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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湖北省专利条例(草案二审稿)》修改情况的说明
——2017年5月24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乔余堂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3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湖北省专利条例(草案二审稿)》(以下简称“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草案二审稿认真吸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比较成熟。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出台。
会后,法规工作室将草案二审稿送全体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组和省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同志先后带领立法调研组就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了专题汇报;赴广东省开展立法调研,听取当地人大、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实地考察了部分专利优势企业。在此基础上,法规工作室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二审稿作了认真修改,并开展了立法中评估。5月10日,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审议,省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5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就专利立法情况向省委专题汇报。现将审议修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有的委员和专家提出,条例要完善专利奖励制度,保证发明人和设计人依法获得相应的奖励和报酬。据此,法制委员会建议将草案二审稿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有关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和报酬,不得取消或者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发明人、设计人依法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建议表决稿第十三条)
二、有的委员建议,条例应当加强专利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建设,以此促进专利优势资源集聚,推动全省专利工作发展。据此,法制委员会建议将草案二审稿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专利密集型产业目录和发展规划,培育具有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专利密集型产业,加强专利导航和专利联盟,建设专利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建议表决稿第二十条)
三、有的委员和部门提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是党和国家为实现富国强军提出的重大国家战略,要建立有利于军民融合的专利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国防、民用专利双向转化。据此,法制委员会建议将草案二审稿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省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专利管理部门在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等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推动科技协同创新,实现国防专利、民用专利的信息共享和双向转化。”(建议表决稿第二十三条)
四、有的委员提出,当前专利保护工作存在许多体制机制障碍,建议以自贸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探索专利管理新模式。据此,法制委员会建议将草案二审稿第四十三条修改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各类园区应当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探索建立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制度和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议表决稿第四十二条)
五、有的委员提出,专利法律风险是我国企业“走出去”的主要障碍之一,建议加强对企业海外专利维权的援助工作,为“一带一路”战略的湖北实施提供支撑。据此,法制委员会建议草案二审稿第四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争端处理机制,支持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推动形成海外知识产权服务网络,加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维权援助。”(建议表决稿第四十五条)
六、有的委员提出,重复侵犯专利权行为严重扰乱了专利管理秩序,损害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建议予以规范。据此,法制委员会建议草案二审稿增加相关处罚规定。(建议表决稿第五十条)
此外,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其他各方面意见,对草案二审稿其他一些条款进行删减合并和文字修改,相关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条例实施的时间拟定为2017年9月1日。
法制委员会已按照上述修改建议提出了《湖北省专利条例(建议表决稿)》,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