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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戴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审查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11-10 02:44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2013年 11月 12日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于 11 月 12 日召开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戴蓉等同志职务 的议案》、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免去汪翠华等同志职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 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戴蓉等同志职务的议案》的审查
委员会审查认为,戴蓉同志符合《法官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熟悉法院立案工作业务, 工作经验较丰富,完成任务较好,未发现有不廉洁的问题。戴蓉同志已于今年 5 月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合格。提请免去熊志宏等 6 位同志的职务,有 3 人因到龄退休,2 人因提前退休,1 人因干部轮岗。他们的任职和免职提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 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对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免去汪翠华等同志职务的议案》的审查
委员会审查认为,提请免去汪翠华等 3 位同志的职务,都是因到龄退休。他们的免职提名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以上报告连同议案,请予审议。