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防洪能力提升、生态修复保护等情况。
万洋洲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汉江宜城段上游,总面积3.7万亩,有着“宜城绿肺”的美称,也是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点位。4月上旬,宜城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进雷带领执法检查组来到万洋洲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现场交流,认真检查生态保护修复、水质污染、养殖管理等情况。
“通过护水、治污、增绿、扩湿等措施,湿地生态系统得到了有效保护,在涵养水源、改善水质及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水质常年达到国家ⅱ类标准,公园湿地率达69.53%。”万洋洲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主任鲁成峰向检查组介绍说,万洋洲湿地在2021年被命名为省级重要湿地,连续多年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现在已经成为湖北省主要候鸟迁徙通道和重要栖息地,连续发现黑鹳、中华秋沙鸭等4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我们曾洲村紧挨蛮河,是汉江宜城段的重要支流,这些年蛮河水质变得越来越好,我们村子面貌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小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曾洲村党支部书记杨华俊在检查时说,他们将人居环境整治和流域治理一体推进取得了良好成效。
上游的水质有了保障,中下游如何处理好沿岸污水的排入是保障汉江水质的又一关键,也是执法检查组重点关注的内容。
“请调取3月份的污水进出口处理数据。”在开发区检查中,第一执法检查组直奔污水处理厂中控室,现场查看了污水进出口数据并仔细分析相关参数指标。监测站点时刻发挥着作用,把握水质变化规律,为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决策支撑。
近几年来,宜城市积极贯彻《条例》要求,强化重点企业污染源头管控,没有审批一家沿江15公里范围内的新建化工项目,完成了新龙、宏泰等4家化工企业关停搬迁工作,督促沿江重点企业特别是化工企业完善污水治理设施,全部安装水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共有56名人大代表参与,他们充分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采取听汇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全面了解掌握情况,深层次查找影响制约汉江保护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症结。
“巡查了汉江后,我明显感到水质比以前好了,两岸的环境也更美了!这离不开市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参与检查的襄阳市人大代表、宜城市农业农村局干部李晓敏说。
全领域发力,打好治理攻坚战
“法者,天下之度量,而人主之准绳也。”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执法检查中,各小组对《条例》落实情况进行“逐条对账”,对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规划管控和保障监督、水资源集约利用、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保护工作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和检查。
汉江治理问题表象在水,根子在岸上。贯彻落实好条例,必须将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机统一起来,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汉江流域治理难题的治本之策。
《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要加强河道红线管控和蓄滞洪区管理,整治违法农业种植养殖和违法建设。在南营街道办事处桐树村一家绿色循环标准化示范场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作业。据了解,南营街道办事处多个村子有较长的养牛历史,众多养殖户以汉江为水源基地,养殖了大量肉牛。随着养殖数量不断扩大,畜禽粪污一度成为河流污染的主要问题。为此,宜城市坚持“种养结合”绿色循环发展,积极探索绿色发展模式,形成了“牛(养) 粪 草(林、果)”的循环种养模式。经过多年探索,已经建成部级标准化示范场6家,省级15家,襄阳市级137家,本级581家,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6.11%。
畜禽粪污处置仅是汉江流域宜城段生态治理的一角。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宜城打响了一场“保卫母亲河”的攻坚战、持久战。
谋划蛮河流域(宜城段)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的主体工程已完工;湖北省首个、全国15个幸福河湖建设试点之一,总投资1.56亿元的莺河幸福河湖项目稳步推进;在化工园区建设安全环保智慧监管平台,将园区企业污水、雨水口以及园区地表水、大气监控在线数据纳入监管;开展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建设了水质自动监测站;编制了板桥店镇珍珠水厂、刘猴镇邓冲水厂等6个农村供水工程“百吨千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
贯彻落实《条例》以来,宜城市2个国考、1个省考和1个市考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均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汉江(宜城段)水质保持在功能区划ⅱ类标准,蛮河和碑河(宜城段)水质保持在功能区划ⅲ类标准,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达到省定考核目标。
全方位体检,追清溯绿促发展
“汉江保护是长期工程,虽然目前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但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环保压力较大,仍处于负重前行、滚石上山的关键期,还存在不少急需解决的问题。”执法检查组成员们坦言。
从排查污水处理到跟踪生态治理修复工程,从国、省考断面取样到实地检查城市雨污分流情况,执法检查组沿着汉江流域(宜城段)59公里“追清溯绿”。5个检查组采取了普查与各市各部门自查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定点检查与抽查相结合,为汉江保护梳理出一份“体检表”:汉江保护的法治意识有待提升,护水意识不浓,一些企业治污意识不强、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还不到位;小流域治理不够扎实,在汛期或灌溉用水高峰期时,部分断面水质存在日均值超标的情况;保护修复利用存在短板,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在落实《条例》第25条规定,推进农药与化肥减量施用,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方面还存在流域化肥、农药施用量总体偏高现象;协同机制运行不畅,《条例》对相关部门的责任都有明确要求,但在落实法定责任方面还存在“九龙治水”的问题,部门之间还存在协调机制不完善、责任界限不清等问题,一些环节出现监管真空地带……
针对贯彻落实《条例》存在的5个方面、17条具体问题,宜城市人大常委会“对症开方”,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推动《条例》在宜城全面有效实施,确保汉江流域水质持续稳定改善;要运用各种方式加强对《条例》宣传解读,不断提升公民推动汉江水环境治理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要支持各级人大代表通过议案建议、联合视察等方式,深度参与和有效监督汉江水环境治理工作;要加强重点区域保护,加强对汉江、蛮河上游水质的监测,不断探索建立健全市内、市外汉江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和联合监测制度;要强化追责问责,牢固树立流域一盘棋思想,严格依照《条例》规定和法定职责,一条一条对照落实,一项一项扎实推进,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充分彰显《条例》的严肃性。
“开展省汉江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不仅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对我们赖以生存的‘母亲河’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此次执法检查,坚持依法监督、坚持问题导向、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达到了预期目的,但汉江保护贵在坚持,只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上肩,统筹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系统开展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修复,那么汉江流域生态环境才会更好,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才会更亮更足。”陈进雷表示。(刘贤东、顾靖)
责任编辑: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