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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邹磊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6-11-17 03:05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提请任命:
邹磊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张乐喜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杨文雄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涛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魏开发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黄鹤为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邢金明为武汉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徐斌为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梁辉为襄阳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
金红为襄阳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免去:
祝建钢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魏开发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涛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杨文雄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乐喜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瑜、刘卫红的武汉海事法院审判员职务;
洪文兵的武汉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安强的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唐德立的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罗礼顺的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院 长:李静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