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尊龙体育官网-尊龙官方平台 >> 文章详情
在湖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鸿忠
2014年9月25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条例将人体器官捐献行为纳入法制轨道,规范了我省人体器官捐献行为,保障了人体器官捐献人的合法权益,倡导了捐献人体器官挽救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这个条例草案经过两次审议,充分吸纳了各方面意见,充实完善了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等有关内容。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有效地规范森林资源流转行为,有力地促进我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深化改革,维护法制统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这个决定采取一揽子“打包”方式,集中修改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39件,废止了4件。会后,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清理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要求,继续组织开展法规清理和修改工作。
保护和鼓励台湾同胞在本省投资,关乎两岸关系,关乎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全局。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自今年3月以来,采取多种方式,对全省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检查。本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表示赞同,并对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与管理,打造优质投资环境,创造良好发展条件;要进一步妥善处理涉台投诉和案件,努力让台湾同胞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保护湖泊,保护水资源,关系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今年7月到8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五个执法检查组,分别由常委会领导同志带队,对《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各执法检查组深入湖库,检查了我省湖泊普查及名录制度实施情况,湖泊水质、水量、面积的保护情况,湖泊保护行政首长问责制及部门联动机制情况,湖泊保护投入机制及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情况,湖泊监测体系和监测信息协商共享机制落实情况。为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本次会议在分组审议的基础上,还对《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在这次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监督,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指导思想明确,监督的针对性、时效性进一步增强,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科学发展的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是我省人大监督工作的又一次重要而有益的探索实践。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为契机,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贯彻执行好《条例》,扎实做好整改工作。要按照“科学规划,保护优先,综合治理,永续利用”的要求,上下联动,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我省湖泊治理和保护工作。
今年5月到8月,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建立代表工作机构情况,设立代表小组及活动情况,代表依法履职的服务保障情况,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情况,代表活动经费的落实情况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开展这项执法检查,对于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意义重大,并对报告表示赞成。同时,大家提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切实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力度,力求办理工作实效;要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着力加强基层人大代表工作,全面推动我省人大代表工作再上新台阶。
大力发展服务业,既是当前稳增长、保就业的重要举措,也是调整优化结构、打造经济“升级版”的战略选择。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服务业发展有关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我省在推进工业化的同时,大力推进服务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省服务业仍存在着总体规模偏小、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缓慢、现代服务业发展不够、地区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改善创业环境,切实增强服务业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近两年来全省法院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对这个报告表示赞成,同时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后,省高级人民法院要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要坚持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的自身建设;要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件民事诉讼案件之中。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强化对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监督工作。
会议还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省检察机关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对这个报告表示赞成。同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省人民检察院要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强制度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切实加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力度。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与要求,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要在司法机关各司其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的司法监督。
对以上报告的审议意见,请办公厅整理后转交省“一府两院”和有关单位研究处理。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要依法做好跟踪监督工作。
为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提供坚强法制保障,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次会议对《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作用的积极作为、主动作为。下一步,要在《条例(草案)》修改过程中,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增强活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支持为特色,突出务实管用、以用为要、以用为上,着力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增强立法的张力和前瞻性,为先行先试、制度创新预留空间,使制定出的条例充分发挥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充分激发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要认真吸纳本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做好二审前的准备工作。
会议还对《湖北省畜牧条例(草案二审稿)》进行了二审,对《湖北省城市供水条例(草案)》、《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和《湖北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一审。会后,请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法规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各位委员、同志们,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现在,我宣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